昆明市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的方法及要求[收编人:修改时间:2009-11-17]一、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是指在城市基本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载体材料记录的文件材料、竣工图、表和工程声像档案等。具体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综合管线竣工测量档案、声像档案。(一)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包括文字部分和竣工图部分。1、文字部分:包括项目报批文件、设计技术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1)按昆城档字(2001)第45号文件《关于统一使用昆明市工程竣工档案标准化卷内目录的通知》所列标准目录收集。标准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或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编目。(2)组卷以单体幢号为单位。(3)标准目录中有“△”一栏为每卷案卷题名,案卷题名下所列文件为本卷应收集归档的内容及排列顺序。(4)涉外工程除标准目录中所列内容外,还应收集合作文件、章程;谈判、协议、议定书;谈判记录;谈判过程由外商提交的材料;出国考察收集的材料;国外各设计阶段文件、图纸;技术问题的来往信涵、电报、传真文本;国外设备贮存及运输文件;设备开箱记录、商检及索赔;国外设备的防腐、保护措施文件等。(5)文件按顺序收集排列好后,用铅笔在右下角编上页码,单面有字单面编,双面有字双面编(背面编在左下角),没有字的不编号。每卷编号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写。(6)编好号后将文件起、止页码填入标准目录中相应位置,标准目录中所列文件如本工程确未生产的可空出,不影响下一文件的编号。(7)若干幢号的共同文件可统一组在某一幢号中,在备注栏中注明“含XX”幢,或单独组成综合卷。(8)每卷厚度不超过4cm,当按标准目录组卷过厚时,可有机分为若干分册,在案卷题名中注明第几分册,每册编号仍从1开始。(9)标准目录中“大中型建筑”与“小型建筑”按建筑工程专业的多少、形成资料的多少划分,同一建筑工程可同时套用两种类型的目录(例如:立项报批文件、桩基文件套用“小型建筑”目录,电梯、监理文件套用“大中型建筑”目录)。(10)标准目录应灵活运用,尽量套用。特殊文件、工艺不能套用标准目录的,可考虑单独立卷,另行编制目录。2、竣工图竣工图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按照所完成的实物所绘制的一种归档保存的“定型”图样。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暖气、燃气、消防、装饰、电梯等专业的竣工图。(1)编制竣工图有三种方法,第一种:凡按图纸施工,无修改变动的(一般只对某几张图纸而言),在新的施工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由负责责任的有关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即可作为竣工图。第二种: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后能清楚、准确地反映工程现状,图面清晰不混乱的,修改、补充后加盖竣工图章,可作为竣工图。第三种: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2)每张竣工图都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加盖竣工图章,并有相关技术人员签字。竣工图章样式如下:竣工图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其中首行长为15mm,其余五行长各为7mm;列宽各为20mm。竣工图章的位置应在原图签的右上方,如果与原图上其他内容重叠,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3)竣工图要做到图物一致,修改时要标明更改依据。修改的方法是用碳素笔叉改或杠改,不能使用其他类型的笔,不能涂改或刮改。(4)每张图纸应按图面向内、图标露外、规格29.7×21cm、手风琴式的原则进行折叠(不留装订线)。(5)竣工图按单体工程整理组卷(即所有专业合并组卷),图纸比较多时可以分别按专业组卷,某一专业图纸较多时还可组成若干分册。图纸顺序应按原有图纸目录顺序排列。(6)组完卷后,对每张图纸逐一用铅笔在右下角编上页码,每卷从1开始。并按规定以新编页码打印图纸目录,并将目录用计算机软盘保存一并提交。目录采用Excel软件打印,格式如下:序号图纸编号图名起页止页备注打印时字体、字段、行宽、列宽均无限制,每卷目录单独保存为一个文件,保存的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制表符分隔)。(7)竣工图应采用新蓝晒图,要求图面清晰、整洁。(二)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1、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的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产权范围内的综合管网地形图和与图纸相对应的综合管网测量成果表。2、综合管网竣工测量档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1995建设部行业标准)、《昆明市管线工程竣工测绘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市建字[96]第80号)负责测绘产生。3、测绘成果应按《关于提交综合管网计算机光盘的通知》就(昆城档字[99]35号)的规定,可路成数据光盘。4、测绘成果必须经过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建设单位、测绘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后,签字认可,方可进行移交。(三)声像档案具体要求请查阅《昆明市城市基本建设工程照片档案接收要求》二、编制单位工程竣工后、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报送。具体可进行如下分工:1、工程立项报批阶段、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编制。2、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编制。3、施工文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4、管线档案、声像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三、附则1、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实施。2、以往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文本为准。3、本规定由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