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来源:基础产业处时间:2011-06-21(业务培训提纲)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概念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定义: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即扩大再生产活动项目。含义:是指建设单位(即投资主体),以定量的投资、经过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在一定的时间、资源、质量等约束条件下,形成以固定资产为目标的一项工程建设任务。2.项目分类(1)按行业:能源交通项目,原材料、装备工业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商业服务业项目,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项目,房地产项目等。(2)按投资主体:政府投资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项目)、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合资项目、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社会团体投资项目)、个人投资项目。(3)按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4)按建设阶段:筹建项目、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建成投产项目、收尾工程项目。(5)按性能:①公益性项目,为社会提供服务,包括国防、科学研究、教育、文化设施、医疗卫生、体育运动、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②基础性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收益低的基础设施项目,如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③竞争性建设项目(又称经营性项目),主要指投资收益好、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建设项目,如加工工业、商业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等。(6)按政府管理分类: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项目。3.审批制项目:是指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核准制项目:是指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5.备案制项目: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且在《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建设程序——审批制管理项目(一)项目建议书阶段(立项)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编制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内容应包括: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资源、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2.项目建议书报批。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报请投资主管部门或由下级投资主管部门报请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属国家投资或与地方合资的大中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须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须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须报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须报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3.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筹建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部门办理。5.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在国土资源部门办理。6.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环保部门办理。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项目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总论;建设规模和方案;市场预测和依据;建设标准、设备、技术方案选择;原燃料供应、动力、运输等条件;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图布置、场外运输方案;设计方案;节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分析;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风险分析;核准招标投标事项;研究结论与建议。附图、附表、附件2.报告论证。由建设单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向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评估。3.报告报批。由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评估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手续)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报告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方案、地点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三)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总概算。1.初步设计。建设单位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原则、范围和设计的指导思想;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用量及来源;技术方案及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总体运输;外部协作配合条件;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抗震措施;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投资及财务分析;资金筹措及实施计划;总概算表及其构成;附图、附表、附件。2.初步设计文本审查。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应报规划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原可研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是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其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四)施工图设计阶段1.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建筑安装图纸。其设计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设备的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要求等。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完成后,应将施工图报有资质的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3.编制施工图预算。聘请有预算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五)施工建设准备阶段1.项目投资计划。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六)建设实施阶段1.开工前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准备施工图纸;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办理施工许可证。4.报批开工。(七)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新建、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竣工验收要求:(1)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需要;(4)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1)整理工程技术资料。(2)绘制竣工图纸。(3)编制竣工决算。(4)竣工审计。3、竣工验收程序:(1)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规模较大、复杂的项目,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且较简单项目,可一次进行竣工验收。(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3)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竣工验收的组织:竣工验收一般由项目批准单位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八、后评价阶段工程后评价。国家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若干年后进行后评价。这主要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核准制管理项目(一)、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报告》须由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4.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分析;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7.招标事项核准内容;8.法律、法规或规定的其他内容。(二)、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应附文件1.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申报核准项目单位,在办理以上相关要件前,须向核准机关提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请示》并附《项目申请报告》。由项目核准机关出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意见函》(即路条)。根据《意见函》到上述部门办理相关要件。(三)、核准程序1.核准申报程序采用逐级初审的原则。(1)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初审时参考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意见。(2)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需经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3)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征求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意见。2.项目审核。核准机关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3.项目核准。核准机关对收到材料齐备后,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由其提出评估报告,如涉及其他部门,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审查同意核准的项目,核准机关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及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经审查不同意核准的项目,也要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制管理项目1.备案项目管理范围: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国防、军工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不在此范围。2.备案项目管理。省发改委有指导监督职能,各级发改委统一负责管理,其中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由各级经信委负责管理。3.省发改委建立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必须登录网站,在备案管理系统下进行备案,否则无效。投资体制改革一些新要求1.规范项目审批权限。按照项目资金来源划分:审批制项目分类:(1)采用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一般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重大项目,严格了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工作。投资体制改革以后,发改委批完项目,建委不批开工报告。初步设计批准以后,就可以正式履行程序。(2)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有些工业项目,目前国家搞贴息这块,就编一个资金申请报告。2.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3.强化规划的作用。依据规划,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国家在安排投资时,都是依据项目的建设规划,决策项目是否支持,未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投资。4.建立了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对工程咨询、项目决策(包括发改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