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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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2.涉外税收3.财政降格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5.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题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五、问答题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2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则3.属人原则4.常设机构5.实际所得原则6.引力原则7.无限纳税义务8.有限纳税义务9.推迟课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2.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标准。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劳务合同签订地标准。5.许多国家以利息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6.对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7.目前,我国对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确定来源地。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四、选择题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3的税收居民。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4.特许权转让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A.单一居民管辖权B.单一地域管辖权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D.以上都不对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A.注册地标准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D.选举权控制标准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A.美国B.日本C.中国D.澳大利亚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A.国民B.公民C.税收居民D.人民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A.加拿大B.中国C.意大利D.英国10.下列国家中,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有:()。A.爱尔兰B.澳大利亚C.墨西哥D.新加坡五、问答题41.税收管辖权有哪些主要类型?2.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3.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4.住所与居所的区别是什么?5.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判定实际管理机构的?六、案例题某人从1998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1999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199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一、术语解释1.经济性重复征税2.抵免法3.抵免限额4.综合限额抵免法5.税收饶让6.资本输出中性二、填空题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叉重叠。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长期性住所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4.税收饶让是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是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常设机构的所在国征税。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抵免限额余额。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有利。8.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居住地原则。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免税法与抵免法。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5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7.在所得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8.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的有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四、选择题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征税。A.总机构所在地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国2.以下发达国家爱中,对税收饶让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是()。A.英国B.美国C.德国D.加拿大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D.③②④①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A.注册地标准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A.2.9万元B.3万元C.2.5万元D.2.4万元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D.3万元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A.1.4万元B.1.6万元C.1.5万元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6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对其征税。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3天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的收入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五、问答题1.简述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2.什么是税收饶让?如何理解税收饶让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3.居住国采取的减除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4.如何理解资本输入中性?5.为什么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间接抵免法的使用不如直接抵免法普遍?六、综合题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一家子公司B,在2003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税忽略不计)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避税2.离岸中心3.自由港4.转让定价二、填空题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称为。2.不征收任何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4.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7间协商定价。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在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3.跨国公司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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