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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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前言1.1目的1.2试用范围1.3特色风貌街道内涵二、总体要求三、规划通则3.1延续空间尺度3.2丰富业态活力3.3强化风貌特征3.4提升步行环境3.5优化景观品质3.6美化配套设施四、分类导引目录前言4.1历史型特色风貌街道4.2文化型特色风貌街道4.3景观型特色风貌街道21.1目的为贯彻落实“中优”的战略思想,提升成都城市形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特制定成都市成都市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通过形态控制与建筑导引,强化街道特色、提升街道活力,升级城市魅力。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指导《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特色风貌街道范围内的各项建筑项目的设计指导。前言一前言本导则适用于指导《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特色风貌街道范围内的各项建筑项目的设计指导。31.3特色风貌街道内涵本导则中所述特色风貌街道由《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专项规划》确定,其内涵定义为“城市中能够反映城市文化内涵的街道或街区,即: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自然、人文景观能较完整地体现城市某一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街道(街区)”。特色风貌街道是成都市城市特色空间的重要构成要素,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应坚持先保护后利用的基本原则。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中的核心内容包括:延续空间尺度、丰富业态活力、强化风貌特征、提升步行环境、优化景观品质、美化配套设施。总体要求二4三规划通则5街廓走向3.1.1特色风貌街道的街廓格局原则上应维持现状,不应对街道走向等进行较大的调整。规划通则/延续空间尺度三道路红线3.1.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6特色风貌街道的道路红线宽度应维持现状,不予拓宽。有条件的可以恢复其历史上的红线宽度。规划道路红线可以结合沿街优秀历史建筑、交通、绿化、行道树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3-1特色风貌街道空间尺度示意图街道宽度与临街建筑高度比值宜控制在1:1~1:1.5之间。规划通则/延续空间尺度三D:H值3.1.3特色风貌街道导则73-2临街建筑高度意向图临街建筑应维持现有高度,新增建筑应严格控制其高度,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米。规划通则/延续空间尺度三临街建筑高度3.1.4特色风貌街道导则83-3临街建筑高度意向图特色风貌街道周边建筑高度,采用分区控制方式,划定高度控制分区。规划通则/延续空间尺度三周边建筑高度3.1.5特色风貌街道导则93-4周边建筑高度意向图鼓励在特色风貌街区、街道内植入与之相契合的体验式业态。特色街区应突出不同的天府文化内涵,植入相应的传统文化类、艺术设计类、时尚创意类等业态,如特色主题餐厅、书店、画廊、设计展厅、规划通则/提升业态活力三特色业态植入3.2.1调整业态层次,引入高端业态,植入新兴业态,以业态调整引导特色街区发展业态。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0术设计类、时尚创意类等业态,如特色主题餐厅、书店、画廊、设计展厅、私人博物馆等,形成差异化发展。3-5特色业态及活动示意图鼓励结合街道空间开展特色公共活动。可利用街道空间进行临时性艺术展览、街头文艺演出、公共艺术活动等,丰富文化内涵。规划通则/提升业态活力三业态功能复合3.2.2鼓励在特色风貌街区、街坊、建筑尺度进行功能业态复合利用,集文化、艺术、休闲、商业于一体,形成功能业态混合布局。产业规划应与街区规划同步进行,避免同质化发展。“开放街区”模式有利于促进功能业态深度复合。对于大尺度街坊和较长的街道,应注重沿街设置不同的功能业态。可利用建筑前区设置休憩或临时性商业设施。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13-6特色业态及活动示意图沿街建筑沿街建筑步行道步行道居住零售办公餐厅在街道允许的情况下,可结合设施带、街面微空间设置休憩或临时性商业设施,如增设商业外摆区,以增加街道活跃度。商业与生活服务街道的首层应设置积极业态功能,形成相对连续的活力界面。在建筑连续沿街界面,首层宜形成以中小规模餐饮、零售、生活服务、产品展示及公共服务等业态为主的空间界面,可以让公众进入,增加人的驻留。当积极业态较少时,优先布置在街角。