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第一节工程申报一、天然气工程前期工作的有关手续申报事项:城镇燃气管道施工会遇到各种障碍物,如地上的建筑物、树木、绿地、电线杆,地下的动力电缆、通讯电缆、给排水管、热力管、人防等,它们分属市政、交通、电力、园林等有关部门管理,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燃气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施工中发现障碍及时请示,取得审批同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工程准备施工前,先到市规划局领取申报表格然后到区建设局报批手续,申报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报告,管线走向图,管线走向图包括管线位置,管道埋深和间距等内容。在拿到建设局的审批表之后,根据管线所经区域,是否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电线杆等区域,向规划、城建执法、园林、市政、公用事业科、消防、属地管理等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并到市燃气安检所、锅检所、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在通过上述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组织上述部门进行验收;2.根据施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查清燃气管道与道路、建筑物、树木、绿地、电线杆等发生矛盾的部位以及燃气管道与地下其它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交叉、平行的位置、距离、数量及所属单位;3.根据实测的间距与标准规定的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相对照,如果超过允许值,则请设计单位解决或由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并与各主管部门协商解决。某些地区地下情况复杂,在管沟开挖时常发现施工图中未标出的管线、构筑物或古墓等,发现后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需要拆迁的项目,要取得各级政府支持,并与有关单位逐个协商,签订拆迁协议。4.城镇燃气管道一般设在道路下或人行道下,施工中对商店营业、居民生活与交通等带来不便,还会造成粉尘污染。为了方便市民生活、保证车辆与行人安全,作到文明施工,应注意以下几点:(一)燃气管道施工采用分段流水作业,合理部署施工力量,尽量缩短工期,不准管沟开挖后长期暴露;(二)燃气管道设在道路下时,可请交通部们临时改道,或将施工用地设在一侧留出另一侧行驶车辆。管道横穿道路时,先挖一半,铺设厚钢板使车辆可以安全通过,再挖另一半;也可夜间挖土。沟旁应设护栏,夜间设警示灯,防止车辆或行人发生危险。(三)管道设在人行道下时,应铺设可靠的通过管沟的临时通道;必要时,在沟旁设置护栏,防止行人掉入沟内。(四)施工中应防止损坏地下的给排水管、热力管及电缆。(五)回填土应夯实,防止下雨后路面沉陷。5.编制施工方案和投资预算,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仔细勘察,记录施工现场周边的地形地貌,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操作,编制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注意施工安全,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同时,注意施工的四大要素(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第二节工程设计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是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最重要的设计文件。其编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经批准的资源报告、地质开发方案、产品销售方案;(三)齐全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四)规划给水、排水、供电、通信、征地、交通等方面的协议文件;(五)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2(六)设计合同等。2.初步设计需论证以下内容(一)资源、建设规模、建设区域及线路沿线概况;(二)总流程及工艺特点、产品种类规格及销售、工艺计算;(三)压力容器和设备规格的计算;(四)长输管线管径压力与材质的优选;(五)机械设备规格型号的选择、防腐措施;(六)站场位置及总平面布置、建筑、公用及辅助设施;(七)工程量、工程建设分期、劳动定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3.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施工图设计;(二)确定土地征用和建筑物拆迁范围;(三)进行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订货;(四)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并椐此进行施工准备工作;(五)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编制建设计划、控制基建投资等。二、施工组织设计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施工期限、特殊要求、主要工程量及工作量。2.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3.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按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劳动量及机械台班数,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工作日,并要考虑工序的搭接,编排施工进度。4.劳动力、材料、机具等需用计划。5.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材料堆放位置、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布置及临时设施等。6.如果在冬季或雨季施工,应编制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既要和批复的初步设计相符,满足初步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又要直接满足施工要求,包括每座建筑物和设备的坐标和标高,以及每座建筑物、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种材料、每个尺寸等细节的计算、选择、确定,并对施工工艺提出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设备表、材料表、施工图设计预算书(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应由设计单位编制,作为业主结算的依据)。第三节预(结)算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和建设资金结算合理,规范工程预(结)算行为,合理控制造价,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与审查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一、预算编制:1.工程量: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变更单\签证单\工程量认定单编制预算的工程量,单位要和定额单位统一。变更单、签证单、工程量认定单所申报的数据和文字一律要用计算机打印,字迹邀清晰,不得用手写,更不能涂改。2.预算封皮: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清楚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预算帐、单位领导签字或盖章。33.编制说明:说明工程量来源、依据:定额、取费依据、类别、材料价格差说明。4.预算表:正确套用子目,工程量准确,单位统一,计算正确。数据文字靠下,字体不可太小,上部要留有空白作修改,有多页预算表格的每页有页计,最后有合计。工程量计算表、运费表、材料价差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或招标投标规定编制。