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行为,引导、督促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公司党总支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二、适用对象党总支全体党员。三、编制依据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四、考核时间在每年年底进行。五、职责分工(一)职责党总支: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督促、实施、抽查、核实。党支部:负责对支部党员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二)领导机构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专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党总支其他支委委员担任,小组成员由党总支各所属党支部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考评过程中的问题,推进党总支党员考评工作顺利实施。六、考核方式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测评、党总支审议决定五个环节进行。党员测评设置了组织表现、群众满意、遵章守纪、个人作风、工作业绩五个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工作业绩占20分,由业绩考核部门另外给每个党员打分。其余四个部分由党员本人、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党支部分别对每个党员打分,以上四个评价主体的评分依次按照10%、30%、30%、30%的权重计入总分。其中,群众代表评分原则上由党员所属党支部选择党员所在岗位的上级、平级、下级分别1人共计3人打分(要对党员工作接触多、比较了解)。如果操作存在困难,可参考以上原则找与党员接触较多的3个群众代表评分。党员测评还设置了“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有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党支部审核确认,可以加分;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经过党支部审核,确有其事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按照党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七、实施原则坚持个人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党内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原则,对党员进行360度考评,保证考评方向不偏、内容完整,适当增加业绩完成水平在党员考评中的权重,以党性促业绩,以业绩见党性,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八、测评标准党员测评项目总体分为三部分:基本测评项目、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具体如下:(一)基本测评项目包括组织表现、群众满意、遵章守纪、个人作风、工作业绩五个部分,满分100分。1.组织表现:分值20分扣分标准:(1)迟交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2)在党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或活动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3)不按要求提交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等资料的,每次扣3分。支部每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组织一次资料报送,作为考核统计;(4)离职后3个月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扣10分;(5)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未按要求佩戴党徽的,每次扣1分;(6)不能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冲锋在前、率先垂范的,每次扣5分;(7)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有不服从组织安排行为的,每次扣2分;(8)有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行为的,视情况进行减分。2.群众满意:分值20分扣分标准:(1)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2)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的,每次扣3分;(3)不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不尽职尽责尽快解决的,每次扣2分;(4)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的,扣2分;(5)工作和生活中影响党员形象的,扣3分;(6)有其他不满意事项,视情况进行减分。3.遵章守纪:分值20分扣分标准:(1)违反党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未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以下标准减分:受到公司党组织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的党员每次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扣7分,受到诫勉谈话的,每人扣10分。受集团党委、控股党委处分处理的,每项在党总支扣分标准上分别多扣5分、3分;(2)业务中受到集团、控股、公司通报、批评等处分处理的,分别扣10分、7分、5分;(3)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每次扣10分;(4)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影响党内正常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0分;(5)工作中有旷工、迟到、早退的,分别扣5分、2分、2分;(6)有其他与“遵章守纪”相悖行为的,视情况减分。4.个人作风:分值20分扣分标准:(1)同事之间,不能做到真诚、真心和谐相处,有不团结行为的扣2分;(2)讲话、做事不能顾全大局,不注意场合和影响的,扣1分;(3)当别人有困难、需要帮助时,能够帮忙,却不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的扣1分;(4)有不尊老爱幼、破坏他人家庭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扣6分;(5)工作中推诿、拖拉,逃避责任,不能勇于担当的,扣3分;(6)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7)故意制造、传播谣言,诋毁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公司团结稳定的,每次扣3分;(8)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的,每次扣2分。5.工作业绩:分值20分计分标准:(1)该项得分=年度业绩考核分数(百分制)*20/100;(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直接扣10分。(二)加分事项党支部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实查证,符合条件的普通党员可进行加分:1.积极参与公司宣传,在公司OA平台发布新闻稿的,1篇0.5分;2.获得公司级别荣誉的,“特别贡献员工”加3分;3.获得控股级别荣誉的,“最可爱的XXX人“和”杰出员工”分别加5分,“优秀员工“加4分,“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加5分;4.获得集团级别荣誉的,视荣誉等级加10分;5.获得政府及社会组织等系统外表彰的,根据荣誉等级酌情加分,级别越高、奖项含金量越高,则加分越高。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标准执行,不做累计。加分事项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三)一票否决事项党支部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实查证,符合条件的可进行一票否决:1.散布违背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2.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的;3.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的;4.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5.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秘密的。党员测评分数作为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做出评议、考核结论的直接、重要参考。党员测评最终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党支部可参照评分确定为“优秀”;最终得分在70(含)-89分的,党支部可参照评分确定为“合格”;最终得分在60(含)-69分的,党支部可参照评分确定为“基本合格”;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支部可参照评分确定为“不合格”。其中,“优秀”党员占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比例一般在30%以内。如果测评后,“优秀”人数较多,超过上级党委要求的“优秀”人数所占比例的,可按照党员分数排名择优确定“优秀”党员。九、考核结果运用1.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公司将在党员评先评优,员工晋级、加薪等方面优先推荐。2.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进行谈话,给予必要提醒,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但类似提醒谈话不作为下一年度“减分”的依据。若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3.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要视情况给予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置。十、附则本考核办法由公司党总支负责解释。附件:1.党员量化测评评分标准2.党员量化测评评分表3.党员量化测评分数汇总中共XXXXXX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