业态组成:咖啡店商务办公百货餐厅规划通则/提升业态活力三积极业态设置3.2.3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2前广场、开敞围合式、紧凑围合式、内院半围合式画廊书店书店超市服装售卖影音娱乐3-7积极业态设置示意图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建筑风格3.3.1保留和传承特色风貌街道的建筑风格特征要素。现状建筑应维持原有的传统风貌建筑风格,新增建筑鼓励采用现代中式,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33-8建筑风格意向图新增建筑体量应与传统风貌建筑体量相协调。严格控制特色风貌街道内的建设容量,避免无序的高强度的建设开发。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建筑体量3.3.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43-9建筑体量意向图延续传统风貌建筑的色彩与材质,新建建筑应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建筑色彩宜清新淡雅,建筑材质宜采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建筑色彩与材质3.3.3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5建筑色彩宜清新淡雅,建筑材质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建筑色彩与材质处理在满足整体统一的同时可增加局部变化,避免单调,增加街区的可识别性,活跃空间。3-10建筑色彩与材质意向图建筑底部宜采用细腻的设计手法来形成一个安全的、友好的、绿色的公共空间,以此来丰富行人的城市感受,最终达到提升街道空间品质的目的。建筑底部的材料、颜色、质感、肌理等方面应重视人的感受。处理应当丰富、细腻。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建筑底部3.3.4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6细腻。3-11建筑底部意向图建筑顶部宜采用丰富的处理方式,不宜为单一形式的平屋顶。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建筑顶部3.3.5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73-12建筑顶部意向图沿街建筑宜不设围墙,形成开放式街区。若因安全等需要确需设置围墙的,则围墙造型设计应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形式以通透式为主。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围墙3.3.6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83-13围墙意向图店招牌匾、楼标、排气口、风亭、广告等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宜纳入建筑整体设计之中,整体协调。规划通则/强化风貌特征三附属设施3.3.7特色风貌街道导则193-14附属设施意向图应结合周边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站,形成连续、便捷的换乘路径。强化特色街道与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的连接,强化无障碍与可达性,便于各种绿色交通方式换乘。规划通则/提升步行环境三公共交通衔接3.4.1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03-15公共交通衔接示意图具备条件的人行道应对其进行分区,形成步行通行区、设施带与建筑前区,分别满足步行通行、设施设置及与建筑紧密联系的活动空间需求。步行通行区是供行人通行的有效通行空间;设施带是指人行道上集中布设沿路绿化、市政与休憩等设施的带形空间;建筑前区是紧邻临街建筑的驻留与活动空间。步行通行区宽度应与步行需求相协调。综合考虑道路等级、规划通则/提升步行环境三步行道3.4.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1步行通行区宽度应与步行需求相协调。综合考虑道路等级、开发强度、功能混合程度、界面业态、公交设施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步行通行区宽度。开发强度和功能混合度较高的地区会形成较多的步行人流;公交车站、轨道交通出入口和商业设施将进一步增加人流,步行通行区需相应加宽。步行道类型宽度建议主要商业街、以及轨交站点出入口周边不宜小于5米沿主要公交走廊沿线不宜小于3.5米其余特色风貌街道不宜小于2米主、次干路两侧人行道加宽0.5~1米(注:建议有条件的特色街道按此标准执行,不具备条件的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步行道应保障连续、无障碍通行。设置人行天桥、过街地道、轨交站点出入口等设施时应保障步行通行畅通。避免机动车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使用花坛、栏杆、路桩等设施在空间上对步行区规划通则/提升步行环境三步行道3.4.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2进行隔离,栏杆路桩等应按人性化尺度设施,色彩醒目。