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操作一、运行环境1、硬件环境:①计算机,Pentium-Ⅱ以上CPU,64M以上内存,硬盘可用空间保留1G以上,显示器设置800X600或1024X768分辨率。②打印机,可支持宽行打印纸或A3幅面的打印机。推荐使用宽行针式打印机,如:LQ1600K系列、STAR-AR3200、DPK8400E系列等。其他A3幅画的喷墨或激光打印机也可。2、软件环境:软件支持Windows98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要查看数据导出的EXCLE格式文件,还需安装OFFICE97/2000/XP。二、使用前准备工作(一)软件获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可以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外网()下载,文件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0.0版”。系统应下载在硬盘上。下载后,先对该文件进行解压缩,然后双击该文件进行安装。(二)安装、启动1、系统安装:执行安装文件(外贸退税申报v10_0_setup.exe),按提示操作即可。2、启动: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或执行“开始”----“程序”----“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0.0版”,系统开始运行。3、使用退税申报系统: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理员用户名“sa”,密码为空,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后,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系统主菜单。2特别注意:“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如:本次申报的20份报关单中,最大日期为2010年2月19日,则可将“当前所属期”录为201002或201003均可。(三)系统配置与维护1、系统初始化。在系统初装或正式使用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未做初始化的系统向内部运行时,将会出错。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初始化”进入编辑画面,输入字母YES,按回车确认,系统将执行此功能,清理数据库并重建索引。其它的输入将不执行此功能。3注意:系统初始化将删除所有退税记录并无法恢复,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无需做初始化,如果需要对数据进行重排和整理,可随时执行数据优化。2、修改系统配置(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①企业代码: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上的企业代码,10位阿拉伯数字,如:3302123456;②纳税人识别号:出口企业的税务登记号码,15位阿拉伯数字,如:33022123456789;4③企业名称:出口企业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④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⑤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⑥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⑦换汇成本检查:选“T”;⑧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⑨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⑩是否分部核算:选“T”,分部门核算;①①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①②是否财务挂钩:选“T”;①③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鄞州区为“330227”;①④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鄞州区为“鄞州区国家税务局”;①⑤商品码版本:现行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包含最新的商品代码版本CMCODE2010_20100201A,以后,商品代码版本如有更新,通过系统升级、安装补丁或“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完成。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下限5;非六类企业申报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属于六类企业的申报时限和核销单时限均为90天。超过系统设置的限制,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5a、执行“系统维护——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操作人级别:如果该软件为多人同时操作,为避免出错,日常操作时建议设置为1或2(0:系统管理员1:主管负责人2:一般操作人),如果输入“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b、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3、设置企业自用商品代码,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且难以确定,在设置自用商品代码时可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纪录,设置完毕后,标志栏目会出现字符“1”。(四)老版本数据恢复注意:适用于9.0版等老版本用户软件升级的数据移植,新用户跳过此步骤为保证企业前后申报数据一致,在下载安装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10.0版,进入新的申报系统,系统配置与维护完成后,进行以下操作:1、执行“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导入”;62、出现“旧系统数据导入”窗口,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按钮,选择路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3、点击“修改导入文件序列”按钮,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选项”;4、点击“导入”按钮,完成。三、退税申报流程一)基础数据采集(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1、进货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①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年度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建议:a、企业按“4位年+2位月+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外贸企业在5—8范围内);b、对于一笔出口业务对应多笔进货的,应使用一个关联号;c、对7于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或者一笔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应根据出口笔数编排连续的关联号。②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③部门代码:只有分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④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⑤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1002”,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关日期分别为“2010-01-15”、“2010-01-03”、“2010-02-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1002”。但遇到有退税率调整的,要分开申报。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⑥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必须录入两位数字,如第一次输入“01”。审核系统允许外贸企业一个月申报多次,批次最大可至“99”。⑦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如,某月第一次申报时,序号为“0001-0050”,本月第二次申报时从“0051”或间隔几位(如:“0060”)开始顺序编排…。也可以第一次申报时自“1000“录入,第二次申报自“2000”录入。如:第2次申报3条记录,分别录入序号如下“2001,2002,2003”;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如果企业申报前已经将所有的专用发票认证信息读入申报系统(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则可以点击选择相应的发票号码,其他相关的如发票代码、供货方纳税号、开票日期以及发票涉及的金额税额都会自动产生,操作人员只需复核该部分数据后即可。如果企业没有导入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则跳过这两个项目,直接在进货凭证号栏目录入10位发代码+8位号码;⑨进货凭证号:10位发票代码+8位号码。特别注意: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征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税金额可以不输入)。8⑩专用税票号:长度13位,其中4位是专用税票右上角括号内的4位(第1位+后3位)字轨号,加上7位流水号,再加2位条数码。如专用税票号(020031)1234567上有1条数据,录入为0031123456701,如果该专用税票上有2条数据,就分别录入为0031123456701,0031123456702。2、出口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①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出口发票号码;②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a、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b、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c、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③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注意:该项目是计算90天、180天期限的原始依据,企业申报时不允许出现差错。④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⑤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123456789”,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⑥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2位码(即2位年份+4位地区码+4位顺序码+29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⑦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3、其他数据项目采集规范①商品代码:可参见报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a、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8位编码后有两位细码的,则连同两位细码,录入10位商品编码;b、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13在8位或10位商品编码后加1,征17则加2。提示:什么情况下录入9位码或11位码,如何加1或2,最基本的方法是:在录入8位或10位商品编码后,光标不能移动,屏幕右上角出现“非基本商品”时,点击商品代码后的进入代码查询,区分情况点击相应的代码;②商品名称、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③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关单上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如关单数量为1000件,实际申报退税950件,则录入950件。特殊:出口数量小于1时,系统默认1。具体每一笔是按0申报还是按1申报,企业遇到问题需咨询退税机关;④分批批次:一般情况下该项目无需录入;⑤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填发日期;⑥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购进其他外贸企业调拨的货物出口的,按分割单的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增值部分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上述金额录0时,不要在备注栏加“WT”);10⑦计税金额及法定征税税率:计税金额即专用税票上的“计税金额”;法定征税税率项目录入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