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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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执法监察局王晓慧2016年9月20日主要内容一、新常态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三、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及注意事项主要职责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肩负重任为国家守护资源为民众维护权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职责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定位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新考验国土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局部地区违法违规反弹压力加大。一些地方对扩大增量供应仍有较强烈的路径依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行政权力对国土资源配置的干预依然突出,违法会变得更加隐蔽。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新挑战执法受到来自外部的约束更多、监督更严、要求更高。执法人员面临的各种风险明显增多,迫切需要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权责边界。综合行政执法开始试水,迫切需要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机制。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新要求要减少程序性违法,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要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建议。要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功能,推动法律完善。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新常态下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执法机制上,更加注重发挥国土资源管理整体功能,注重前端解决和发挥执法反馈功能。执法理念上,更加注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方式上,更加注重日常执法监管,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执法对象上,更加突出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动真碰硬,重典问责。执法责任落实上,更加注重完善执法的评价机制,树立正确导向,上下协同。执法问题研究上,更加关注国土资源领域改革,跟踪研究新问题,推动创新。一、新常态下执法监察执法查处与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有一定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国土资源查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规定比较分散,有些规定衔接不够。基层查处工作存在职责界限不清、程序标准不明、查处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基层执法实践的有益经验和做法需要总结和提升。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2015年9月14日监察部公开曝光4起失职渎职问题,其中2起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问题一:河北省肥乡县政府、旧店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某养殖公司违法圈占耕地建厂房行为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力,致使企业违法占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45亩耕地因建厂房遭到破坏。2014年8月2日肥乡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巡查发现该公司违法占地后,立即予以口头制止。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根据群众信访反映,对该案进行了督办。8月7日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2日县国土资源局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立案登记。8月8日对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3月12日县国土资源局没收了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8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99.996万元。3月13日县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11月4日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邯郸市泓昊昌养殖有限公司未履行处罚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县国土资源局安排旧店国土资源所将邯郸市泓昊昌养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申请强制执行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到县法院。3月15日县公安局受理县国土资源局案件移送。11月5日县法院将申请强制执行材料退回国土资源所。3月26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旧店乡政府督促企业自行拆除了圈建的围墙。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在查处邯郸市泓昊昌养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没有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致使该项目在查处期间继续施工,造成了较坏影响,构成了不履行职责行为。国土资源所在收到县法院拒收的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违法占地材料退件后,既没有向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局领导汇报,也没有主动与县法院相关科室沟通协商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直至2015年3月2日局领导过问,才将申请强制执行材料送至法院,致使案件未能按法律程序及时进行立案,造成了较坏影响,构成不履行职责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的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的问责肥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陶冲,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主管副局长尹少泽,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旧店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延龙,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分问题二:浙江省奉化市莼湖镇政府及国土部门对群众反映违规建房的举报敷衍推脱,对违建行为放任不管,执法不到位,举报人3年多来辗转多个部门反映,违建房屋仍于2012年建成并一直未能拆除。2011年11月3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莼湖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1年11月6日村民继续施工,莼湖国土资源所执法组多次制止,并拆除部分墙体后,将违法用地情况报告莼湖镇政府,建议镇政府牵头制止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2012年3月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对3户村民违法建房立案查处。2012年8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15日内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3户村民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1月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向奉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5月奉化市人民法院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穷尽行政强制措施为由退回强制执行申请。奉化市国土资源局莼湖国土资源所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但未能有效阻止该违建行为的发生,未穷尽行政处理手段,未对继续抢建部分进行强制拆除,致使违法建筑既成事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时任莼湖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张海忠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行为已严重违纪,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的问责2015年10月20日部视频会,分析国土部门履职问题1.虽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口头和书面制止,但制止无效时,未按规定充分采取报告、抄告、通报等措施进行制止。2.虽然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但不够及时。3.肥乡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够细致,致使案件基本事实不清、定性存疑。4.虽然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未按规定的程序、期限、方式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退件后,也未及时报告、沟通协调等。5.虽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未能按规定及时移送。虽然拆除了部分违法建筑物,但未按照《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案例涉及国土部门履职问题1.违法行为制止措施有哪些?2.查处工作的实施主体是谁?3.立案查处程序、时限如何?4.调查取证的要求、违法事实如何认定?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期限、方式如何?6.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程序、时限如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9月发布,10月1日施行梳理、集成制定时有效的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总结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明确查处工作基本流程和职责界限、程序、标准,指导和规范执法查处工作。2015年5月,关于贯彻实施《规程》的通知2015年6月,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开设《查处规程》和执法实务专栏,连载宣传、解读文章。2015年10月,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总体要求: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1.准确把握《规程》坚持的原则,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程序正当原则,明确规定了执法查处各个环节程序;坚持行政效能原则,将法律法规规定与执法实务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责任追究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依法履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准确把握《规程》程序规定,树立依程序执法意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包括违法线索发现、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案件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环节。法律文书送达,以及移送公安、检察、监察、任免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等程序也进行了明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3.准确把握《规程》实体规定,规范执法查处工作。查处工作涉及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行标准等实体内容进行了明确。查处工作常用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4.准确把握《规程》对公开的要求,推行执法公示制度。《规程》为公开的文件,明确了立案标准、违法类型、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行标准。在制止违法、调查遇阻、督促执行等环节,明确可以将违法情况和信息向社会公开通报。首次明确:“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觉履行,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了执法公开性。主要内容:程序为线兼顾实体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体19章节附录内容结构附录A: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附录B:主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附录C: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1.《查处规程》适用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程,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一)总则2.查处定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3.实施主体。(1)查处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具体工作由其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其他业务职能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3)执法监察工作机构是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统称,包括执法监察局、处、科、股和执法监察总队、支队、大队等。(4)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法明确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中队承担相应的执法监察工作。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4.查处工作原则与要求。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5.人员与工作保障。执法监察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在查处过程中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表明身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执法监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可以为执法监察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6.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标准和办法,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条件、种类、幅度、方式和时限等。(2)市(地)级、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省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7.地方补充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调查取证与调查报告立案违法线索发现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案件审理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执行结案移送(二)基本流程发现渠道:举报、巡查、卫片检查、媒体反映、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举报: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等。与信访区别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主要内容(三)违法线索发现举报线索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主要内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巡查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发现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巡查人员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区域、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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