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名称:甲方(负责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乙方(合作单位):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本协议书适合于:①需要我院参与者提供组织标本、临床病例资料、特殊检测/检查/治疗的设备或技术等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我院作为背景申报的重点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等。③医院相关规定或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一、合作内容二、双方分工情况甲方:(1)(2)乙方:(1)(2)三、经费分配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大写:)作为合作研究经费。具体给付方式为,给付期限为。四、成果分配1.产权归属: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产权中的甲、乙完成部分各自归完成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全部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其自行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二)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一、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按照双方协商方式进行。(2)论文发表: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可以单独将全部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后,可以将其自行完成部分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以论文形式发表。双方联合发表论文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论文作者将按照甲方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乙方为(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三)专利申请: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单独将全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后,可以将研究成果中其自行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原则进行。(4)后续项目申请:甲、乙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作为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2.成果转让: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分配方案在成果转让后由(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后续文章发表、成果登记以及成果奖励为止。若本项目未获得批准,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相应后果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备忘录或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8.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甲方: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章)(签章)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