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最新)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要求(仅供参考)一、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及标准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具体如下:(1)施工作业控制区为占道施工设置的交通控制区域,包括工作区、警示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各组成部分详见下图: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2)警示区警示区位于工作区上游,警示前方有占道施工工作区的区域。警示区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设计车速确定,详见下表:设计车速(v)km/h警示区长度(L)mv≤50L≥4050<v≤7040<L≤10070<v≤80100<L≤300表1:警示区长度(3)上游过渡区上游过渡区位于警示区下游,用于引导交通流进入允许通行道路的区域。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参见GB5768.3-2009中6.2.2的规定(L=V²W/155(V≤60KM/H),L=0.625×VW(V>60KM/H),L为渐变段的长度,V为设计速度,W为变化宽度),详见下表:设计时速(KM/H)围蔽一条车道W(按3.5米计)m围蔽两条车道W(按7米计)m国标规定最小值Lm3020.340.6254036.172.2306082.3162.6408017535085100218.8437.5100表2:上游过渡区长度(4)缓冲区缓冲区位于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防止车辆误闯入工作区的缓冲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下表:限制车速(v)km/h缓冲区长度(L)m401540406011080160表3:缓冲区长度(5)工作区工作区是占道施工作业操作的区域。长度由实际占道施工工程决定。(6)下游过渡区下游过渡区位于工作区下游,引导交通流进入正常通行道路的区域。长度与道路缩减宽度相同。(7)终止区终止区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交通流行驶状态的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下表:限制车速(v)km/h终止区长度(L)m≤5010~3050~8030~35表4:终止区长度二、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1、管理设施种类•交通管理设施具体如下:•交通标志:施工标志、限速标志、解除限速标志等;•其它设施包括:施工围挡、照明设施、施工警告灯、导向标、路栏、锥形交通路标。2、管理设施的设置(1)施工围挡要求如下:•占道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档。即施工作业控制区周围除留有必要的施工人员、施工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板、路栏或锥形交通路标等设施;•施工作业控制区围板高度要求。高度不应低于1.8m,距离交叉路口20m范围内,工作区围板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2)施工作业控制区照明•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满足作业照明需求。(3)施工警告灯•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在围挡、路栏或锥形交通标顶端处每隔20m左右设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警告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必须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设置高度距离地面1.2m为宜,受条件限制时不应低于1.0m。•施工警告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当开启,在其他天气条件下至少应至傍晚前开启,且能发出至少自150米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4)锥形交通标•设置在作业现场周围,作业现场后方沿45°角放置,相邻锥形交通路标的间距不应超过下表所示的最大值。限制车速(v)km/h锥形交通路标间距最大值(L)m渐变段非渐变段≤40225024602670~80210表5:锥形交通标间距最大值(5)导向标•设置在工作区的两端。(6)路栏•设置在施工作业路段的两端或周围,侧面距离作业现场0.5~1.5米。(7)道路施工标志•设置在道路作业警示区的起始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即警示区长度,长度参见下表:设计车速(v)km/h警示区长度(L)mv≤50L≥4050<v≤7040<L≤10070<v≤80100<L≤300表1:警示区长度(8)限速标志•设置位置位于道路施工标志下游。快速路、主干路上的施工路段限制车速可设置为60km/h、40km/h或更低,次干路、支路限制车速可设置为30km/h或更低。(9)解除限速标志•设置在道路作业终止区的末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参见下表:限制车速(v)km/h终止区长度(L)m≤5010~3050~8030~35表4:终止区长度三、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图B.1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1、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见图B.1。•图B.2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内侧车道设置示例2、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内侧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2。3、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外侧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3。图B.3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外侧车道设置示例图B.4同向车道中封闭中间车道设置示例4、同向车道中封闭中间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4图B.5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车道设置示例5、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5图B.6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6、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见图B.6车行道围蔽设施示例人行道围蔽设施示例•规范围蔽要素:提前设置防护水马或围蔽护栏;提前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采用规范围蔽设施围蔽;围蔽设施上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围蔽板或路栏上设置黄闪灯;围蔽板上张贴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复印件)并悬挂施工信息铭牌(含施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起止时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或(公安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900-2010)实施。四、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配置及工作规范为了更好的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将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请业主单位按照以下规范配置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1、配置基本原则•对于施工引起的人行道全封闭,半封闭或全封闭机动车道的情况,必须根据以下规范配置施工期间交通协管人员。