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提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仇亚雯MG1508083《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一本关于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经典名作,作者是简·雅各布斯。我阅读的是由金衡山先生翻译的,译林出版社于2005年出版的版本。这本书出版虽然已经50多年了,但是美国大城市在五六十年代出现的问题,在如今的北京上海等城市也已经显现出来。书中提到作者写作这本书的背景: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和二战之后,一方面经济上升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一方面是原先欧洲的现代主义建筑“旗手”纷纷移居美国,美国在城市郊区化、建筑现代主义化、着力建造城市地标三种手段下,展开了城市建设,开始迅速地“摊大饼”,扩大城市之后为了加强各个区域之间的关系,不得不开始修建各种高速路构成的交通网,于是美国城市的很多原有的社区形态分崩离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雅各布斯在这本书中猛烈地抨击这些由政府和规划师们一手掌控,功利性、千篇一律、虚伪丑陋的规划和建筑理念,她的书中透露出很浓厚的人本主义理念,城市不再只是建筑、道路和桥梁组合而成的水泥丛林,她关心的都是一些看似很琐碎但是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下水道是否堵了,自来水是否干净;她在意孩子们是否安全,公园里的路灯是否可以照见荫蔽的角落。全书总共分为四章:在第一章中,作者跟我们探讨了人行道的三个用途:安全、交往、孩子的同化。在这一章中,雅各布斯提出“街道眼”(StreetEye)和“公共人物”等概念,城市最基本的成功要素就是你可以在街道上安全、信任地与陌生人进行接触,这就需要人们下意识的监督,而不是单纯依靠安全部门的监管。在作者的心目中,人行道的热闹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街区或城市是否具有活力。第二章介绍了一个本书中最核心的观点,如何在城市的街道和地区生发丰富的多样性。作者提出了以下四点:1)地区以及其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于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这些功能必须要确保人流的存在,不管是按照不同的日程出门的人,还是因不同的目的来到此地的人,他们都应该能够使用很多共同的设施。2)大多数的街段必须要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拐弯。3)一个地区的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因此在经济效用方面可各不相同。这种各色不同建筑的混合必须相当均匀。4)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不管这些人是为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这也包括本地居民的人流也要达到相等的密度。简而言之就是:混合用途、小街区、老建筑和高密度的人口,本书中提出的很多问题和建议一般都是围绕着这几个原则进行展开的。第三章作者探讨了造成城市衰退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点:城市多样性的自我摧毁、交界真空袋的恶性效应、贫民区的不当改造以及资金的不当投入。第四章作者给出了她自己关于解决城市上述问题的策略:建立住房补贴机制——房屋担保法;平衡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关系,减少汽车对城市的蚕食;通过“视觉阻断”加强街区的集中使用与周边环境的整体感,同时充分利用地标来强调城市的独特性与多样性;通过建立与外界之间的联系来拯救和利用廉租区;建立起能够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职责明晰的城市行政机构;城市就像生命科学一样也是一种有序复杂性问题,在思考城市问题的时候,要观察众多的因素和变数,把它看做一个不断变化的有机整体。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一方面感叹作者在当时的那种时代背景之下看到城市规划背后的社会精神,另一方面也觉得老太太确实有点啰嗦,她在整本书中翻来覆去讲的一个中心议题就是“多样性”,这里的“多样性”指的并不只是城市总体功能的多样性,而是深入地区、街区、街道的多样性,是每一条街的多样性。无论是主要用途的混合、小街段、老建筑还是合适的密度,也无论是隔断还是地标的运用,都在于一个小范围内的——或者借用上文的名词,即“城市居民生活可及范围内”的——多样性,实质反映的是街道中生活的“人”所内生的多样性的要求。城市不能成为一件艺术品,城市是由人组成的,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