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国外建筑工程造价管理32-6-1国外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承包中的投标报价工程项目费用构成(简称标价)其名称和分类方法不尽相同,具体组成应随投标的工程项目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划分。通常是由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汇总的单项工程造价、开办费、分包工程造价、暂定(项目)金额和不可预见费(包括风险系数)等项组成。1.分项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分摊费)和利润等。直接费为直接用于工程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周转材料费等。间接费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而产生的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分部分项工程中,只能间接分摊。利润指承包商的税前利润,亦应分摊到分项工程中去。2.开办费是在《建筑工程量计算原则(国际通用)》(SMM)明确规定的项目,应属国际惯例,一般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施工机械费;脚手架费;临时设施费;业主工程师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费;现场材料试验室及设备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象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口通道修筑及维持费;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安设施费;环境保护措施费等等。该项费用或以独立费用组成,也可作工程项目费用中报价项目计算。3.分包工程造价包括分包工程合同价,对其应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其他服务费和利润等。4.暂定项目金额是指在合同内和承包清单内,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相关服务、或应付意外情况的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亦称备用金。暂定金额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用。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工程项目费用构成详见图32-16~图32-23。图32-16我国对外建筑工程承包费用的组成图32-17单项工程造价的组成图32-18开办费的组成图32-19分包工程造价的组成图32-20人工费的组成图32-21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费的组成图32-22施工机械费的组成图32-23管理费的组成世界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曾对工程项目的总建设成本作过统一规定,其详细内容如下:1.项目直接成本(1)土地征购费;(2)特殊的场外设施费用,如道路、码头、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设施费用;(3)场地费用,指用于场地准备、厂区道路、铁路、围栏、场内设施等的费用;(4)工艺设备费,指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费用,包括海运包装费用、交货港离岸价,但不包括税金;(5)设备安装费,指设备供应商的监理费用,本国劳务及工资费用,辅助材料、施工设备、消耗品和工具等费用,以及安装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等;(6)管道系统费用,指与系统的材料及劳务相关的全部费用;(7)电气设备费,其内容与第4项相似;(8)电气安装费,指设备供应商的监理费用,本国劳务与工资费用,辅助材料、电缆、管道和工具费用,以及营造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9)仪器仪表费,指所有自动仪表、控制板、配线和辅助材料的费用以及供应商的监理费用、外国或本国劳务及工资费用、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10)机械的绝缘和油漆费,指与机械及管道的绝缘和油漆相关的全部费用;(11)工艺建筑费,指原材料、劳务费以及与基础、建筑结构、屋顶、内外装修、公共设施有关的全部费用;(12)服务性建筑费用,其内容与(11)项相似;(13)工厂普通公共设施费,包括材料和劳务费以及与供水、燃料供应、通风、蒸汽发生及分配、下水道、污物处理等公共设施有关的费用;(14)车辆费,指工艺操作必需的机动设备零件费用,包括海运包装费用以及交货港的离岸价,但不包括税金。(15)其他当地费用,是指那些不能归类于以上任何一个项目,不能计入项目间接成本,但在建设期间又是必不可少的当地费用。例如:临时设备、临时公共设施及场地的维持费,营地设施及其管理、建筑保险和债券、杂项开支等等费用。2.项目间接成本(1)项目管理费,包括:1)总部人员的薪金和福利费,以及用于初步和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时间和成本控制,行政和其他一般管理的费用;2)施工管理现场人员的薪金、福利费和用于施工现场监督、质量保证、现场采购、时间及成本控制、行政及其他施工管理机构的费用;3)零星杂项费用,例如返工、旅行、生活津贴、业务支出等;4)各种酬金。(2)开工试车费,指工厂投料试车必需的劳务和材料费用(项目直接成本包括项目完工后的试车和空运转费用)。(3)业主的行政性费用,指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及支出(其中某些费用必须排除在外,并在“估算基础”中详细说明)。(4)生产前费用,指前期研究、勘测、建矿、采矿等费用(其中一些费用必须排除在外,并在“估算基础”中详细说明)。(5)运费和保险费,指海运、国内运输、许可证及佣金、海洋保险、综合保险等费用。(6)地方税,指地方关税、地方税及对特殊项目征收的税金。3.应急费:(1)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此项准备金用于在估算时不可能明确的潜在项目。在每一个组成部分中均单独以一定的百分比确定,并作为概算的一个项目单独列出。它包括那些在做成本估算时因为缺乏完整、准确和详细的资料而不能完全预见和不能注明的项目,并且这些项目是必须完成的,或它们的费用是必定要发生的,尽管这些项目毫无疑问应包括在估算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应急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支付工作范围以外可能增加的项目,不是用以应付天灾、非正常经济情况及罢工等情况,也不是用来补偿估算的任何误差,而是用来支付那些几乎可以肯定要发生的费用,因此它是估算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2)不可预见准备金。这项准备金(在未明确项目准备金之外)反映了物质、社会和经济的变化。