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程建筑劳务有事公司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特订立如下制度:一、项目部需要劳务人员,一般应提前7天左右通知公司人事科。公司人事科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统一安排,或从其他部门调配或从新招用,各项目部不得自行招用。二、劳动用工人员应服从总包方管理人员及当地治安管理部门管理,遵纪守法,遵守总包及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三、所有人员应在进入工地一个月内办理好暂住证或暂住证变更手续。女职工还应提供有效计划生育证明交总包单位,接受工地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如果项目部留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务工人员,由此引起的罚款,概由项目部与责任人员承担。四、劳务人员应听从项目部负责人及专业工种班组长分工安排。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搞好个人劳动防护,不冒险作业,不违章作业。五、不无故缺勤、旷工,有事应提前请假。1-2天内可口头向班组长请假。两天以上必须书面向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六、文明施工。不打架斗殴,不集众闹事。有问题向项目部负责人反映,发生矛盾应当请示有关方面负责调解处理。七、遵纪守法。遵守杭州市市民守则,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秩序,争做文明新市民。杭州工程建筑劳务有事公司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