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2018年3月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概念及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及交接?医疗废物处置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医院医疗垃圾管理的现状?大多医疗机构十分重视医疗废物管理,但在组织、管理、知识、方法乃至认识上存在误区等诸多薄弱环节。医疗废弃物随意丢弃(棉签、胶贴)、混装、混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Medicalwaste):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A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B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视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C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D各种废弃的标本。E废弃的血液、血清。F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A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B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a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笨丁酸氮芥、环孢梅素、环磷酰胺等b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c免疫抑制剂C、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A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胎盘)、器官等。B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C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A医学影象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B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C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使用后的输液瓶、抗生素类空安瓿……属于医疗废物?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南京市卫生局:你局转来南京市鼓楼医院《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宁鼓医字〔2010〕80号)收悉。经请示卫生部,现批复如下: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此复。江苏省卫生厅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抄送:省环保厅、其他各市卫生局、无锡市医管中心、厅直属医院。输液瓶(袋)置黑色污物袋安瓿置黑色污物袋内的耐刺盒,按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包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2003-11-20)?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桶)包装袋?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的初级包装,并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黄色?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利器盒?黄色?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硬质材料,密封,防刺穿?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利器盒周转箱(桶)?盛装经密封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该容器用于医疗废物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使经包装的医疗废物不直接和车辆箱体接触或直接暴露于外环境,或在发生包装袋破损时起到防止废物污染车厢和外环境的作用。?黄色?硬质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或多次重复使用?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周转箱(桶)医疗废物暂存处?暂存处宜分为三个室:更衣室医疗废物暂存室转运车清洗消毒存放室?选址:适宜,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警示标识: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装修要求:设清洗池、拖把池、地漏、紫外线灯、贴墙壁砖、地面砖(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室内地面设微小坡度;?封闭措施:设置门及纱门、窗及纱窗、密闭贮存容器、密闭运送工具、灭蚊灯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设施、设备定期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配备计重器、医疗废物专用盛装容器、包装袋、防护用品等;收集人员防护: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或防护面罩、防渗围裙及防渗袖套或防护服、手套、胶鞋、手消毒剂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医疗废物存放及交接?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医疗废物放置在医疗废物桶内并使用专用垃圾袋存放。?医疗废物桶内物品到四分之三满时及时更换。损伤性废物?空瓶桶使用?用黑色垃圾袋,里面只能放置空的输液瓶,不能放置其他医疗废物。?当用满时及时更换,不能出现过多,遍地都是空瓶子。?传染病人或可疑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感染性废物应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包装,禁止过满、有外漏扎破等。应不超过3/4满,并把标签贴于包扎口处。?损伤性物品必须放置在锐器盒内,不能接地。禁止针头一半在外,针头丢弃在其他医疗垃圾筒内、随地丢弃。应不超过3/4满,锐器盒体不能有血迹、污质等。?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统一集中处置。?交接:称重交接,双签字;产生地—保洁员—暂存处。?储存:感染性废物日产日清;损伤性废物不应超过48小时。正确的称重与封口封口称重交接有效封口和标识错误的封口和标识医疗废物外露、无效封口医疗废物超出包装物或容器人员防护不到位正确的运送——个人防护、密闭运送错误的运送??无人看管状态医疗废物登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日常交接使用?记录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至少保存3年交接称重与双签字保洁人员与暂存处专职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第一类违法行为?未建立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类违法行为?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类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未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常见违法行为与处理方式第四类违法行为?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谢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