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内容1、施工资料的归档范围2、归档施工资料的质量要求3、施工资料的分类4、施工资料的编号5、施工管理资料(表格的填写要求)5.1施工日志6、施工技术资料(表格的填写要求)6.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6.2结构实体检验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a、混凝土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b、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检验实施方案编制内容;6.3技术、安全交底记录;6.4工程洽商、联系单;7、质量控制资料(表格的填写要求)7.1工程测量、放线记录;7.2沉降观测记录;7.3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7.4见证取样记录;7.5常用建筑材料的取样批量、方法和必试项目;7.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7施工记录;7.8预检记录;7.9地基验槽\钎探\处理验收记录;7.10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7.11混凝土结构同条件试件等效养护龄期温度记录;7.12冬期混凝土搅拌、浇灌、养护测温记录;7.13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7.14中间交接检验记录8、工程安全及主要功能核检资料(表格的填写要求)8.1地面蓄水\屋面淋水\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试验记录;8.2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内容1、施工质量验收资料2、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要求2.1、钢筋加工\安装\电渣压力焊接头\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2、混凝土施工\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3、其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要求3.1、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保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3.2、板材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三、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立卷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2、立卷的要求3、案卷的编目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中关于资料汇总的表格四、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五、转达〔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文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2、《关于对混凝土结构植拉结钢筋质量控制的规定》一、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内容1、施工资料的归档范围1.1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和形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1.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均应归档。2、归档施工资料质量要求2.1归档的施工资料应为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注明时间。2.2施工资料的内容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2.3施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2.4施工资料应全部采用电脑打印。打印的施工资料应采用手工签名方式(不得代签)。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手续完备。3、施工资料的分类3.1施工资料应按照本规程(DB-附录A)的资料分类、归档顺序进行立卷归档。3.2施工单位资料(C类)应按照专业系统、分部工程和资料类别不同进行分类。3.3每个专业系统和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应划分为: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质量控制资料(C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C4);工程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检资料(C5)5个资料类别。3.4施工单位资料中的质量控制资料(C3),应按①工程测量、放线记录、②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③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试)验报告、④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施工检(试)验记录)、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⑥施工记录的分类顺序进行收集和整理。4、施工资料的编号4.1文件资料的顺序号,应根据相同的表格、相同的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填写。4.2文件资料的顺序号,在同一个分项工程内,涉及到多种文件资料的类别,顺序号应根据资料类别的不同和卷内排序号,按照相同的记录表格、相同的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填写。4.3施工资料的编号应填人文件资料封面右上角的编号栏内。5、施工管理资料5.1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正式施工前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专业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合格证,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5.2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是施工活动的原始记录,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主要记录单位工程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活动内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从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由专业施工工长负责逐日记载,保证内容的真实、连续和完整。5.3施工日志填写要求:1)表头部位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班组、施工部位、出勤人数、气象、气温等。2)当日施工情况记录:如施工内容、质量检查情况、操作负责人、质检员,生产、安全、质量存在问题和如何进行处理的。3)当日技术质量安全记录:如设计变更、技术安全交底活动(会议),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材料检验、试块留置、工序交接以及检验批验收情况,安全生产方面“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隐患,材料、机具、设备进场使用情况等。6、技术资料6.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表a.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指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为工程的实施所做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机具、劳力、材料及施工措施的方案,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经济、技术文件。b.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3)施工方案及相应的管理、技术、组织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5)各项资源需要量计划(如劳动力、材料、机具需用量计划);6)施工总平面图;7)主要质量、安全措施;8)质量验收计划(包括检验批的划分),施工试验计划(包括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c.