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阳县实验中学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平阳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单位: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四月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4第六章图纸..............................................7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33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实验中学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6〕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实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昆阳镇,工程投资约212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屋面防水隔热处理、网架维护、门窗更换翻新、外墙刷真石漆、地板地面改为塑胶运动地板、舞台地面复合地板、内墙以及水电改造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工期8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8日至2017年06月06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5.投标报名时间:5.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8日至2017年06月06日14时30分。5.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自行报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6日14时30分,本工程启用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光盘递交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8.其他说明8.1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9.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阳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3806617897电话:0577—581000122017年04月27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阳县实验中学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80661789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阳镇兴良路2号联系人:杜先生电话:0577—581000121.1.4项目名称平阳县实验中学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平阳县昆阳镇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屋面防水隔热处理、网架维护、门窗更换翻新、外墙刷真石漆、地板地面改为塑胶运动地板、舞台地面复合地板、内墙以及水电改造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1.3.2计划工期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5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下午14时30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2、必须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银行账号为: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9558851203001357845),并应于2017年06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前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备注: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③如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变更手续。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6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2、本工程投标总价表的页面上必须加盖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建筑专业造价员资格章)并签字,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原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原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3.6.4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文件: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4份。备用电子光盘1个(不加密.nPYTF格式文件)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即加密的.PYTF格式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与资格后审申请书)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建议采用双面打印)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平阳县实验中学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7年06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版: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递交。纸质及备用光盘: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二楼代理公司窗口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6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二楼)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名。7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意事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年05月12日开始提供下载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8日至2017年06月06日投标最高限价1647854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0.56%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栏上发布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执有A类证书的本企业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有效身份证明详见第二章4.2.5款。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作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核对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届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的,作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密封袋封面须注明所提供的原件清单。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二章3.1.1.3款。1、本次招标试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须按规定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的将退还该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2、生成本程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并及时检测CA锁的有效性)进行解密,如果未携带后果自负。3、由于是试运行阶段,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投标人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以纸质版的为准。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1.5费用承担9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