这些变化预计会增加已经做好的成本估算,尽管这一估算是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和符合所考虑的项目种类的技术标准的。它是一个逆向行动或条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未明确项目准备金”代表了在项目执行中将要发生的一项不可少的费用,而“不可预见准备金”只是一种储备,可能不动用。4.成本上升费通常,估算中使用的构成工资率、材料和设备价格基础的截止日期就是“估算日期”。必须对该日期或已知成本基础进行调整,以补偿直至工程结束时的未知价格增长。工程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国内劳务和相关成本、本国材料、外国材料、本国设备、外国设备、项目管理机构)的细目划分决定以后,便可确定每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增长率。这个增长率是一项判断因素。它以已发表的国内和国际成本指数、公司记录等为依据,并与实际供应商进行核对,然后根据确定的增长率和从工程进度表中获得的每项活动的中点值,计算出每项主要组成部分的成本上升值。从所举世行实例可以看出,当世行和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或投资进行工程项目采购招标时,其工程造价构成及计算内容同我国对外工程承包报价构成及计算内容有差异,有时差异较大,对此应慎之又慎,仔细研讨定夺。32-6-2我国对外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的组成形式及其分摊比例对外工程承包费用的组成项目以及分类方法和名称较多,基本上均可参见图32-16~图32-23,以下介绍主要费用的计算方法、分摊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分摊比例。1.人工费计算就目前而言,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人工工资均在1000美元/人·月以上,中国在对外工程承包中,劳动工资较低,一般都控制在400~500美元/人·月之间。发达国家就建筑安装工程而言,人工费占工程直接费比例见表32-27。表32-27序号费用名称占直接费%一般取费%备注1建筑工程40~60552设备安装20~3025包括工艺管道3电气工程40~5043一般情况下,人工费计算程序是:第一步,确定综合工日单价;第二步,工程总用工量计算;第三步,用综合工日单价乘以总用工量得到总人工费。其计算式如下:M=Q·A(32-23)式中Q——工程总用工量;A——综合工日单价。考虑工效后的平均工资单价LP为:LP=LC×国内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数+C1×当地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数×1/工效比(32-24)式中LC——国内派出工人工资单价;C1——当地雇佣工人工资单价。A=每名工人出国期间的全部费用/每名工人参加施工年限×年工作日(32-25)这里要注意的是:(1)在计算报价时,一般都直接按工程所在地各类工人的日工资标准的平均值计算:国外雇佣工人工资是根据所在国有关法规计取;(2)人工工日量大都是采用指标法或定额分析法计算的。人工费占工程总价的20%~30%左右。2.材料费计算对外工程承包材料费计算按供应渠道分国内采购、当地采购和向第三国转国采购。国内采购材料=原价+全程运杂费(32-26)全程运杂费=国内段运杂费+海运段运保费+当地段运杂费(32-27)国内段运杂费=全程运输费+港口仓储费(32-28)全程运输费可按材料原价10%~12%计取;港口仓储费可按材料原价3%~5%。海运段运保费=基本运价+附加费+保险费(32-29)其比率详见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现行价格。当地运输费=上岸费+运距×运价+装卸费(32-30)其比率应按当地政府及运输部门规定计算。当地采购材料(即材料预算价)=批发价+运杂费(32-31)第三国采购材料可按到岸价(CIF)加至现场的运杂费计。工程材料费=国内采购材料费+当地采购材料费+第三国采购材料费(32-32)材料费加设备费要占工程项目总价的60%~70%左右。3.设备费计算对外工程承包设备分国内采购、当地采购和向第三国转口采购。其计价式为:国内采购设备预算价=原价+全程运杂费(32-33)原价尚需考虑出口设备或材料的管理费和手续费等,因此,设备原价应按下式调整:M=Mi·K1/P·K2(32-34)式中M——国内设备出口原价;Mi——国内设备出厂价;K1——出口设备质量加成系数,一般情况下K1=1.3~1.35;P——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汇率;K2——国内设备价与国外设备价平衡系数,一般为2~2.5。设备全程运杂费=国内段全程运杂费+海洋段运保费+当地运杂费(32-35)国内段全程运杂费=全程运输费+港口仓储费(32-36)海洋段运保费=基本运价+附加费+保险费(32-37)全程运输费一般按设备原价的5%~8%计;港口仓储费一般为3%~5%;保险费可按到岸价0.3%~0.5%;当地运杂费=上岸费+运距×运价+装卸费(32-38)当地采购设备价=厂家价+运杂费(按出厂价5%~8%计)(32-39)第三国采购设备价=CIF(即到岸价)+运杂费(按CIF3%~5%)(32-40)4.施工机械使用费计算该费用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施工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另一种是机械台班定额计价法。按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时,一般将成本组成分解为基本折旧费、运杂费、安装拆卸费、修理维护费、动力消耗费。新设备基本折旧费=(机械总值-余值)×折旧率(32-41)国内运去的机械折旧费=国内原价+国内外运杂费+国际运保费60月×实际使用月数(32-42)余值约占设备价的5%左右;折旧率国外按5年计算;国内运杂费按设备原价5%~8%;国际运保费可采用下式计:运保费=设备价×1.062×2.924‰(32-43)其中1.062为运杂费系数,2.924‰为保险费定额。对外工程承包所用机械设备按安装拆卸的次数逐项进行计算,每次安装拆卸费一般为设备原价的2%~3%计。运杂费=国内运杂费+海运费+保险费+国外运杂费(32-44)国内运杂费按施工机械原价的5%~8%计算;如提不出原价时,可按工程费用的1%~2%计;海运费和保险费均采取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规定的费率计;国外运杂费可按工程所在国法规计算。维护修理费=修理费+替换设备和工具附件费+润滑和擦拭材料费+辅助设施费(32-45)一般情况下,可考虑国内定额一次大修费的1/3计或按国外具体情况计算。动力、燃料消耗费=动力、燃料消耗量×动力、燃料预算价格(32-46)消耗量可按国内定额或国外实际消耗数据。国外租赁施工机械台班费按下式计算:F=ΣGa·Ea(32-47)式中F——租赁施工机械台班总费用;Ga——各种机械的台班数量;Ea——各种机械台班的租赁费用。按施工机械台班成本组成计算机械使用费的另一种表达式为: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轮胎磨耗费+维修费+燃油费+司机工资+管理费+投资费+其他费(32-48)式中维修费=(0.5~1.0)×折旧费;管理费=(折旧+轮胎磨耗+维修十燃油+司机工资)×10%~15%;投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