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参考答案:•1、这些看法有些正确,有些不妥。•第1条正确,监理规划作为监理组织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的技术组织文件。•第2条的基本作用是不正确的,因为在背景材料中给出的条件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的监理”,所以监理规划就不应仅限于“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这一作用。•第3条:监理规划的编制不但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业主要求等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由于工程项目建设中,往往工期较长,所以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将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一气呵成”地编就,而应分阶段进行“滚动式”编制,故第4条款不妥。•其他两条原则正确。因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编制的系列文件,具有体系上的一致性、相关性与系统性,宜由粗到细形成系列文件,监理规划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也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所讨论的监理规划内容中,第2条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3条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和第4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等内容一般不宜编入监理规划。•2、监理规划计划分阶段进行编制,在时间的安排上:•(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提交的时间是合适的,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交时间不妥。•(2)施工招标阶段,应在招标开始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规划。•(3)施工阶段宜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阶段监理规划。•3、监理工程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以下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3)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4)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5)业主对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熟悉有关控制标准及技术指标。•4、监理规划中确定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总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施工招标阶段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时,并在评标时也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一定的评审。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分包合同签订前,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和拟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工程分包合同。•5、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前段时间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擅自将工程分包,根据监理规划中质量控制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处理,而不能由监理工程师随意责令施工单位停工。•6、在监理规划的投资控制四项措施中,第(4)条不够严谨,首先,施工单位“实际完工工程量”不一定是施工图纸或合同内规定的内容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即监理工程师只对图纸或合同或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给予计量。其次,“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应改为“按实际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办理签证。案例二•参考答案:•〖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监理组总监办公室装饰工程监理组安装工程监理组主体结构监理组质量控制监理组投资控制监理组合同管理监理组同右同左•〖问题2〗190页•〖问题3〗•⑴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制定旁站监理方案不妥。应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制定旁站监理方案。•⑵旁站监理方案的内容不妥。还应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和程序。•⑶旁站监理方案的报送不妥。还应报送施工单位。•〖问题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全面。其缺项有:62页案例三:•【参考答案】•〖问题1〗•监理规划是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监理组织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问题2〗•监理规划由监理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负责编写制定。•〖问题3〗78页•〖问题4〗•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编写的;监理规划包括的内容与深度比监理大纲更为具体和详细。•〖问题5〗•应该编入的内容有第2、3、4条。•具体内容见66、67、72页•〖问题6〗•不合理。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案例四:•【参考答案】•(一)〖问题〗•首先,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试题所给背景材料中是由土建监理工程师直接向业主“报送”。•第二,本工程项目属于施工阶段监理,监理规划中编写的“4、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等内容是设计阶段监理规划应编制的内容,不应该编写在施工阶段监理规划中。•第三,“5、因设计图纸不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不妥,施工图不全不应影响监理规划的完整编写。•(二)〖问题〗1、所给工程背景材料中的不妥之处:•业主违背了承包合同的约定,在事先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也未事先与承包单位进行充分协商,而是确定了分包单位以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并在没有正式签订分包合同情况下,即确定分包单位的进场作业时间。•(二)〖问题〗2、当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业主通知后:•首先应及时与业主沟通,签发该分包意向无效的书面监理通知,尽可能采取措施阻止分包单位进场,避免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业主意向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若资质审查合格,可与承包商协商,建议承包商与该合格的防水分包单位签订防水分包合同;若资质审查不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协商,建议由承包商另选合格的防水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业主备案。案例五:•【参考答案】•〖问题1〗61-------63页•各类人员职责:•总监职责:⑴⑵⑶⑸⑼⑾•监理工程师职责:⑷⑺⑽⑿•监理员职责:⑹⑻⒀•〖问题2〗•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如下要求:•78------80页•2、监理规划的内容为:•66页5.2.1--------77页5.2.12•案例六:•【参考答案】•〖问题1〗•监理单位采用的是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问题2〗•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应改为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更改后的监理组织形式示意图如下:总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部合同管理部质量控制部进度控制部土建监理组设备监理组电气监理组总监办公室•〖问题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主持编写规划、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等工作,应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上述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因此,监理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意见予以改正。案例七:•【参考答案】•〖问题1〗•设计图纸不全不影响监理规划的编写,监理规划的编写应把握工程项目的运行脉搏。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监理规划需要不断地根据收集、掌握的工程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一气呵成监理规划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一个过程,可见图纸不全不影响监理规划的编写。•〖问题2〗65--66页表5-1案例八:•〖问题1〗97页•〖问题2〗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是控制实现项目目标必须采用的控制方式,两者应紧密结合起来,在重点做好主动控制的同时,必须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定期连续的被动控制。输入工程实施输出分析原因风险分析措施发现偏离调查研究预测偏离•〖问题3〗100--101页•⑴组织措施•包括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监理人员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责任,建立考核、考评体系,采取激励措施发挥、调动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潜力。•⑵技术措施•包括对技术方案的论证、分析、采用,科学试验与检验,技术开发创新与技术总结等。•⑶经济措施•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优化,以及工程概预算审核资金使用计划,付款等的审查,未完工程投资预测等。•⑷合同措施•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与分析,合同签订、变更履行等的管理,依据合同条款建立相互约束机制。案例九:•〖问题1〗142页•〖问题2〗针对题示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查总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为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控制基础施工技术,以保证基础施工质量。•(2)保证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手段:•①通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报告进行控制;•②通过平行检验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控制。••(3)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关;通过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督严把施工过程关•(4)通过旁站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浆及承重结构质量。•(5)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6)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质量问题恶化与扩大;通过下达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检查,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审查与批准处理方案,下达返工或整改的指令,进行质量控制。•〖问题3〗141页案例十:•〖问题1〗该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下述步骤处理:•(1)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2)如果自己具有相应技术实力及设备,可通知施工单位,在其参加下:从已浇筑的柱体上钻孔取样进行抽样检验和试验;也可以请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和试验;或要求施工单位在有监理方现场见证的情况下,重新见证取样和试验。••(3)根据抽检结果判断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必要时需通过建设单位请原设计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对该质量问题的分析判断;•(4)根据判断的结果及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处理方式或处理方案;•(5)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监理方应跟踪监督;•(6)处理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加以确认;•(7)明确质量责任,按责任归属承担责任。•〖问题2〗•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可能的成因有:•(1)违背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查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管理不到位;•(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使用不当。•〖问题3〗•(1)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根据其性质及严重程度不同可有以下处理方式:•①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②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③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④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①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保护现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②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有关的证据.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回避;•③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原设计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予以审核签认;•④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处理;•⑤施工单位处理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各方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鉴定。•(3)质量事故可分为以下四类:•①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及其以上、不满5万元者,或者是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者。•②严重质量事故——指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其以上不满10万元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者;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者。••③重大质量事故——指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工程倒塌或报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又分为四级: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为二级;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