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食外包装制作合同书(补充协议)甲方:鞍山嘉食商贸有限公司乙方:地址:铁东区园林路183栋42号地址:电话:0412-5553799电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印刷设计制作的手提袋存在工艺及制作问题,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重新制作,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制作如下包装制品:包装品名材质规格单位(cm)成品数量单价总计(金额)手提袋白卡250mm×370mm×130mm2000个4.85元9700元总计金额(大写)玖仟柒佰整(已付清)上述价格包括材料费、印刷费、印刷胶片输出费、包装费、运输费。二.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一)质量要求:颜色:纸张:工艺:后加工:(二)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自之日起结算):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交货时间:乙方在合同生效即日起日内交样品签样,乙方在交样品后日内交货。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四.对印刷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处理方法(一)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印刷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3个工作日内(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立即做出书面答复,并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三)如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产生异议或纠纷,双方同意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检验,费用由过错方负担。六.特别保密条款(一)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向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义务的除外。(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双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双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三)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四)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七.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交货至甲方,须按全部货款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甲方逾期付款至乙方,甲方须按全部货款的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因不可抗拒原因如暴风雪天气等情况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双方可经过协商,少承担或不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终止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有义务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违约均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方对违约责任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且违约责任方须承担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诉诸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甲方:鞍山嘉食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授权人:曾雪张婷乙方授权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电话:0412-5553799电话:1514120936715241222765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