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1133布兰肯铸造四期厂房工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钢结构吊装)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2012.6.1.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三、现场吊装监理控制要点四、安全监理任务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六、安全监控方法和措施七、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八、安全事故处理程序九、安全资料管理一、工程概况布兰肯铸造四期厂房工程,总面积18020平方米,采用杯形基础,部分独立基础,上部结构为钢结构,檐口高度为20.50米。本工程±0.000为黄海高程±34.000m,基底标高为-.3.10m,局部为-3.3500m。原始地面标高为33.65m。本工程上部主体为单层钢结构,檐口高度最高为20.50m,最低为18.50m,高差为2m。工程总长275.10m,宽69m。跨度为33m、24.2m。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烈度七度;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二级。钢结构吊装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二、监理依据1、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2、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钢结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号令)《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4、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5、规范性文件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国家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质[2006]248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国家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184号)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建管质【2009】5号)徐州市建设局《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徐建发【2006】146号)6、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安全监理细则三、现场吊装监理控制要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根据工程特点,监理公司选派有经验的项目总监、专业钢结构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的安全监理小组,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实行安全总监负责制。2、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并设置安全监理钢结构吊装全过程旁站,并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监理交底。3、审核吊装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岗位证、特种人员上岗证是否满足工程需要。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5、检查起重机械、钢丝绳、吊钩、锁紧装置是否有检查合格证,保证起重吊装安全。6、审核吊装方案,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吊装行进路线示意图。2)施工工艺流程说明及示意图。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包括其中设备、电焊机、手动葫芦、水准仪、经纬仪、扭矩测力扳手等,及机械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4)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图5)安全消防保证措施,主要审核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生命线、风缆绳、灭火器材等材料物资配备情况及使用功能的详细说明及示意图。6)柱、梁、系杆、柱间支撑等构件安装的安全措施。7)柱、梁大型构件的吊点示意图(生命线安装示意图)8)吊装作业人员登高作业的上、下安全措施9)焊接梁柱结点的防护措施及使用工具。10)吊装工程计算书11)季节性施工措施,包括雨季等12)施工现场及起重设备的应急救援预案13)现场施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是否责任到人,签字确认。(二)钢结构吊装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吊装前监理部要求施工方核实基础砼强度是否满足吊装要求(见试块报告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吊装方案是否经过审批,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是否与报验一致,吊装线路是否与吊装方案一致,能否保证施工安全。同时应保证基础分部在质监站及各参建方验收合格。2、特别检查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于有效期内,人证是否一致。且应保证专职安全员的数量满足工程需要。3、监理人员应随时随地检查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情况及是否违章操作。4、吊装过程中,在结构尚未形成稳定体系前,现场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确保安全。一般临时支撑未起作用前,吊车不能松钩,工程还未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前,临时支撑采用风缆绳、地锚等应符合要求。5、检查起重机械、钢丝绳、吊钩、锁紧装置、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等是否满足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人员是否到场,安全警戒线有无设置。6、高空行走人员应始终有挂安全带位置(如设钢丝绳),作业下方应设置水平兜网,兜网应符合安全使用功能。同时如何充分利用生命线应有相应的措施,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7、每日钢结构形成刚度单元后应及时应及时调校、固定。同时在吊装杯形基础内的钢柱时,应保证二次灌浆砼的强度满足要求后,方可吊装上部构件。8、雨、雾、雪、大风天气必须禁止吊装作业。9、在现场焊接钢结构时应注意检查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及配电箱的配置情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0、钢结构吊装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通过采取旁站、巡视、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纠正和查出违章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或停工令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保证吊装安全。(三)高处作业防护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钢柱吊装后,在吊车吊起临时吊篮前,应检查吊篮、钢丝绳的牢固度及稳定性,确保安全后施工人员方可站立,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反光背心等安全配到工具应齐全,且按要求佩带。高空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严禁出现不挂、挂钩不牢固等现象。安全带应系扎在不会滑出的主体结构上。2.高处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严禁将工具、材料防止在横担上或其他不易放稳的物体上。3.高空作业进行梁、柱结点、系杆、支撑安装前,施工人员应选好作业面及行走路线,确保人身安全,且不得携带笨重器材或肩扛电缆、拖带架空线条登高。大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和索道、缆风绳、的笼等设施,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应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和在大风、大雨、雷击后立即进行检查维修。5.高处作业与地面的联络、指挥,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音或采用报话器。不得以喊话取代指挥。6.高处作业不宜夜间施工,必要时,应采取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四)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责任,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性的防护和监护措施。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五)施工机械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汽车起重机1、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回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2、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3、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4、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回转范围50cm有无障碍物。5、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6、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汽车吊驾驶员必须持指挥证实施指挥。2)、对建筑机械使用监理:监督使用单位安排具有相应建筑起重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司机、安排具有信号指挥工操作证的人员担任信号指挥,并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司机、信号指挥工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监督使用单位按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