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安全责任书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安全不受损害,学校与系部及实验室管理员签定安全责任书。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和实验室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实验室安全任务和责任人、管理员,形成完备的实验室安全责任网络。1、学院院长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系部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建设、检查、管理等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人员、器材、设备等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2、实验室器材和物品必须登记入账,以备上级和学校检查。而且实验室只能由管理员一人有钥匙,但要将钥匙备份一套交系部主任保管好,防止丢失。3、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的设施、墙体结构。4、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管理员应负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5、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学校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及物品情况进行检查。6、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7、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8、对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要提醒其遵守实验室管理条例,对违反实验室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操作。上课教师对本堂实验课负有安全责任,对违反操作程序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可以禁止其进入实验室。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渎职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器材损坏,由当事责任人负完全责任。系部负责人:学校(盖章)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名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