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及相关问题的评定抑郁或抑郁症(deression)既表示一组临床综合征,又作为一个具有特定诊断标准的精神障碍。无论我国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第二版(CCMD-2)、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还是美国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三版修订本(DSM-III-R),对之都有精确的描述及诊断标准。因此,量表的编制就应尽量与这些描述及标准相适应。有些量表编制在先,但查其内容则与上述标准并无大的出人,作为一种非诊断用工具,仍可用于抑郁的筛查、严重程度的评价等目的,这是首先需要说明的。不同的抑郁量表的设计所依据的抑郁概念很不一致,因而其所评定的侧重点也有很大区别。有的侧量评定情感或称心境,有的侧重认知,有的侧重生理症状如食欲、性欲、睡眠紊乱等。但大多数量表都以抑郁症状作为评定的首要内容,这一点与各种现行诊断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尽管各量表都测定不少可见或日客观的“症状”,但主观的痛苦体验依然是评定的核心。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1)抑郁与正常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就象医生有时也很难区分出正常与有病一样。因此,在概念上可以将抑郁与正常看作一个连续谱。(2)临床医生所关心的主要是临床病人,希望能将抑郁病人从其它病态中区分出来;而由心理社会学者所编制的量表则主要源于正常人,大多数测试是在在校大学生和其他成人中进行的。在将这类量表用于临床时应予重视。其评分高低不一定能确切反映出临床病人的抑郁严重程度,尤其是用于不同类型抑郁症时,尽管量表评分与临床评定可以有显著的相关性。(3)抑郁与其它不偷快体验如焦虑、厌倦、敌意、孤独之间的区分有时也很困难。有些量表乃至诊断标准上所列的条目或症状亦有重叠。这就导致各种症状群评定中的交叉重叠性,对量表的区分效度亦有损害。但抑郁绝非一完全独立的实体,因而这种相关性也就无关宏旨了。(4)不同年龄段抑郁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DSM-1B-R对儿童抑郁的诊断标准不同于成人,老年人由于具有更多的非特异性的与衰老或躯体病有关的躯体主诉,有些人可能会被误诊为抑郁。因而有必要针对这些特定的年龄段设计不同的量表,或至少将现有用于一般成人的量表加以修订。(5)当前的抑郁诊断标准都是操作性、描述性的,不涉及病因学,而各种量表的设计者在设计量表时有时掺杂了作者对抑郁之病因,尤其是心理社会学原因的假定,这一点亦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