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11/12020/11/111第二讲概念论——关于概念分析的逻辑知识22020/11/12020/11/112一、概念及其特征•1.概念与法律概念•1.1.观念与概念•1.1.1.观念(conception;ideas)通常认为观念有三种含义:①思想意识;②关于某方面的认识和觉悟;③对象(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形象。32020/11/12020/11/113•人们由感知对象而对信息加以提取、整合而形成观念。观念以符号(语词)表达出来并为公众所理解就成为概念。形成概念的过程,也就是命名或重命名的过程。•对象、观念、概念之间的关系,可图示为:•[英]洛克认为:观念是思维的对象。•[美]普特南认为:观念是指由一定对象或某种思想所引起的意识图像(“知识意象”)。•[德]马克思认为:观念的东西不过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思维对象概念观念感知/反映符号/表达42020/11/12020/11/1141.1.2.概念(concept)所谓概念,就是通过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概念就是以符号(语词)表达出来的观念。观念属于感性认识,而概念则属于理性认识。52020/11/12020/11/115•(1)对象与属性对象(object):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即各种物质现象和意识现象。属性(attribute):对象所具有的各种性质和关系。62020/11/12020/11/116共有属性(commonattribute):一对象与他对象共同具有的某种属性,亦称“非本质属性”。特有属性(distinctiveattribute):一对象独有而他对象不具有的某种属性,亦称“本质属性”。•例如:•黑、白、红、蓝等颜色,只是“笔”的共有属性;而“用来书写或画画的工具”,则是“笔”的特有属性。严格的说,对象的特有属性≠(>)本质属性(2)共有属性与特有属性72020/11/12020/11/1171.2.概念的表达式(expression)——语词与词项•1.2.1.语词与词项(1)语词(words):语言的基本单位之一,泛指词、词组一类的语言成分。(2)词项(term):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82020/11/12020/11/118(1)联系:•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表达式。(2)区别:第一,凡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实词表达;虚词一般不表达第二,概念和语词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①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context)中可表达不同概念(语形相同而语义不同)“地下”•②不同语词在不同语境中可表达相同概念(语形不同而语义相同),“宪法”和“国家的根本法”1.2.2.概念与语词的关系92020/11/12020/11/1191.3.法律概念及其特征•1.3.1.法律概念与法学概念(1)法律概念(legalconcept):法律规范中出现的、用以指称那些属于法律规范调整的事件或行为的概念,亦称“法律专门术语”。(2)法学概念(conceptsofthescienceoflaw):法学理论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专门术语。(3)法律的概念(theconceptofLaw):关于“法是什么”的问题。如新分析法学家哈特的成名作就叫“TheconceptofLaw”102020/11/12020/11/1110•(1)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例如:•①法律意义上的“动物”≠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民法通则》第127条之规定)•蚊子、苍蝇、蚂蚁、蜜蜂、蝎子……•②各国法律关于“成年人”这一法律概念的不同规定(如,我国台湾、大陆、法国等)•(2)法律概念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例如:情节恶劣、数额巨大、重大事由……1.3.2.法律概念的特征112020/11/12020/11/11112.概念的内涵及其类型•2.1.概念的内涵及其表达式•(1)概念的内涵(Connotation;intension):亦称概念的“所谓”,即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的特有属性。•(2)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组):概念所反映的那些对象的特有属性。•概念的内涵具有相对确定性;又具有灵活性•概念的内涵,法学上通称为“构成要件”。122020/11/12020/11/1112(3)概念内涵的表达式A=(T+B)•A:任一概念•T:A的“特有属性”,即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或构成性质组)•B:A的“共有属性”,即A所隶属的那类对象(比A范围更大的属概念)•例如:•①笔(A)=用来书写或画画的(T)+工具(B)132020/11/12020/11/1113•例如:•②商业秘密(A)=不为公众知悉(T1),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T2),具有实用性(T3)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T4)+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B)(1997年《刑法》第219条第3款)。•③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A),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T1)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T2),过失(T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T4)事故(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142020/11/12020/11/11142.2.概念内涵的分类•2.2.1.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根据内涵的确立方式不同(即形成内涵的途径不同),内涵可分为两类:•(1)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的比较而确立的内涵,它是人们认识的成果。•认识性内涵的构成性质,是对象本身客观地区别于其他对象的性质。152020/11/12020/11/1115•例如:•①前述关于“笔”的内涵•②鸟(A)=具有角质的喙、无牙齿(T1)、体外被覆羽毛(T2)、前肢为两翼,能飞翔的(T3)+脊椎动物(B)。162020/11/12020/11/1116(2)规定性内涵•规定性内涵就是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规定方式所确立的内涵。