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由技术部门编制并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d.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审批,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再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后实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B3-1)。e.冬雨季季节性施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采用新技术及特殊工艺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措施。f.施工项目部应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编制。g.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填写要求:1)审批表中结构型式、建筑面积、层数的填写应与所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对应;编制部门栏填写编写人所在单位;报审时间填写审批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日期;审批部门为审批人所在单位;审批时间为批准日期;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栏均由本人签名。2)审批意见栏要写明是否批准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若需修改补充的内容及要求也应写明。h..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批后,必须认真执行。如遇施工条件等因素变化而必须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仍需按原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6.1.1深化设计文件(施工方案)a.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深化设计文件是指有的专业化程度比较高,施工工艺针对性比较强的分项、子分部工程,需在施工过程中来完成一些比较具体的设计文件。如基坑支护、桩(地)基、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b.深化设计文件应采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后实施。6.2结构实体检验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6.2.1混凝土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实施方案的编制内容:①写明具体混凝土结构柱、墙、梁类构件不同强度等级及设计楼层混凝土强度分布情况;②确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试块取样组数、取样部位及层次。绘图表示③写明实施方案报监理认可;④按时进行见证取样,并做记录,确定试块放置位置。应在每层浇注时,到取样部位及时进行,不能等到结构封顶时再做;⑤作好温度记录;⑥同条件试块强度汇总统计,填写实体结构检验混凝土强度验收表。6.2.2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检验实施方案编制内容:①写明具体结构中的梁类构件总根数,板类构件总块数(均以受力跨数统计),确定取样数量。(抽样量≥2%,≥5根,悬挑占50%)②随机分布在某些楼层上,确定楼层抽检数量,不定具体抽检位置;写明梁抽检根数,板抽检块数,梁、板抽检数量中悬挑构件个数;③编制实施方案,绘图表示,报监理认可;④施工至该楼层时,监理、施工单位随时抽取具体部位,填表记录,图纸标示;⑤填写实体结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表。6.3技术、安全交底记录(C2-2)a.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目标的实现,应对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工艺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b.技术交底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向专业工长交底。专业工长必须按分项工程向参与施工的工人班组进行交底,并填写交底记录。c.技术、安全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交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各项交底宜采用会议形式并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签字齐全;接受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严格按交底内容施工。d.技术、安全交底记录填写要求:1)交底日期按实际交底日期填写;编号应按本规程规定填写;交底部位栏当作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其它技术、安全交底应注明实际交底名称、部位或主要交底内容提要。2)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地详细记录(如工程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要求,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措施、新工艺、新材料的工艺标准和质量要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等配合比,焊接程序和工艺参数等)。6.4工程洽商、联系单(表C2-5)a.工程洽商、联系单是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增加的各项耗用工料和其它费用等的洽商、联系用表。如:因临时停水停电,图纸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影响正常施工,造成工程施工的暂时中止、停、窝工等。一般由施工单位专业施工工长填写。b.工程洽商、联系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翔实,必要时附图,并注明修改图纸图号。c.工程洽商、联系单应由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机构公章。涉及到施工图重要部位的修改和洽商,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d.分包单位提出洽商必须经总包单位签认后办理。7、质量控制资料7.1工程测量、放线记录工程测量、放线记录包括平面定位,桩基、支护、基槽及楼层放线,标高和垂直变形的观测等,本记录应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确保建筑物的定位、标高、尺寸、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规范要求。7.1.1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表C3-1-1)1)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是指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绘部门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设计总平面图及水准点,对工程进行的准确测量定位。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填写要求:a.工程名称与施工合同中单位工程名称相一致。b.施测单位是测量放线单位,一般为总承包单位。c.图纸编号填写测量放线部位的图纸编号(如总平面、首层建筑平面、基础平面)。d.测量依据是引用的控制桩及水准点等。e.使用仪器栏:应将经纬仪、水准仪等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标注清楚。f.定位测量示意图要标注准确,如指北针、轴线、坐标等,高程依据要求标注引出位置,标明基础主轴线之间的尺寸以及建(构)筑物与建筑红线或控制桩的相对位置。g.备注栏应填写施测精度,平差情况及其他应说明的情况。h.复验结果栏由监理(建设)单位复验后填写。i.工程定位测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第七章的规定。7.1.2基槽及各层测量放线记录(表C3-1-2)1)基槽及各层测量放线记录填写要求:a.工程部位:填写基槽或楼层(分层、分轴线或施工流水段)测量的具体部位。b.轴线、标高定位方法:总平面图、建筑方格网等定位依据以及竖向投测依据。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