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普教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教德〔2018〕1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紧密结合“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我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二、活动目标1.提高认识。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认真学习,联系实际,深刻反思,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整改立制。2.优化师德。加强师德修养,坚持道德自律,提高师德水平,牢固树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道德品质。把教师职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素质,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增强工作责任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严谨治学。3.端正师风。大力弘扬和倡导热爱教育、团结合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思想作风;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实事求是、联系实际的学风;关2爱学生、诲人不倦、善于创新、勤于教改的教风。三、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清单(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包括:不坚守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灌输与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包括:不尽己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致使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等行为。(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包括: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擅自剥夺学生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包括:在考核、评优、职务评审和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包括: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侮辱学生;以惩罚为目的,给学生布置超出青少年身体或心理承受能力作业的行为;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等行为。(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包括:对学生实施语言上、行为上的骚扰,或者发生不正当师生关系。(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包括: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或有其他谋利行为;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包括: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获取利益;在组织需要收费的活动过程中,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参加,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等行为。(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包括: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包括: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日午间饮酒,课堂内吸烟、使用通讯工具;工作时间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炒股及其他网上浏览行为;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误学生学业;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并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名誉言论;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闹事或寻衅滋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良的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4职工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四、组织领导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德育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五、实施步骤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5月起至2018年12月底结束,按宣传发动、学习自查、整改督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1.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年级、处室、教研组要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年级第一责任人、处室主要负责人、教研组组长担任组长,自觉承担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2.召开教职工大会,宣传、动员、安排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任务和具体方法步骤;3.全面加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老师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清单》,促进教职员工明晰要求与内容,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教职工依法从教,学校依法治校。4.强化新教师岗前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师德教育工作,要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使教师的师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5.设立校园网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动态,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典型;6.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设立监督举报专线:(二)第二阶段:学习自查阶段(2018年6月1日-8月31日)1.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师德师风专栏等醒目位置;2.深入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撰写学习心得和感受,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3.积极组织开展“三评”活动。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学校评教师。(三)第三阶段:整改建制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9月-11月30日)1.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机制,切实做到教育与打击并重、预防与惩处并重;2.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对师德师风违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开展师德师风“回头看”专项督查活动。(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30日)1.举办“师说”师风师德先进个人专题报告会,树立典型;62.将师德师风表现记录到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择优上岗、晋级、评聘职称、评先推优、绩效考核相挂钩。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坚决实行“一一票否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3.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学习、评优奖惩、日常管理、群众评议、监督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或机制,确保制度富有实效、便于操作。六、中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分工编号内容完成时间负责部门备注1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2018.5.31办公室2制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2018.5.25德育处3设立校园网师德师风建设专栏2018.6.30办公室宣传有关师德师风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动态与成果,树立典型。4组织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2018.8.31办公室教职工向学校承诺,学校向市教育局承诺。5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组织教师撰写心得感想2018.8.31教导处每月上传1-2篇教研组师德师风建设总结给学校宣传组。6组织学生评教师活动2018.8.31教导处7组织庆祝教师节活动2018.9.10团委8组织家长评教师活动2018.11.30德育处9完善考核机制,将师德考核与教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相结合2018.12.30办公室10举办“师说”师德专题报告会2019.1.30工会11上交专项活动工作总结2019.1.30德育处中学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