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培训教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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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施工的特点•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2、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3、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变化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可能造成事故伤害的因素举例作业机械、脚手架职业危害等物体打击升降吊装模板支撑高空坠落基坑坍塌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目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事故案例其他检查依据一、检查依据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检查依据法律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检查依据行政法规类:《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部门规章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含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7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等一、检查依据地方法规类《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建筑质量与安全管理条例》文件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等一、检查依据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UDC675-68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JGJ59-2011)安全标志(GB2894)等。二、检查程序二、检查程序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收集资料准备相应表格培训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组总结持续改进计划、实施环节时间、地点人、内容、标准依照标准检查适时讨论存在的问题建议与对策现场安全检查流程二、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制定检查的实施方案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方案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二、检查程序针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的实施行为监察技术监察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安全防护措施与设施;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二、检查程序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议,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二、检查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复查意见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三、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三、检查内容软件方面: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三、检查内容硬件方面: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综合安全管理制度1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体现注1环境安全管理制度4程序:起草、会签、审核、签发、发布注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纵向到底,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职责横向到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三定:即定岗位、定人员、定安全责任三、检查内容安全管理的组织保障•安全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高危行业以外且从业人员在100(3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保障•高危行业以及人员超过100(30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三、检查内容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根据安监总局第3号令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对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新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厂矿级、车间级、班组级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存在的状态,以及他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定人、定措施、定时限”。•旨在检查企业是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及过程控制。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现场检查12354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临时用电“三宝””四口“防护外脚手架工程消防安全三、检查内容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1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审核批准会签2现场施工3分部验收验收记录三、检查内容•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必须有支护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基坑支护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明确针对性的措施(如降水方案、监测方案、挖土方案等),明确给出控制参数(如周边建筑物沉降报警值、管线及路面沉降报警值、坑口位移报警值、支撑应力报警值、坑边堆最大值、监测周期、监测频率等)。•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三、检查内容•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坑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且用密目网封闭,栏杆立杆应与便道预埋件电焊连接。栏杆宜采用48钢脚手管,表面喷黄漆标识。•坑口应砖砌翻口,防坑边碎石和坑外水进入坑内。对于取土口、栈桥边、行人支撑边等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要求。三、检查内容•坑壁支护•进行放坡开挖的基坑,放坡比例必须符合支护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应根据地质报告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计算。坡边在宜采用钢丝网细石砼护坡。•特殊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支护方案和支护设计的要求。(如土钉支护的土钉锚内注浆量、喷射砼的厚度、每皮土开挖的厚度等,又如换撑的部位等)•通过监测和观察,发现支护体系发生异常变化时(如监测值超过报警值、变化速率突然变大、坑壁突然渗水或漏水等),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三、检查内容•排水措施•坑内、坑外必须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根据支护方案及支护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应对坑内进行轻型井点降水或其他方法降水。每坡挖土面应采用明沟排水。基坑见底后,宜采用明沟或盲沟明排水。外应采用明沟排水,防止坑外水进入坑内,同时防止坑外水过多渗入地下增加侧压力。•基坑采用坑外降水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临边建筑、道路、管线等。(如对临边建筑、道路、管线进行沉降临测,设置地下水位观测井等)。三、检查内容•坑边荷载•施工过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的槽边距离安排坑边积水、堆料及运输车辆行驶、机械设备施工等,使坑边地面荷载造成侧向压力最小。•通道下部搁置点必须坚实(如支撑面)。根据基坑深度,通道扶梯可做成多跑扶梯。通道扶梯两边应设置扶手,并采用黄、黑漆标识。三、检查内容•土方开挖•挖土机、空压机等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存验收记录。•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必须作好对扦土人员和凿砼人员的书面交底工作。•挖土机在基坑内作业位置及行走路线上应铺设跑板,确保机械安全作业。•挖土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土方作业应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软土基坑应分层均稳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若分层厚度较厚,必须按支护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坡高留坡。2005年7月22日曲江某工地三、检查内容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要点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检查内容•施工方案•施工前应编制专项脚手架方案指导施工。•落在式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搭设高度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脚手架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落地式脚手架方案应包含脚手架基础作法、脚手架搭设图(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与外墙距离等)、硬拉结的位置和做法、必要的计算书、堆载限制等,应能明确地指导施工。三、检查内容•立杆基础•立杆基础应平整、密实,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不大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对于搭设在楼面等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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