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老带新奖励方案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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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备忘录To发致:公司各部门Date日期:2014-3-28From发自:行政/人力资源部Sub.关于:员工老带新奖励方案C.C.抄送:总经理关于员工老带新奖励方案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缓解公司劳务用工的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鉴于此,现建议以奖励方式来发动现有员工介绍人员的积极性,具体方案内容如下: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在职员工介绍人(不含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二、介绍条件: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此项奖励方案适用岗位仅包括安保部、工程部和物业部保洁员。三、奖励条件: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至少满规定时间,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使用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审批后发放。四、奖励标准:方案一:老员工成功介绍新员工入职,新员工在工作满两个月后,介绍人可享有50元/人/次的介绍费;累计工作满半年后,介绍人可享有150元/人的介绍费。方案二:老员工成功介绍新员工入职,新员工在工作满三个月后,介绍人可享有100元/人的介绍费;累计工作满半年后,介绍人可再次享有100元/人的介绍费。五、操作办法:1、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2、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存在被介绍的关系。3、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人事部报道,由人事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之后按照公司的正常入职程序进行办理。4、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并必须经过使用部门和人事部经理的面试考核,方可上岗试用。5、行政/人力资源部会统计汇总介绍情况,并经公司审批后给予发放。感谢您的关注及配合!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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