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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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法的价值第一节法的价值概述第二节法律与正义第三节法律与自由第四节法律与利益第五节法律与秩序2第一节法的价值概述一、法的价值的概念二、对待法律价值问题的态度3一、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指以下三种含义:(1)法促进哪些价值;(2)法本身有哪些价值;(3)在不同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进行评价,或称法的评价标准。4“在法律调整或安排背后,总有对各种互相冲突和互相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或近代世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的主要活动。”——庞德《法理学》沈宗灵p535价值观:同学vs大款?宁枉勿纵vs宁纵勿枉;价值冲突:德州堕胎案;战场上出生的婴儿;堕胎,讨论:你是否支持安乐死?Why?讨论:堕胎的难题如何解决?6分三段:头三个月,可以自行决定;12周到24周:限制堕胎,但只能以保护孕妇健康为必要;24周以后,禁止堕胎,除非是为了挽救孕妇生命。7江苏省祁江县一名40岁的纺织女工钱婉玲因突然脾蒂动脉破裂出血,生命危在旦夕,必须马上输血。此时,卫生院没有备用血浆,而离这家卫生院最近的扬州市中心血站却在几十公时之外,天色已晚,送血的摩托车无法在数十分钟内赶到。眼看钱婉玲即将严重失血而导致死亡,她的亲人们纷纷要求将自己的O型血抽出用于急救。然而,卫生院的主治大夫坚持按照《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办事,只能用血站的血,不能非法抽取亲属的血。一个小时后,当钱婉玲因严重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时,血站的血还在送往卫生院的途中。主治大夫的做法你赞成还是反对?理由是什么?读完这个案子你有什么感想?82005年12月,一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民事赔偿在哈尔滨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19名因在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而被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向法院提起了300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这起艾滋病感染事件的导火索发生在杨某身上,如今她已经离开人世。据调查,2002年6月8日,杨某因腹痛被送到农场职工医院,经B超检查是“宫外孕”,医生说需要输血。这时,医院一位大夫建议她找“血鬼”,杨某同意了。医院抽取了一个绰号叫“孙老四”的卖血者400毫升血液输给杨某。2004年10月1日,杨某因感染艾滋病去世。国家权威部门调查发现:从1997年至2002年的6年间,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9二、对待法律价值问题的态度放在后面与正义问题一起讲10第二节法律与正义一、正义的概念二、正义的分类三、正义与法律的关系11一、正义的概念正义是人类普遍认可的崇高价值。通常可称为公平、公正、正直、合理、正当。这些词词意相当,但意义强弱、范围大小可能有所差别。12正义是一种建立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的观念形态,往往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相联系,因而是历史的、相对的、阶级的概念。当然也存在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某些正义观念。13正义的形象正义!其形象为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左手提一秤,置膝上,右手举一剑,倚束棒。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剑,表示制裁严厉,绝不姑息,一如插着斧子的束棒,那古罗马一切刑罚的化身。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权杖申威,书籍载法,骷髅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义恰好相反:正义属于永恒——利帕(CesareRipa)《像章学》卷三(1593)14二、正义的分类(一)庞德的正义分类(二)亚里斯多德的正义分类(三)罗尔斯的正义分类15(一)庞德的正义分类庞德从经济、政治、道德、法律等不同角度来划分正义。16(二)亚里斯多德的正义分类1、分配正义2、改正正义(校正正义)这是亚里斯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对正义所作的各种划分中最著名的一种。171、分配正义分配正义是一种涉及分配关系的正义,它要求按照各自的价值、贡献和各自提供物品的比例,对荣誉、财物以及公共物品进行分配。如甲的功绩和价值是乙的3倍,则甲所分配的也应该是乙的3倍。182、改正正义(校正正义)改正的正义,是指在社会成员之间重建原已建立但不时遭到侵害的均势和平衡。也就是侵害者给予被侵害者应有的补偿。改正正义所遵循的原则不再是个人的功德和出身之类,而是平等地计算当事人之间的侵害和补偿的程度。19这两种正义之分对后世思想史、法学史有重大影响。有人认为分配正义适用于公法或立法,改正正义适用于司法或私法。要看一个社会是否公正,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重的物品——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一个公正的社会以正当的方式分配这些物品,它给予每个人以应得的东西。20(三)罗尔斯的正义分类1、社会正义vs个人正义2、实质正义vs形式正义3、罗尔斯《正义论》、《作为公平的正义》“遥远的掌声”211、社会正义vs个人正义222、实质正义vs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指可用来评价和判断实定法的内容或判决等具体的法律决定是否正当的实质性价值标准。形式正义是指对法律和制度的公正和一贯的执行,而不管它的实质原则是什么。体现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以及“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其中,程序正义是最重要的形式正义。23形式正义意味对所有人平等地执行法律和制度,但这种法律和制度本身却可能是不正义的,所以形式正义不能保证实现实质正义。但形式正义可以消除某些不正义。例如,一种法律和制度本身是不正义的,但如果它一贯适用的话,一般地说,至少能使服从这种法律和制度的人知道对他有什么要求,从而使他可以保护自己。相反地,如果一个已处于不利地位的人还受到专横待遇,那就成了更大的不正义。24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假设有法律规定:偷窃500元,监禁15天。请问:游手好闲之人偷邻居500元;为母亲看病偷窃500元;因无钱读书偷500元;偷某富翁500元;偷某穷人500元;偷北京人500元;偷西部某农民500元。算是同样情况还是不同情况?好动机vs坏动机;屡犯vs偶犯;穷人的钱vs富人的钱?