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花施工合同甲方:滕州市姜屯镇白联小学乙方:滕州市姜屯金菊花卉园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品质与档次,且满足草花种植更换工作,为了便于双方的结算及付款,经双方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订立此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在今后施工管理过程执行管理的依据,其具体内容如下:一、施工内容:滕州市姜屯镇白联小学草花种植二、施工的期限及合同有效期限。1、施工期限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草花更换施工的工作联系单为限。2、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如合同双方有单方提出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既可终止。三、计价依据及付款方式暂定总价: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一)计价依据1、草花的更换种植以每元/株计算,(含原草花拔除、种植,清理、养护,施肥等)数量按现场施工量按实计取,以甲方确认单为准。2、本合同的施工管理费及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提供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二)付款方式种植完工经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一周内付结算价的85%,成活效果保证期满后一周内凭验收单付清余款。本合同的施工管理费及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必须提供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1、提供好乙方要求进行施工的联系单,且联系单必明确所施工内容的要求。2、甲方必须按合同的付款给乙方,以便乙方正常施工。(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草花更换。2、做好施工的安全工作,施工中如为做好安全维护工作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必须做好施工中成品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必须无条件修复。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听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五、草花种植、养护总体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花坛图案清晰,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花高20-40cm;同一品种花期一致,层次分明,高矮有序;2、种植土内无石块、垃圾、草屑、残茎;花坛内无杂草,无垃圾。3、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4、各个路口、组团的草花摆放形状根据甲方要求。5、本合同项下草花的成活效果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若由于草花或养护等因素导致成活效果不佳的由乙方负责免费补种整改。六、其他未尽事宜。依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合同签订的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解决。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在合同期满款项结清立即终止。八、本合同双方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盖章:合同签订地:滕州市姜屯镇白联小学校长室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