5.取费: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类别进行取费,不得向上调整。二、预算审查1.工程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二)工程预结算是否控制在批准的资金计划或批准的概算之内,是否经济合理;(三)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准确、合理;(四)材料、设备订购取价等是否合理;(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工程增加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并对追加的工程预结算进行审核。2.工程结算审核要求:(一)对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合格工程决算书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检查发现有签证手续不齐全、竣工资料与决算内容不符、工程量与实际发生量差别较大等问题时,预决算人员有权停止审核,退回相关审核资料,待施工单位整理完善合格后报工程技术部复审。如经核实确认属有关单位或个人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工程资料或工程量者,工程技术部将按实际发生额的1—2倍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二)施工单位居民用户安装工程竣工核算超出单户户均安装成本指标的,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其他工程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决算,如工程项目决算超出预算投资标准,但无相应技术设计变更手续或无相应有效的工程量签证资料,增加工程量、工程材料及工程施工费用不予计取。3.预算: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按图纸编制的预算,不论是土建、安装,预审人员要认真依靠图纸确定工程量,然后和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对比审核,不得随意确认。按工程量签证单、工程量变更单编制的预算,要认真核对预算和签证单的数据以及监理、工程部等所核定的工程量。4.经营计划部将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到现场对签证单、变更单等工程量进行复核。审查工作内容有无重复,计算是否正确、材料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取费是否正确。5.取费:土建根据山东省的有关土建工程定额,安装按全国统一安装定额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取费类别,下发给施工单位执行。6.材料价格:土建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砖)待调研后,按确定的单价执行,辅材按定额执行,不要调整。7.运费:待调研后测算平均值进入材料价格。(含过路过桥费和二次倒运费)特殊地段特殊处理。8.复审:预算人员进行相互复审,审查预审时掌握的尺度是否得当,其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9.领导审查:经预审、复审后的预算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查。10.编制预算或审核人员需有编制、审核资格。三、预算生效审查完毕和修改后的预算,加盖预审人员、复审人员、主要领导的预算章后生效,生效后的预算返回预算接收人员处进行台账登记、汇总,生效后的预算其金额是拨款和以后进行结算的依据。四、预算保管经营计划部指派专人对预算进行妥善保管。要做到台账清楚,分类明确,要达到预算结算和台账、合同相符,能随时查阅和调用。为迎接各级审计做好准备。五、工程预算审核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图;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城区市政管线依据《山东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进行核算;44.工商业、公福用户安装依据《山东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2003)、《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等省市现行相关定额核算。5.上述3、4两条,从09年1月1日起实行清单计价。第四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适应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投标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工期,确保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2.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3.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凡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在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均可参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招标投标。二、招标:1.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责任者和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有权组织招标活动;(二)根据工程性质和特殊规定的资质标准,有权正当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2.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一)公开招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二)邀请投标: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3.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由建设单位组织一个招标班子;(二)向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五)投标单位申请投标(六)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七)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八)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九)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十一)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4.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三)工程量清单;(四)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五)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5(八)合同条款及调整要求;(九)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其数额视工程投资的大小确定;(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5.招标文件发出七天内,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报招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三、标底1.招标标底(特指施工合同)制定采用三种形式;(一)由建设单位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二)由投标单位的有效预算价平均数作为标底;(三)由建设单位标底价与投标单位的有效预算价(在业主标底-10%—5%范围内)的平均加权平均数作为最终标底。即:业主标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