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及录用管理制度流程一、面试选拔的目的和原则1.面试选拔目的:为合适的岗位寻找到合适的人选。2.面试选拔原则:进行内外部公开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从价值观、品格、认知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经验等方面全面审核。3.面试选拔工作分工3.1候选人资历审核及筛选: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申请表上的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资历审核,并将有初步意向的候选人转达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通知并安排面试。直线上级也可委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根据招聘申请表上的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历进行审核筛选,并通知有初步意向的候选人与直线上级进行初试。3.2面试组织:方式适用说明递进面试非紧急岗位第一步:自动筛选。电子问卷供候选人通过电脑完成,能比电话更详细地获取候选人信息。第二步:电话面试。帮助用人部门决定该候选人是否满足正式面试要求,如:口头沟通能力、对该职位感兴趣的程度、是否愿意出差等特定职位要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花更多时间在该候选人身上。第三步:初试。由人资专员主持面试,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参与面谈。第四步:复试。用人部门在初试结束后立即告知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继续进行复试,也可1个工作日内将决定复试的人员名单告之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选拔合适候选人。递进式面试可根据岗位情况进行组合面试。集中面试紧急岗位直线上级、部门/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责任人、相关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组成评价小组与一位或多位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的方法。3.3非热门、高端或专业型人才,尽量本土化招聘。以使用工成本合理化。3.4面试组织方式选择根据岗位特点和评价需要设定,保证低成本和高成效。原则上面谈不超过3次,时间跨度不超过两周。(面试评价参见表单《候选人面试评估表》)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分析,确定岗位关键特征以确定选拔评价工具和方法并做好记录。(具体见《候选人面试评估表》)选拔要做到有效、可靠、客观和广博。二、人员录用:1.录用审批1.1各部门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必须由空缺岗位直线上级面试、各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复试通过,关键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录用。1.2员工自我推荐、公开竞聘须获得所在中心直线上级口头确认的推荐。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接到口头推荐时,应与外部应聘人员同等处理,合格者优先予以录用。1.3如录用本公司已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必须经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录用。2.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应在征得候选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被调研对象及联系方式由候选人提供。2.1背景调查时间应是:正式录用前或上岗试用期内进行。2.2背景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候选人的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候选人既往职位的职权含义、候选人的长处和不足等。3.录用3.1经确定拟录用的候选人,公司应与其以书面的方式确认录用意向,填写《录用意向确认函-offer》,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和岗位、薪资标准、报到时间、报到时须携带的资料和证件等以及对方对意向内容和报到时间确认、签字书。3.2发出录用意向书-offer时,应同时发放《新员工入职引导》,让新员工了解入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