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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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学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以创造性开展“党建+”项目为载体,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先进要求具体化、考核评价公开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提高服务师生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学院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三)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四)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三、主要内容采取分类管理方式,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准则》提出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和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新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将党员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群众、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公示、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主要由基本项目和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基本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廉洁自律规范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加分项目主要是考核党员在完成“党建+”项目化工作时的表现情况。党员“先锋创绩”的内容要按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方面的要求来确定,主要包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管理知识,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服务师生的本领。(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赢得师生公认。(三)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回应师生的诉求关切。(四)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四、实施办法和举措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按照“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基本要求开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环节:(一)党员“述绩”。在2016年4月中旬前,每一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深入查找自身不足,提出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并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出公开承诺。各党总支要面向本总支党员群众,将每位党员的公开承诺书张贴公布。1.专任教师党员重点从带头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勇挑教学重担、潜心教学科研、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争当师德模范、投身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参加支部及教研室活动、在“两学一做”、“党建+”、“三联系”等重要工作、支部建设等方面做出承诺;2.从事管理服务岗位的教师党员重点从勤勉敬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参加支部活动、在“两学一做”、“党建+”、“三联系”等重要工作、支部建设等方面做出承诺;3.学生党员重点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关心、服务和帮扶同学,参加支部活动、积极投身院系工作、在“两学一做”、“党建+”等重要工作、支部建设等方面做出承诺。2017年起,3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每年12月中旬前,党员对照年初的承诺和“先锋创绩”项目进行自查和自评。(二)群众“评绩”。各总支于每年12月下旬前,通过不同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对所属各支部全体党员“先锋创绩”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切实把对党员的评价权交给师生,将师生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定党员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的根本标尺。(三)公示“亮绩”。各党支部要于每年1月上旬前,根据党员“述绩”和师生“评绩”的情况,将党员上一年度“先锋创绩”的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四)支部“定绩”。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客观公正地对党员进行评定,分别确定优秀(比例不超过2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结果登记到党员日常管理档案。(五)组织“用绩”。对确定为优秀档次或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档次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相应组织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全程纪实监督。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党员予以清退。五、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的先锋创绩活动。1.“三亮”一是亮身份。在职教职工党员在办公室统一设置党员岗位牌;教职工党员佩戴统一制作的党员岗位牌,要求在上班、上课及参加教学、学生活动时必须佩戴,由纪检监察与督导办公室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二是亮承诺。在4月中旬前,每一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深入查找自身不足,提出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并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出公开承诺。各党总支要面向本总支党员群众,将每位党员的公开承诺书张贴公布。三是亮形象。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党员责任区”创建评比活动。由各系党总支牵头,会同后勤办等相关部门,以学生支部为单位划设“××支部学生党员责任区”,明确工作和服务的内容,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将学生党员参与“党员责任区”创建评比活动情况纳入学生党员年终总评。对在“先锋创绩”活动中评为“优秀”的教师党员,授予“党员示范岗”称号;对在“先锋创绩”活动中评为“优秀”的机关管理服务人员,同时授予“文明服务窗口”称号。以“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优质服务,大力展示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2.“三比”一是比学习。各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的要求,自行组织党员学党章、学理论、学业务,通过书记讲党课、专家讲理论、老党员讲传统、先进典型讲经验等方式,全面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和党员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三优先三满意”工作准则。二是比作风。推行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制度,实现“一站式”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为师生服务“零距离”;三是比业绩。结合党员岗位工作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对党员业绩进行综合评比,比工作开展成效、比创新工作方法、比服务师生态度、比践诺完成情况,把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3.“三评”一是群众测评。在各总支指导下,所属各支部年底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和群众测评活动,通过向支部所辖单位群众、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测评。二是个人自评。按照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等,对照身边的先进典型,以组织生活会、工作评议会等形式开展自评和互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相互鼓励、比学赶超。三是领导点评。各总支领导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掌握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党员“先锋创绩”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二)强化督促检查。学校采取督查、抽查、互查和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员“先锋创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三)注意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党员“先锋创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发现和培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媒体等,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党员“先锋创绩”工作有序开展。附件1党员“先锋创绩”公开承诺书(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或职称入党时间所在党支部公开承诺事项所属支部审定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附件2党员“先锋创绩”自评等级表(样表)党员姓名:所属支部:测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后进现实表现40%理论学习1.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带头学习有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知识2.全年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一篇以上。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以及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综合素质4.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大局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生党员勤学好问、健康向上、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5.团结协作精神好,与同事(同学)关系融洽。6.以德树人,坚持“三优先三满意”践行“三联系”。教师党员学业精湛、坚持教书育人潜心教学;管理和服务岗位党员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独挡一面、坚持管理服务育人;学生党员认真学习、诚实守信、坚持立志成才。7.带头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作风8.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9.严格履行工作职责。10.做到公正公平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工作无有效投诉。创先争优11.积极参与党支部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12.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诺践诺。工作业绩13.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14.协助完成所在单位党务和行政年度重要工作任务。民主评议15.群众评绩。30%16.党员互评。30%加分项17.个人获得中央、省、市、学校表彰的分别加5、4、3、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算分,不重复得分。自评奖项:级自评分数:分18.在完成学校(学院)重要专项任务、联系服务师生、推动改革和事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可由党员本人申报,经支部大会讨论审定后,酌情加分。申报事项:一票否决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1.违反党章和党纪条规,情节严重受到组织处理的;2.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受处理的;3.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影响和破坏社会稳定的;由支部根据文件要求认定合计注:请在每个测评项目的评价意见只选择一项,在相应的空格内划“○”。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一般70分、后进60分”赋值。附件3党员“先锋创绩”自评业绩表(样表)党员姓名:所属支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党员“先锋创绩”自评业绩(每位党员对照党员“先锋创绩”自评等级表及个人承诺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评):注:此表报所在支部。附件4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对党员“先锋创绩”满意度测评表被测评党员:测评项目评价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后进1政治品行2综合素质3工作作风4工作业绩注:请在每个测评项目的评价意见只选择一项,在相应的空格内划“○”。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一般70分、后进60分”赋值。附件5党员“先锋创绩”年终总评汇总表(样表)总支:填报时间:年月日基层党委基层支部党员先锋创绩情况总数(个)总数(个)总数(人)参评率(%)优秀党员人数(90分以上)良好党员人数(70-89分)一般党员人数(60-69分)后进党员人数(59分以下)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注:此表由各总支统一汇总后与书面总结报告一并报党政办。附件6党员“先锋创绩”年终总评台帐(样表)总支: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入党时间自评得分群众评议意见支部定绩组织用绩基层支部党员优秀党员人数(90分以上)良好党员人数(70-89分)一般党员人数(60-69分)后进党员人数(59分以下)总数(个)总数(人)参评率(%)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合计(人)所占比例(%)注:此表由各总支存档一份,报党政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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