助人为乐vs平淡无奇;无穷无尽的不同251、包公在你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形象?2、如何看待包公的三把铡刀?3、如何看待包拯铡自己的侄子包冕?264、诱供得来的证据应否采信?5、刑讯逼供得来的证据应否采信?6、包公铡包冕与高俅审林冲有什么共同之处?7、如果法学院129演讲赛进决赛了,我是否应该接受讲协邀请我担任评委?27无效的诱供前两年,美国亚利桑那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谋杀案。被告人是个中年男子,叫奥勒斯特·富耳米纳特。此人负案多多,一年之内血债累累,数年前还因持枪犯案而被投入了美国一所联邦监狱。在服刑期间,有人向警方透露,富耳米纳特不仅强奸了自己的继女,而且将她杀害了。警方迅速提审了富耳米纳特,可是这家伙却矢口否认。一天,有个叫撤拉理沃的同监犯人富有同情心地悄声对富耳米纳特说,他特别喜欢听强暴杀人一类的事情细节,如果富耳米纳特将自己的犯事一五一十地说一遍,他将帮助他尽早出狱,保证万无一失。富耳米纳特出狱心切,便想信了撤拉理沃的话,果然将犯事告诉了他。富耳米纳特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如何窒息强奸那位女子,如何为了灭口用两颗子弹打穿了她的头……28岂料,这个撤拉理沃是警方出钱收买的线人。他第二天就将所有情报告诉了警方。结果,撤拉理沃的证词使亚利桑那州法院得以重新判决富耳米纳特死刑。改判后,案卷送往联邦最高法院审批。人们相信,富耳米纳特这回可是九死一生了。然而,联邦最高法院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作出裁决推翻亚利桑那州法院的判决。理由很简单:警方利用富耳米纳特怕死的心理非法诱供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9在西方法律中,正当程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所以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诸如非经正当程序不得……之类的法律规定。这个概念骨子里头包含这样一个担忧:生怕政府利用官方的权力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无效的诱供(西窗法语p107):毒树之果;米兰达规则30程序正义专题31一、什么是程序正义所谓程序正义,又可以称为过程的正义,它是指一个案件的司法裁判过程要符合正义的要求。32二、程序正义观念的古典表述英国:自然正义(naturaljustice)美国:正当法律程序(dueprocessoflaw)自然正义是英国法治的核心概念,是法官据以控制公共行为的基本程序原则。这一原则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法官应听取双方的陈述。33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1.法官和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法官对任何一方都不能有偏见。3.法官不能对案件存在先入为主的预断。4.法官在外观上不能让人有合理的怀疑。34无论是包公铡包勉还是高俅审林冲,在制度设计上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作为裁判者的司法官员与案件存在着利害关系,都在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如果包冕恰好没罪怎么办?包公该怎么办?(陈瑞华,待续)35看来,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法官担任与自己有牵连的案件的裁判官,不仅不被谴责和禁止,而且在一定情况下还得到容许和鼓励。因为如果这个法官有足够的道德勇气,并能够显示其道德自律性的话,由他审判其近亲属的案件,是足以做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得当”的。在这里,人们所重视的主要是诉讼结局的正确和裁判结论的公正。换言之,中国人所关注的主要是实体裁判的正确和公正问题,而忽略了法律程序和司法裁判过程的正当性问题。《看得见的正义》p3336三、看得见的正义“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mustnotonlybedone,butmustbeseentobedone.)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防腐剂)37司法裁判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给出一个公正、正确的裁判结论,而且更在于在发生了激烈利益冲突,并都有着强烈胜诉欲望的当事人面前,明明白白地显示自己的公正性,使其对裁判的公正性不存一丝合理的怀疑。而对于其他社会观众,尤其是那些对案情不了解、对裁判者个人的道德品质不甚清楚的公众而言,司法裁判还必须让他们心服口服。而要做到这一切,裁判者本人必须与案件没有利益上的牵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做到表面上的公平,也就是外观上的正义(appearanceofjustice)。38四、程序的及时性(timely)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vs跛脚的正义女神Justicedelayedisjusticedenied.迟来的朋友不是朋友佘祥林、《今日说法》“木腿正义”《似是故人来》太慢vs太快39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天庭上的众神失和了,世界处于灾难的边缘。谁来调解仲裁?血气方刚的容易受水仙女的勾引,老于世故的却不敢对权势直言。天上地下找遍了,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最后,天帝身旁站起一位白袍金冠的女神,拿出一条手巾,绑在自己眼睛上,说:我来!众神一看,不得不点头同意:她既然蒙了眼睛,看不见争纷者的面貌身份,也就不会受他的利诱,不必怕他的权势。“蒙眼不是失明,是自我约束”,柯先生写道,“是刻意选择的一种姿态……真的,看的诱惑,君子最难抗拒,特别是克服屏障而直视对象的诱惑”。——柯维尔《程序》40莫兆军案2001年9月27日,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状告张坤石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纠纷案。李兆兴持有张坤石夫妇的借条,而张坤石夫妇辩称借条是被李兆兴及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经审理,莫兆军作出判决,认为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2001年11月14日中午,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2001年11月15日,公安机关传唤冯志雄、李兆兴两人,两人承认借条系他们持刀威逼张坤石等人所写,后二人分别被四会市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案发后,当地政法委给死者家属经济赔偿23万元。同年11月4日被逮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后莫兆军被判无罪,但被迫离开司法队伍,被调至四会市交通局工作。41莫兆军,一个中国基层法院的民事法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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