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吨预制箱梁施工工艺(小四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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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原材料的技术要求.................................2第三章配件工程……………………………………………………..9第四章钢筋工程…………………………………………………….11第五章模板工程…………………………………………………….17第六章混凝土工程………………………………………………….22第七章混凝土养护工程…………………………………………….30第八章预应力张拉工程…………………………………………….32第九章管道压浆、封锚工程……………………………………….39第十章预应力箱梁产品检验……………………………………….41第十一章箱梁移运及架设………………………………………….451第一章总则1.1本施工工艺适用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天兴洲大桥项目部第一项目分部客运专线双线箱梁预制及架设。1.2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现行规定,并做好各项施工检测和记录。1.3施工中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工艺装备、设备等,均应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并经进场复检合格后,方准使用。1.4生产中所用的各类设备、工装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并经运转、试用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应经常进行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1.5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现场调查。掌握当地气象、地质、电力、材料、水源、交通、劳动力、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当地有无地区性的病疫和卫生防疫状况等情况。1.6施工中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1.7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执行,制定各种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1.8施工中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但推广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1.9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值班技术人员及质量检查人员应对施工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与施工工艺规定不符应及时予以纠正或汇报。1.10本工艺未尽事宜,应按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办理。2第二章原材料的技术要求2.1水泥2.1.1水泥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低碱硅酸盐水泥或者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中掺合料限为粉煤灰或者矿渣),水泥熟料中C3A含量不应大于8%。2.1.2水泥的技术要求应满足《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要求。使用时了解水泥的熟料化学成份和矿物组成、掺合料种类和数量。比表面积不超过350m2/kg,游离氧化钙不超过1.0%。水泥熟料中的C3A含量不超过8%。碱含量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60%。2.1.3水泥进场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工地中心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检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2.1.4在新选货源的水泥应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比表面积,C3A含量,混合材掺量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一般情况下,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等项目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一批进场水泥,散装不足500t或袋装不足200t时,也应按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2.1.5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编号的水泥,应分别储存,储存库要求干燥通风,防潮湿,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米。水泥使用应本着先进库,先使用的原则。2.2细骨料2.2.1细骨料应采用洁净、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天然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6-3.0,含泥量不应大于2.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规定。2.2.2对于新选原料产地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Cl-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2.2.3首次进厂的细骨料,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进场细骨料,应经工地检验站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2.2.4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进行碱活性试验。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2.2.5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日常检验项目为筛分、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等。2.2.6细骨料入仓前必须过筛,严禁有泥团、木棍等杂物混入,冬季施工中,严禁雪块混入。2.3粗骨料2.3.1粗骨料应选用坚硬耐久的碎石,压碎指标不应大于10%,母岩抗压强度与梁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不小于2。含泥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2.3.2粒径宜为5-20mm,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5mm,且不得超过设计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和钢筋最小间距的3/4,并分两级(5-10mm和10-20(25)mm)运输、储存、计量。使用时,粒径5-10mm碎石与粒径10-20(25)mm质量之比为(40±5)%∶(60±5)%;粗骨料的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40%,吸水率应小于2%。2.3.3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进行碱活性试验。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2.3.4对于新选原料产地、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颗粒级配、岩石抗压强度、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压碎指标、坚固性、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4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3.5首次进厂粗骨料时,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进场粗骨料,经工地中心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2.3.6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日常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2.4外加剂2.4.1混凝土外加剂采用复合外加剂应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严禁使用掺入氯盐类外加剂。2.4.2采用的复合外加剂,其性能应与所用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使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30min减水率不应低于20%,碱含量不得超过10%,硫酸钠含量不应大于5%,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1%。2.4.3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6个月者,应对匀质性指标、减水率、坍落度保留值、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抗冻性、Cl-渗透电量、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碱-硅酸反应抑制效能、收缩率比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4.5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一检验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进行验收。日常检验项目为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2.4.6阻锈剂应采用复合氨基醇类,且具有良好的均匀分散性、不降低水泥浆的流动度、不与其它外加剂反应、不降低对钢绞线束的粘结性能、不影响硬化水泥的性能,其性能指标应符合GB/T9231的要求。2.5掺合料2.5.1混凝土矿物活性掺合料(Ⅰ级粉煤灰、磨细矿粉)应符合GB1596-1991和GB/T18046-2000的规定,Ⅰ级粉煤灰需水量比不应大于100%,磨细矿粉比表面积应大于450m2/kg。流动度比不小于100%,掺入的引气剂、保塌剂及其它改善混凝土性能的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其品种及数量由试验确定。2.5.2粉煤灰: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5的产品达6个月者,应对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Cl-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2.5.3磨细矿渣粉: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6个月者,应对比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Cl-含量、含水率、需水量比、碱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2.5.4掺合料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也不得受潮和污染环境。2.6拌合用水2.6.1拌制和养护混凝土用水应符合JGJ63的要求。凡符合饮用标准的水,即可使用。2.6.2拌合用水需要经过水质化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2.6.3拌合和养护用水严禁使用污水或废水。2.7非预应力钢筋2.7.1非预应力钢筋(带肋、光圆钢筋及盘条),性能应分别符合GB1499、GB13013、GB/T701的规定。对于HRB335钢筋尚应符合碳当量不大于0.5%的规定。非预应力钢筋力学性能指标牌号公称直径σs(Mpa)σb(Mpa)伸长率(δ10)伸长率(δ5)弯心直径d试样直径a不小于--Q235--23541023--d=0.5aHRB3356-2528-50335490--16d=3ad=4a62.7.2钢筋进场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每批钢筋,按不大于60t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钢筋为一验收批。2.7.3必须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表面的凸块和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带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测量本批钢筋的直径偏差。2.7.4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在其上各截取1组试样,每组试样各制2根试件,分别作拉伸(含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2.7.5当试样中有1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2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作第2次试验。当仍有1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应判为不合格。2.8混凝土2.8.1耐久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应符合《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及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品质、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耐久性以及施工工艺对工作性的要求,通过计算、试配、调整等步骤选定。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除满足施工要求外,还应满足设计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2.8.2选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以下基本要求办理:C35~C40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高于450kg/m3C50以上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高于500kg/m32.8.3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附录C方法试验证明抑制有效。2.8.4预应力混凝土中氯离子总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细骨料、水、外加剂等所含氯离子含量之和)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含气量不应小于2.0%(干硬性混凝土除外)。2.8.5当混凝土配合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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