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龙湾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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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龙湾工程分户验收方案编制人:丁长文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一、工程概况:涪陵龙湾城上城1.2号楼和龙湾南湖MOCO3.4号楼,位于涪陵区太极大道,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1号楼地上24层地下3层,其中住宅楼22层,2号楼地上28层地下2层,其中住宅楼28层,3.4号楼地上16层地下2层其中住宅楼16层。工程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二、编制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4.《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三、分户检验的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了(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检验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四、分户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技术准备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二)资料准备1、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的准备。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三)确定分户检验小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长:夏灵监理单位总监:副组长:庞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组长:夏向阳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成员:刘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成员:丁长文、傅孝仲、严萍(四)分户验收内容:1、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2、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3、门窗安装工程质量;4、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5、防水工程质量;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7、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五)配备好分户检验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六)作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七)作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五、分户检验的组织和程序(一)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分户检验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检查人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检验工作;(二)分户检验小组应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三)分户检验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检验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本办法要求的分户检验内容进行逐户检查;(四)分户检验小组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检查记录;(五)分户检验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六)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给住户。六、分户检验合格的评价(一)分户检验合格的评价分户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二)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处理1.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检验,直至分户检验全部合格。2.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检验,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七、分户检验项目(一)建筑(结构)尺寸偏差及现浇楼板裂缝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2)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上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2.建筑尺寸(1)质量要求: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差由分户检验小组自行确定。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要求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二)门窗安装1.门窗开启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进户门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开闭、手扳和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门窗的密封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2)检验方法:目测检查、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外窗的排水性能(1)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目测观察。(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墙面、地面和顶棚1.墙面面层(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2)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目测观察检查时宜距墙面800~1000mm远。(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2.整体地面面层(1)质量要求: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2)检验方法: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坡度用坡度尺或泼水后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3.顶棚(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2)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处应布置房间和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四)防水工程1.屋面(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采用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1)质量要求:无渗漏,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得倒泛水和积水现象。(2)检验方法:房间渗漏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积水和阳台渗漏采用泼水后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全数检查。3.外墙(1)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2)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4.外窗(1)质量要求:外窗不得有渗漏现象。(2)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五)玻璃安装工程1.安全玻璃使用(1)质量要求: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2)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护栏玻璃(1)质量要求: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玻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玻璃厚度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六)建筑给排水工程1.管道、配件安装(1)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2)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地漏、存水弯(1)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2)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管道系统功能(1)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2)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七)建筑电气工程1.线路敷设(1)质量要求: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2.配电箱安装(1)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2)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3.灯具安装(1)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2)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开关、插座安装(1)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2)检验方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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