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镇史村小学车棚搭建等施工协议发包人:龙阳镇史村小学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作内容搭建教师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车棚。二、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固定单价合同,86.0元/m²,搭建面积以验收实际面积为准。三、合同工期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2日四、工程做法及质量要求:1、所用材料(10号工字钢,2.5寸柱子,檩条用4乘6钢管,彩钢瓦0.4mm,板房材料:7.5公分复合板,主体用4乘6钢管搭建。2、承包人向发包方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3、施工完成后必须清理垃圾,运出校外,确保校园整洁。4、施工过程中一定按照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发包方确定的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5、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承包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五、安全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行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六、结算方式该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施工完成后必须经学校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供合格的发票。款到付清。结算值为:数量×单价的结算方式。七、质量处罚措如施工项目不能满足上述质量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处以该单项工程5%到10%的罚款。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一份,发包方上报教育局壹份。九、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