•规定性内涵的构成性质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例如:•①前述关于“商业秘密”的内涵。•②私法(民商法)上的“善意”≠“善良心肠”,而是=“不知情”。172020/11/12020/11/11172.2.2.合取式内涵与析取式内涵(根据内涵表达式的逻辑结构分)•(1)合取式内涵:亦称并且型内涵(或交集型内涵)T=(T1∧T2∧……∧Tn)•(“∧”,读作“合取”,相当于“且”、“∩”)•如前述“鸟”、“商业秘密”的内涵。182020/11/12020/11/1118■再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T1),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T2),因而构成犯罪的(T3),是故意犯罪。”(《刑法》第14条)A=(T1∧T2∧T3)+B192020/11/12020/11/1119(2)析取式内涵,亦称或者型内涵(或并集型内涵)T=(T1∨T2∨……∨Tn)(“∨”,读作“析取”,相当于“或”、“∪”)•如前述“笔”的内涵。•再如:“重婚罪就是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T1),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T2)犯罪行为(B)。”(《刑法》第258条)202020/11/12020/11/11203.概念的外延与归类活动•3.1.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extension):亦称概念的“所指”(designation),也就是具有内涵所指称的各个对象。•概念的外延,法学上通称为“适用范围”•例如:•“笔”的外延,就是各式各样的笔,如毛笔、钢笔、铅笔、圆珠笔、粉笔、画笔……212020/11/12020/11/1121•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反变关系: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凡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在内涵与外延之间都具有反变关系,即种概念的内涵比属概念的内涵多,而外延小;属概念的内涵比种概念的内涵少,而外延大。反变关系是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222020/11/12020/11/1122•【“反变关系”一例】•刘晓庆在《我的路》中说:•“做人难。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做单身的名女人,难乎其难。”•人——女人——名女人——单身名女人•这四个概念构成了一个属种关系的系列,相互之间在内涵与外延之间就存在一个反变关系。232020/11/12020/11/1123•应注意的问题:•这种反变关系不是数学上可以用数值精确计算的比例关系,只是一种大致趋势。•普通逻辑揭示的这种反变关系,目的是为明确概念提供一种逻辑方法,它是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这种反变关系只限于普通逻辑的眼界——只研究概念形式的抽象性,而撇开了概念内容的具体性。这与辩证逻辑的眼界不同。•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242020/11/12020/11/11243.2.归类活动与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3.2.1.归类与司法归类–(1)归类(subsumption):确定某一具体对象是否属于某一概念外延的思维活动。–例如:–将“电笔”排除在“笔”的外延之外,而将“眉笔”归属于“笔”的外延之中,这就是归类。–归类活动在司法中的应用,就是司法归类。252020/11/12020/11/1125•司法归类(judicialsubsumption):将确认的案件事实归属于某一特定的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实则确定某一事件或行为是否属于某个法律概念的外延范围。•司法归类,法学方法论中通称为“归摄”或“涵摄”。(2)司法归类262020/11/12020/11/1126•例如:•若对“某甲的行为致某乙死亡”这一事实进行司法归类,它可能属于意外事故(如车祸),也可能属于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这些法律概念的外延,还有可能属于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行刑人员执行枪决)这一概念的外延。272020/11/12020/11/1127•所谓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就是一概念外延与另一概念外延之间的“灰色区域”。•其实质在于:客观对象中存在有难以界定的是否属于某个概念外延的两可情形的对象。•假设有A、B、C三个概念,在其外延的中心区域,某个对象x是否属于某一概念的外延,是相当清晰的。若x处于A、B、C外延的边缘地带,则有时难以确定该x究竟属于哪个概念的外延。如下图所示:3.2.2.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282020/11/12020/11/1128x–由于存在着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因而就导致了归类时的复杂和困难。–例如:–“某甲拾得某乙的遗忘物,数额巨大,拒不返还”这一行为,在司法归类时,就有可能归属于“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92条),也有可能归属于“侵占罪”(《刑法》第270条第2款)。图2-1292020/11/12020/11/1129二、概念的分类•1.单独概念、普遍概念与空概念(根据概念外延对象的多少来分类)•(1)单独概念(singleconcept):外延仅有一个独一无二对象的概念。•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形式,有两种:其一:专名(propernoun):即专有名称例如:重庆、毛泽东、五四运动、“9·11”事件……其二:摹状词(description):描述特定对象的短语例如:《工具论》的作者、亚洲最长的河流、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这本书……302020/11/12020/11/1130(2)普遍概念(universalconcept)•普遍概念就是外延至少有两个对象的概念。•普通概念的外延对象,可以是可数的,也可以是不可数的。•表达普遍概念的语词形式是通名(普通名词)(generalname)。•例如:•河流、学生、法律、大于2小于5的正整数……312020/11/12020/11/1131(3)空概念(emptyconcept)•空概念,亦称虚概念(falseconcept):就是在现实世界中外延没有任何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一个空类或空集(emptyclass),记为:{}或φ。•例如:上帝燃素匀速直线运动大于5小于2的正整数……322020/11/12020/11/1132•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