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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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告体系,做好财务报告编制、分析工作,保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能提供客观、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完成,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财务报告信息由各相关会计人员提供,财务部相关人员汇总编写,并经财务部主管会计审核上报。财务报告信息应在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年度财务报告信息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季度财务报告信息应有重点地作扼要的分析说明。第五条财务部管理职责:1、负责公司财务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工作;2、负责公司个别报表、合并报表的编制工作和财务分析工作;3、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进行布置,并对公司各部门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4、负责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等)的编制上报工作;6、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体系及财务分析工作做出规范;7、负责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收支、签约合同等具体情况,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月度会计核算业务结束前,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确保会计业务已完整、准确、客观计入当期;8、负责牵头落实根据公司工作要求需要特别编制的专项财务报告和专项分析资料;9、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资料。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的提出及布置落实第六条财务部部长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第七条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布置落实。第八条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的布置落实:(1)由财务总监组织召开财务、审计、市场、供应、综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布置会议,具体布置和落实财务决算工作;(2)根据公司决算会议相关通知,明确决算编制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3)与中介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决算审计的时间安排和配合工作,明确财务报告的内部审核程序和上报时间;(4)财务部门根据决算会议安排,调整和制定正式财务报表编制计划,明确各有关工作的责任目标、部门和人员。第九条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财务报告的作用,财务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格式统一。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二)数字客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报告前的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等准备工作,做到账账、账款、账实、账证、账卡和账表相符,认真组织会计报告编制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存在隐瞒收支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要准确,各表之间数字有勾稽关系的必须相互衔接。(三)内容完整。对于按规定上报的财务报告中的各类报表要编制齐全,不得缺漏,对所有财务报表中包含的每个项目的数据,除未发生外,必须填列齐全,不得遗漏。编制财务报表后,要针对财务报表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四)编报及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编制、上报财务报告,并按照股东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程序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前的基础工作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部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和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第十条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一)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二)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三)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科目账簿之间的余额;(四)对于国家相关会计制度未涉及到的有关交易及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及计量,并检查账务处理是否合理;(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而需要调整的项目。一经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办理调账。重大调账事项由经办人员上报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经财务部长和财务总监书面批准授权后方可办理调账事宜。(六)在会计期末的一个月之前,财务部应当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将对当期有影响的会计事项报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1、以前年度审计调整及相关事项对当期的影响;2、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3、新增业务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4、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新发生的事项;5、年度内合并(汇总)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七)财务部对于需要专业判断的重大会计事项,制定合理合法的会计核算办法,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对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相关财务规定纠正处理。第十一条资产清查:(一)财务部门清查核实货币资金;(二)综合部每月25日对材料配送中心的工具进行盘存,每季15日对材料配送中心的材料和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年终,综合部会同财务部门等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同时进行减值测试并编制资产减值报告。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减值测试结果及资产减值报告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三)对制作完工发出的产品成本进行清理核算,对产品制作过程中涉及成本的问题如设计人员设计、选型错误造成材料备件积压浪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每月及时整理上报有关部门并依照成本进行处理;(四)财务部门根据综合部提供的资产盘点报告,与财务账面数据进行核实;(五)综合部调查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分析其原因,将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财务部门依据审议结果,对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六)财务部门根据投资减值测试报告及财务报告正确计算权益;第十二条账目的核对:(一)关联方往来款项及交易金额的核对:公司财务部门应于报告期末(每半年末和年末)向各关联单位发放关联往来款项对账单和关联方交易对账单(包括交易项目内容、交易额、毛利润等内容),各关联单位核实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如有差异,双方应查找原因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二)外部往来款项的核对:每半年末和年末,财务部应在会计报表编制前对本公司外部往来款项进行询证核实。对账应采用书面方式(可采用中介机构统一格式的询证函)进行。对账如出现差异,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帐务处理。核对无误后,对账双方应在对账单据上盖章确认。财务部门应保留彼此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或其他证明性文件。(三)财务部门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实银行借款及应付利息;(四)财务部部长负责核对总账和明细账,保证账账相符。第四章个别会计报表的编制第十三条个别会计报表的编报要求公司财务部部长应根据统一制定并下发的报表编报方法和报表编制格式,编制本公司的会计报表。第十四条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结账日执行,不得提前或者推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第十五条财务总监对所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审核要点为:(一)报表格式及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二)报表数据来源是否正确,是否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来编制,并且无漏报或者任意取舍;(三)报表表内及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第十六条编制并审核无误的会计报表应交董事会集体决议讨论后由董事长批准。第五章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第十七条公司应统一公司和所属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时,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既会计期间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第十八条合并范围:公司应当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一)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第十九条合并报表编制方法详见《黄石邦柯会计核算办法》第六章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第二十条财务部部长应针对编制完毕并经审核的会计报表来编写报表附注。附注的编写要符合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财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其他相关会计人员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配合进行报表附注的编写,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第二十二条编写完毕的报表附注应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审核要点为:(一)附注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二)附注是否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披露是否充分、规范;(三)附注中相关数据是否与会计报表相应数据一致。第十八条编制并审核无误的会计附注应交董事会集体决议讨论后由董事长批准。第七章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第二十三条报送与披露的时间要求(一)财务报告对外报送与披露的时间为:1、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3、季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第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二)每月10号财务部及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及时整理会计档案,完成装订、归档。并负责财务报表的对外报送。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公司名称、公司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第二十五条报送对象:(一)对外报送对象为:税务、财政、金融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二)内部报送对象为:财务总监、审计部、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七条财务报告的归档财务部门将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电子及实物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第八章财务分析第二十八条财务分析要求:(一)提高预测水平。公司应根据职责分工,跟踪分析企业所处行业、所在区域的发展态势,实事求是分析各种因素对年度目标计划的影响,早调查、早研究、早报告、早决策,争取主动。(二)突出重点,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根据重要性原则,财务分析内容应有侧重,抓住对公司效益影响较大或起关键作用的收入及成本要素,在文字分析的同时,应作详细的量化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数据表面,对深层次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三)运用科学方法。公司财务部门应认真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分析,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分析的主要内容,适当运用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与评价,重点反映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四)加大成本分析力度。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逐一分析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单位变动成本上升、个别费用变动较大的各种因素,查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在成本分析的同时,注意运用成本效益原则,以公司效益为先。(五)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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