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证券市场主体一.证券发行人证券市场融资活动:指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票面金额并能给其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财产所有权凭证或债券凭证,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特征:1.证券融资是直接融资2.证券融资是一种强市场性的金融活动3.证券融资是在由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证券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的4.证券中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组织,形成了筹资单位竞争上市公司资格的优胜劣汰的机制5.证券融资是长期融资直接融资工具主要有:票据、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证券分类:1.商业信用2.国家信用3.消费信用4.民间个人信用特征:直接性、分散性、信誉上的差异较大性、部分不可逆性、相对较强的自主性间接融资工具主要有: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种类:银行信用,消费信用(贷款)特征:间接性(需求者与供给者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相对集中性、信誉的差异性较小、全部具有可逆性、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直接与间接区别: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券债务关系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优势1.节约交易成本,资金融出单位可获得较高的资金报酬2.通过发行长期债券和发行股票有利于筹集稳定的、可以长期使用的投资资金3.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1.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2.有利于降低信息成本和合约成本3.分散化投资降低风险4.银行体系具有货币创造功能劣势1.需要一定的金融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能2.投资者需要承担较大风险3.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收集、分析信息4.缺乏管理灵活性1.过多依赖于金融中介的素质2.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难以及时、足量满足3.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情况的关注证券发行人:为筹资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主要包括:1.政府类:国库券(最短1年)、财政债券、建设证券(无风险债券)[地方债称公债]2.企业类:股票、债券(公募和私募)3.金融机构类:金融债券(去货币化)政府债券特点: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金融机构直接融资:1.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化解金融风险2.有利于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资产结构3.丰富市场层次,增加投资产品种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意义:1.可以起到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有利于金融和经济的平稳运行2.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通过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提高直接金融比重,需关注:1.发展和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2.丰富直接融资的新的金融工具3.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者:获取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证券投资者的特点:1.分散性和流动性2.目的性3.市场的支撑性分类: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共同基金个人投资者:最广泛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及演化一.1990-1996散户时期二.1996-2000内资机构投机时期(证券公司狂热投机,非规范运作,风险增大)三.2001-2005内外资机构投资者多元化(快速发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称为重要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引入)四.2005进入多元化时期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投资证券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特点:1.投资管理专业化2.投资结构组合化3.投资行为规范化4.风险管理者5.具有稳定市场的功能分类:1.政府机构类投资者(调剂资金余缺,公开市场操作,宏观经济调控)2.金融机构类投资者金融机构类投资者:1.证券经营机构(最活跃)2.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3.保险经营机构(最大的机构投资者)4.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2007年9月29成立,注册资金2000亿美元)5.其他金融机构(信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申购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类机构投资者:1.证券投资基金2.社保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3.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4.社会公益基金机构投资者的作用:1.有助于改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机制与效率,促进直接金融市场的发展2.有助于促进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有机结合与协调发展,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3.有助于分散金融风险4.有助于实现社会保障体系与宏观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三.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20实际80年代开始,我国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股份制,企业债券的尝试1987年,第一家专业性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19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2006年1月1日新修订《证券法》实施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督制度及具体要求1.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3.合规管理制度(2008《合规施行规定》)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5.信息保送与披露制度(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信息保送与披露方面监管要求:1.信息报送制度(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每月结束7个工作日)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3.年报审计监管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1.证券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4.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承销:代销或者包销,确定发行价格)5.证券自营业务(自有资金买卖证券交易所证券)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要求: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3年以上证券自营,有从业经历人员不少于5人)7.融资融券业务8.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IB)9.直接投资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种类:1.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2.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多个客户)3.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专门账户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工期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IB):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起源于美国,我国,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买卖,但可以从事期货交易的中间介绍业务申请条件:1.申请日6个月各项风控指标符合规定标准2.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3.全资拥有或者控制一家期货公司4.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5名,IB业务部至少2名拥有期货从业资格证人员5.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IB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6.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业务范围: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直接投资业务:范围:1.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2.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3.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4.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直投基金的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方案可行,结构设计合理2.非公开方式筹集,对象限于机构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不得采用广告,公开方式筹集资金3.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者筛选标准和程序4.委托独立的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对基金资产进行托管5.不得负债经营6.直投子公司由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直投基金的,应当占51%以上股权或者出资证券服务机构:1.投资咨询机构2.财务顾问机构3.资信评级机构4.资产评估机构5.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2007年3月9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出具法律意见范围: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2.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3.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4.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5.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1.内部管理规范,风控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2.20名以上职业律师3.最近2年未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近2年未受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1.近3年从事证券法律业务2.近3年连续执业3.近3年从事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同一律师不得同时为证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出具意见,不得同时对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出具意见会计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的条件:1.依法成立3年以上2.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通过全国统一注会考试的不得少于55人,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3.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合伙会计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4.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5.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6.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这是半数的合伙人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具备的条件:1.证券或者期货的5名以上取得政权、期货从业资格,同时从事证券期货的10名以上2.100万注册资金3.固有场所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的条件:1.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2.不少于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近3年连续职业不少于20人3.净资产不少于200万4.半数合伙人持有不少于50%的股权,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5.近3年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且每年不少于500万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的条件:1.注册资金不少于60亿2.不以盈利为目的3.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保证金,不得低于15%4.相关法律职责所形成的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20年四.自律性组织1.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执行机构,公司制盈利机构,会员制非盈利)2.证券业协会(1991.8.28成立,负责从业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职责:自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后续职业培训,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从业人员诚信管理】,服务,传导)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交易经手费20%,营业收入0.5%-5%)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证券业协会会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职权:1.制定和修改章程2.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3.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4.决定会费收缴标准5.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会员大会许2/3以上会员出席,决议需2/3以上表决通过,4年召开一次,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理事会:执行机构,非会员理事会由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会成员不得超过1/5.理事任期4年,可连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需2/3出席,表决需2/3通过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不得超过理事会1/3,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全体会员监事组成,是监督机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条件:1.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2.必要场所和设施3.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从业资格主要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手及相关管理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股红,股息,利息等)登记结算制度:1.证券实名制2.货银对付交手制度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4.净额结算制度证券市场监管原则:1.依法监管2.保护投资者收益3.“三公”原则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原则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组成:1.中国证监会(1992.10成立)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