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技术管理制度1、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电技术资料室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2、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3、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4、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5、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斡旋设备档案。6、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7、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技术主管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8、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9、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规程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考核存档。10、机电科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每年一季度上报公司:(1)管路系统图;(2)排水系统图;(3)地面供电系统图;(4)井下供电系统图;(5)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6)通讯系统图。11、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区队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第一节十三、通讯安全管理制度一、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1、通信机房是构成专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房要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确需进入机房工作的其他人员,必须经机电科领导同意,并作详细登记后方可入内。2、通信机房必须具备五防措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害、防雷电袭击及外力破坏),各种灭火器材要定位放置,随时保持有效,值班人员要会正确使用。发生重大事故后,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处理,并保护现场,不得隐瞒。3、通信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强磁、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如硫酸、汽、柴油、酒精、乙醚等化学药品)。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指套)。4、维护使用的软盘要专盘使用,要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5、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对全矿通信机房及其设备进行一次防雷接地电阻的测试检查。具体要求见下表:(单位:欧姆)局站名称工作地保护地联合地150门的程控交换机<10<10<5800门的程控交换机<10<10<56、通信机房供电必须保证双回路(一主、一备),专电专用,不允许T接任何与通信无关的负载设备。7、地面通信的程控电话交换机,不得与井下通信设施互联或引入井下使用,仅限于地面通信使用。二、通信线路的安全管理规定1、不准在埋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上进行钻探、堆放笨重物品、矿渣或倾倒含有酸、碱、盐的液体,在埋有地下电缆的地面上开沟、挖渠,应与机电科领导协商解决。2、通信线路的建设,应考虑线路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避免对现有建筑设施构成影响。3、凡线路设备与强电线路平行或交越时,必须采取防护隔距的措施。4、遭受强电影响的线路应实地测试,分析原因,并与机电科电气队协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防强电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性能良好。6、电缆和光缆在引入通信机房时,必须采取屏蔽层接地保护等措施,电缆的交接箱、光缆接头盒都必须做接地保护。第二节十四、机电隐患排查制度一、组织机构:组长:李向峰副组长:王冬波聂仕义办公室主任:刘建斌成员:韩四清米建俊韩胜利李文春李瑞顼熙亮李学兵安世峰金东明郝玉飞赵彪刘红军王鹏韩建斌王建宋新喜二、隐患排查范围:1、生产作业的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3、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危害性因素。三、隐患的排查:第1条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现场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做到懂安全,会排查事故隐患,充分发挥人人都是安全员的作用。第2条生产班组每班在开工前要由领班干部组织一次“四位一体”(跟班干部、班组长、瓦检工、安监工)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区队每周要在本区作业范围内组织一次全面性事故隐患排查;各专业部门每旬要组织一次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矿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全矿范围性的事故隐患排查。第3条各单位必须在有危险性、事故易发场所设置专职安检员进行盯岗检查,要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全天候、不得空岗;全过程,检查到位。第4条按照“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以及工会群众安全监督网员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作用。第5条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收集事故隐患信息,排查、筛选事故隐患,认定事故隐患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事故隐患治理。第6条机电科各队组要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对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与认定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集团公司每季度由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四、隐患的整治:第7条事故隐患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并做到“五不推”;岗位不推班组,班组不推队组,队组不推区队,区队不推矿,矿不推公司。第8条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9条各单位必须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第10条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事故隐患治理全面负责,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五落实。第11条各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12条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在排除过程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或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第13条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第14条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事故隐患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五、隐患排查的奖励与处罚:第15条按照“群防群治”的原则,鼓励所有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并对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16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具体、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500元的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其行政责任。第17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第18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第19条对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第三节十五、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一)人员与职责:1、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必须加强对机电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机电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熟练掌握综采、综掘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方法。2、机电科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等进行全程管理和业务指导,必须同时开展微机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情况。3、机电科必须认真开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矿油脂质量测定、重点设备运行状况连续监测工作。4、所有的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管理人员、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5、综采、综掘区(队)所有人员都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对于新组建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6、机电科、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全矿和各综采、综掘区(队)的设备进行管理、建档和参加机电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7、机电科、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二)设备的选型:根据设备使用地点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及相邻区域的有关技术参数等,合理选择设备型号并编制相应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所选择的设备性能、配套尺寸、运输能力等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使用要求。(三)设备的地面试运转及入井安装:1、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地面试运转,经机电科、有关负责人、厂家技术人员共同认定设备性能、配套尺寸等内容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部门出具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3、设备的拆卸、入井、运输、安装、调试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遵照执行。4、设备的井下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出具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验收通知书。综采、综掘区(队)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能开机组织生产。(四)设备的现场管理:1、综采、综掘区(队)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电气设备实验制度、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保护制度及每月停产一次的月检制度,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执行。2、每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都必须有规范、严谨的记录,并要认真填写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记录本和值班记录本。3、机电科和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设专人对所有的设备(包括小型电气、动力电缆、控制及通讯电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四对口。4、综采、综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5、综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6、严格执行“四检制”,并做好检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缩短检修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机电负责人同意。“四检制”的班检时间不少于0.5~1小时,日检时间不少于6小时,旬检时间不少于6~12小时,月检时间不少于12~24小时。7、设备的检查:(1)机电科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每旬一次的检查,针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维护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处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处理。(2)每个生产班开工前,必须有跟班干部组织人员对每一台设备及其周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各项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规定,才可以开工生产。(3)跟班检修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必须对重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如有隐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理。8、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所有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完整,松紧适度;动作灵活可靠;结构件及防护装置无严重变形、裂纹、开焊;仪表指示准确、可靠;机身保持整洁。(2)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符合要求,密封良好,无窜漏液现象;安全阀、卸载阀等各种保护装置动作压力符合规定。(3)齿轮及轴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