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称甲方):*******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有限公司甲方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土地的位置及面积:甲方转让的土地位于*****工业园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土地总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中转让部分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转让土地四至:东至:西至:北至:南至:二、土地使用权期限:甲方于2002年*月*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2002字第**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该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土地转让金及给付方式:土地转让金每亩人民币元,转让金总额暂按亩计算(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为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给付甲方200万元定金,余款由双方在国土局提交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该转让土地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之日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乙方。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2、乙方承担该土地办证所缴纳的契税、评估费、测绘费,其它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3、甲方保证对该转让土地享有完整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担保、法院等执法机关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4、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该转让土地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之日起,如有欠缴相关土地税费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情形均由乙方承担。5、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6、转让土地东侧、南侧、西侧的围墙及土地上的树木无偿归乙方所有。7、乙方工程破土动工之前,乙方负责修建所受让土地围挡,围挡结构为固定砖混,围挡高1.8M,厚度为0.12M,围挡两侧水泥砂浆磨面。六、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接到书面通知后该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所收定金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乙方。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七、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均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关一份。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