2、分级配置规范(1)全封闭人行道,配置施工期间交通协管人员规范:•施工期间,交通协管人员在24小时内分3个台班上班。•全封闭人行道,每个施工段每台班必须安排2名交通协管员在人行道围蔽的两端进行交通疏导;(2)半封闭或全封闭机动车道,配置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规范:•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在24小时内分3个台班上班。•施工范围影响到重要路口的,每个路口每台班必须安排4个交通协管员进行疏导;施工沿线每个施工段的两端,每个台班安排2名交通协管员进行疏导;3、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着装及管理规范•配备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必须按照以下规范设置装备:头戴白色安全头盔、身穿反光衣(与广州市属交通协管员制式相同)、手持反光棒、配备口哨一支、手喷漆一支,有需要的随身携带宣传单张。•其中因分段占用车行道导致现场没有双向会车条件,必须采取单边依次放行机动车交通的,施工段的两端的交通协管员必须配备对讲机。•施工前期,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确定的交通疏解方案的内容,将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名单送相关交警大队备案,相关大队提前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进行分组,并安排广州市属交通协管员做组长进行跟班指挥。4、检查监督机制•业主单位必须将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的配置纳入到初步设计中,给项目的招投标及后期实施提供依据;如此规范实施初期某些业主单位没有在设计中纳入此项工作,我支队将发函给业主单位,要求在以后的工程设计中,必须涵盖此项内容。在支队发函后,若仍出现不进行交通协管员设计的情况,我支队将在审核图纸、道路开挖申请等环节严格管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支队提出的“施工期间交通协管员配置及工作规范”进行相关设计,满足相关要求;如没有按照规范设计,我支队将提出修改意见或退图重审;•施工单位必须在实施中,要严格落实确定的交通疏解方案,按照方案配置交通协管人员,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如不能落实,我支队将以函告业主单位、设置黑名单、加强现场管理等手段,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五、施工道路监管指引由于施工期间道路维护情况多种多样,以下列举常见的几个问题,并给出应对规范:1、施工便道破损严重•图片中施工疏解便道破烂不堪,主要原因是没有按照永久路面标准设置疏解便道。•应对规范:当道路施工需要分幅围蔽或者在原有道路旁设置疏解便道时,必须将疏解便道按照永久道路标准设置,并达到通车要求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围蔽。2、道路施工拆除了原有交通设施•如图所示,由于道路施工,导致原来的道路安全设施缺失(图中即为防撞消能桶、地面导流标线等),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应对规范:施工前期,必须将原状交通设施登记造册,对损坏的设施必须及时恢复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项目业主单位不落实,采用黑名单管理手段,对该项目业主名下所有施工进行严格管理。3、施工完毕后,道路恢复缓慢•如图所示,部分施工占道情况严重,但施工完毕后迟迟不清理场地交出路面,恢复交通,导致交通严重阻塞;•应对规范:辖区大队应主动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对可以恢复而迟迟不恢复路面的单位,书面上报支队,由支队拟文通报该项目业主单位,并逐级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府,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围蔽区域外围蔽区域内4、现场施工材料乱堆放•如图所示,部分施工出现施工材料乱堆放现象,导致交通阻塞;•应对规范:辖区大队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继续施工,马上调动警力到达现场疏导并监督;大队设施员掌握情况后,立即通知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限期清运施工材料,恢复路面,并责成该项目业主单位做好监管;如若反复出现同一问题,书面上报支队,由支队拟文通报该项目业主单位,并逐级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府,直到问题得到解决。5、沥青刨铺引发交通隐患•应对规范:在接口位置加铺沥青,使车辆经过时通行顺畅。•在旧路面与正在铣刨的路面交接位铣刨出一斜面,用缓坡接顺道路。施工刨铺后,与原有路面形成4-5公分高差,引发交通阻塞,并遗留交通安全隐患。接口位置加铺沥青六、道路施工监管措施1、公开施工信息:•各大队设施员应及时通过支队交通设施管理子系统查询本大队的施工信息,在大队内部建立施工信息公开栏,保障辖区民警对施工的认知;•该信息栏必须包括以下要素:施工单位,联系电话,施工内容,现场相片,交通疏导措施等;•做到发现施工存在影响交通的问题,每一个民警都能及时处理;2、加强路面及视频巡查力度•要求路面民警结合日常勤务进行路面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求电台值班民警(特别是夜班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对辖区路面进行巡查监督,发现路面有占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通知民警到场处理;3、针对违规施工的一般处理意见•责令恢复交通:遇到未经审批的施工,发现后,第一时间要求其停止施工,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必须马上回填路面,恢复交通;•查处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施工车辆:由于现行管理手段,没有规定我支队有权扣留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具等设施,故遇到极端违法施工情况,路面民警可以对其施工路段的相关施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查处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施工车辆;•发出“整改通知书”:根据违规施工影响程度,对业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发函告知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每一个施工点管理层级,可以发函致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城乡建设委等单位,要求主管部门采取强硬手段对违规施工进行管理。•对于占道施工工程不按规定施工,且已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仍不进行整改的,可通过支队交通设施管理子系统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列入不良记录后,施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其今后的所有占道施工申请,且该不良纪录不能被删除。参考文件•《关于正式启用交通设施管理子系统占道施工监管功能的通知》(穗公交传〔2011〕178号)•《关于加强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穗公交传〔2010〕3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初审工作的通知》(穗公交传〔2009〕49号)•《关于调整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流程的通知》(穗公交传〔2008〕71号)参考文献•GA182-1998(公安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B567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

1 / 4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