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导师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1.1.1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导师制度,加强公司人才培养;1.1.2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定期辅导,传播公司文化理念,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人才成长;1.1.3建设学习型组织、激发资深员工和各级管理者的“传-帮-带”热情,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帮助他人的文化氛围。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操作类新员工可在此制度基础上简化执行。第二章:辅导对象与导师职责2.1辅导对象与职责:2.1.1辅导对象:2.1.1.1公司新进员工;2.1.1.2轮岗或调岗至新岗位的员工(新旧岗位工作职责或者工作内容相似的轮调岗员工不设导师)2.1.1.3公司阶段性需要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或其它关键人才。2.1.2辅导对象职责:2.1.2.1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流程,认同并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2.1.2.2虚心接受导师辅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按照导师要求认真完成培养计划;2.1.2.3配合部门经理和学习发展部完成对导师的考核。2.2导师与导师职责2.2.1导师的产生:体系负责人或部门经理指定,若辅导对象为公司后备干部或其它关键岗位员工,导师需经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2.2.2导师基本资质要求2.2.2.1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在B等(含)以上,若部门内无符合此条件者,由部门经理担任。2.2.2.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并能够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第2页共4页2.2.2.3熟悉辅导对象的岗位业务和工作技能;2.2.2.4能够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并有能力对辅导对象进行工作上的指导和心态上的辅导;2.2.2.5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能利用各种激励方法,促进辅导对象进步,并能对辅导对象的表现做出客观评价。2.2.3导师的职责:2.2.3.1对辅导对象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相关制度、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岗位知识,工作方法、工作技能以及观念心态等方面的引导和辅导,帮助辅导对象快速融入环境,掌握必备工作技能并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2.2.3.2定期与辅导对象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与交流,了解辅导对象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及时提供帮助;2.2.3.3配合公司推动《导师制度》的运作,并对导师制度的不断完善给出合理的建议;2.2.3.4导师辅导内容不可违背公司保密协议,在辅导期间,若辅导对象触犯公司高压线或有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导师需配合协助调查,并负有帮助公司减少损失的责任。第三章管理组织与职责3.1管理组织与职责3.1.1学习与发展部3.1.1.1负责制定、解释和完善《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检查,推动导师制的深化。3.1.1.2负责导师的统一管理、公司后备干部或其它关键岗位员工导师的资格审查及考核、“年度优秀导师”评选的组织工作;3.1.1.3负责导师的培养,通过培训与座谈等方式,加强导师之间的学习与交流,提高导师的综合能力;3.2各体系(部门)负责人3.2.2.1执行并推动公司《导师制度》的实施,培养本体系(部门)内的优秀导师;3.2.2.2为本体系(部门)新进员工指定或推荐导师,在导师辅导期间对导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日常管理;3.2.2.3协助学习发展部对导师进行考核第四章导师制实施办法4.1辅导期限4.1.1社招新员工、轮岗或调岗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4.1.2应届大学毕业生辅导期为6个月。第3页共4页4.2辅导形式4.2.1一般采用“一对一”的辅导形式;4.2.2对操作类员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可采用“一对多”的辅导形式,但辅导对象一般不得同时超过3人。4.3.实施办法4.3.1在员工到岗前,确定导师并明确导师职责及辅导内容;4.3.2导师在辅导对象到岗一个星期内,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并结合辅导对象的知识、技能、特长和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辅导计划,(见附件一:《辅导计划表》),《辅导计划表》一式四份,导师、辅导对象、部门经理和学习发展部各持一份(纸档备案或电子档传达);4.3.4辅导期满,导师及辅导对象需完成《辅导总结报告》,并且辅导对象须在学习发展部的安排下进行考核(转正)答辩。4.3.5辅导对象若在辅导期间离职,导师参加离职面谈,并将离职原因、辅导期间的问题以及改善建议反馈至部门经理及学习发展部;4.3.6若导师在辅导期内轮调岗或离职,部门经理须提前一周重新安排导师,并监督导师做好工作交接;第五章导师的考核与激励5.1原则5.1.1按照辅导对象类别,实施分类考核与分类激励;5.1.2以达成辅导目标、辅导对象胜任工作为考核导向。5.2导师的考核5.2.1在辅导期满后由体系(部门)负责人和学习发展部共同对导师进行考核。5.2.2导师考核的维度与权重考核维度权重辅导对象考核成绩80%辅导期导师行为20%5.3优秀导师的评选与奖励5.3.1学习发展部根据公司年度人力资源状况及年度经营状况,在公司年终绩效考核前,制定详细的“年度优秀导师”评选方案并组织评选,如导师在同一年度内辅导多名员工,根据各《导师考核表》计算出平均分,再第4页共4页乘以相应的系数(辅导总人数为1-2人比例系数为1,3-5人比例系数为1.05,6人以上比例系数为1.1)计算导师最终得分;5.3.2“优秀导师”评选比例(如下表)导师级别辅导对象所属族别优秀导师评选比例Ⅲ级导师操作族3%Ⅱ级导师专业族、技术族、营销族5%Ⅰ级导师管理族、后备干部或其它关键员工10%5.3.3公司将对“年度优秀导师”给予相应物质和现金奖励,并在公司培训、调薪、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权,未担任过导师或导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晋升为管理者。第六章附则附件一:《辅导计划表》附件二:《辅导总结报告》附件三:《导师考核表》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与本规范相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6.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人力资源部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