3-16人行天桥设置示意图确保自行车道路权,保障骑行安全、连续、便捷。具备空间条件的特色街道,自行车道鼓励采用独立设置或划线设置的方式。独立设置时与机动车道采用分车带硬质隔离,宽度宜大于3米及以上,最窄不低于2米;划线非机动车道路宽度宜大于2米及以上,最窄不宜低于1.5米。规划通则/提升步行环境三自行车道3.4.3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33-17确保路权示意图合理布局街道绿化,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街道绿量,发挥遮荫、滤尘、减噪等作用。街道绿道包括行道树、沿街地面绿化、垂直绿化、街头绿地、退界区域地面绿化、盆栽、立面绿化、结合隔离设施及隔离带形成的绿化等。鼓励有条件的街道连续特色高大乔木,形成林荫道,提升休憩空间品质。规划通则/优化景观品质三绿植3.5.1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43-18街道绿化示意图沿街道绿化宜选择有色花木及色叶植物,增加色彩多样性和街道识别性。规划通则/优化景观品质三绿植3.5.1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53-19林荫道绿化示意图沿线建筑鼓励增设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立面绿化,增加景观层次性。规划通则/优化景观品质三绿植3.5.1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63-20立体绿化效果示意图鼓励地面铺装、街道家具与其他环境设施设计艺术化。街道环境设施应注重艺术品质与细节设计,提升街道家具设计品质。人行道铺装可作为公共艺术的展示面进行多样化设计。鼓励在街道空间内设置公共艺术作品。街道空间鼓励采用雕塑等艺术品进行装点,设置喷泉、规划通则/优化景观品质三公共艺术3.5.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7街道空间鼓励采用雕塑等艺术品进行装点,设置喷泉、灯光装置等设施,从而增强空间环境吸引力。3-21林荫道绿化示意图3-22公共厕所设置示意图规划通则/美化配套设施三公共厕所3.6.1结合特色风貌街道内实际情况增设公共厕所点位。鼓励设置无性别公共厕所;鼓励增设无障碍设施。鼓励采用绿化掩映或半覆土等方式进行生态景观化处理。鼓励结合沿街商业建筑、公共建筑设置公共厕所,或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公共厕所。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8结合特色风貌街道内实际情况增设垃圾箱点位。垃圾箱造型应简洁大方,立面设计融入街道特色主题元素。3-23垃圾箱设置示意图垃圾箱3.6.2市政设备箱应尽量集中布置,现状无法迁改的配电箱、变电器及电讯箱等设施应进行美化隐蔽处理。3-24市政设备箱设置示意图规划通则/美化配套设施三市政设备箱3.6.3特色风貌街道导则29共享单车停放点建议布局于街口位置,不宜在历史建筑门口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3-25自行车租赁点设置示意图共享单车停放点3.6.4室外休憩设施宜结合花坛、矮墙、绿篱等设施组合设计。3-26室外休憩设施设置示意图规划通则/美化配套设施三公共厕所3.6.5特色风貌街道导则30路灯形式应美观大方,与建筑风貌协调统一。3-27路灯设置示意图垃圾箱3.6.6轨道交通风井等确需设置于地面的设施应进行美化隐蔽处理。3-28轨道交通地面设施设置示意图规划通则/美化配套设施三轨道交通地面设施3.6.7特色风貌街道导则31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需结合绿植作美化处理。3-29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示意图地下停车场出入口3.6.8四分类细则32这类街道历史内涵突出,街名或街址不曾更改,有成片或集中的历史建筑,是承载城市历史记忆的空间,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通过分析这类街道的历史价值,重点对历史建筑、空间尺度、环境小品等进行引导。分类导引/历史型特色风貌街道四特色风貌街道导则33以保护为主,不随意拆除或新建,从街道的完整性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环境。对重要历史建筑,做到修旧如故。一般历史建筑,在外观坚持原样修复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功能置换。其他建筑宜根据周边建筑环境进行协调。建筑的保护与更新4.1.14-1历史型特色风貌街道示意图对道路红线宽度、转弯半径、建筑红线、两侧建筑高度、行道树进行严格控制,尽量保持原有空间尺度。分类导引/历史型特色风貌街道四街道空间尺度4.1.2特色风貌街道导则34结合与街道相关的历史人文背景,以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等为线索,通过雕塑、座椅、标志牌等多种景观小品形式加以展示,丰富街道内涵。环境小品4.1.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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