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卡制度改革解读主讲老师谢路一一、公务卡概念公务卡又称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是专门针对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而设定的一种信用卡,具体分为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武警公务卡、军队公务卡等种类。二、公务卡改革历程(一)2005年,招商银行与中兴通讯公司联手发行了国内首张公务卡。(二)2007年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共同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三)2007年7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中央预算单位开始试行公务卡,也由此迈开了公务卡改革的第一步。(四)《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7〕34号)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五)《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0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库〔2009〕157号)提出“继续深化公务卡改革,将改革推进至所有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和具备条件的三级以下预算单位,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研究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六)2011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从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地方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2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七)2012年9月27日,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通知要求,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年底前统一办理公务卡,同时县乡预算单位年底前也要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八)随后各个省市的财政部门、各个行业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公务卡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湖北、湖南、河南、四川、厦门等省市先后都出台了专门的公务卡实施政策和管理办法。“中国银联”加大网络和机具的建设投入,为公务卡的推行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2截止2013年底,财政部数据显示,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协力推进,共计38万多个地方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公务卡相关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2007年7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以下简称《办法》。“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反映。各中央预算部门实施公务卡试点的时间等事项,财政部将另行通知”。三、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原则(一)有利于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改革,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这也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二)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实现对财政收支的实时动态监控,是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重要保障。推行公务卡改革,不仅不能削弱财政动态监控力度,而且要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执行。(三)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方便预算单位用款,一直是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推行公务卡改革。要充分考虑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实际,不能给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增加过多的工作量,而且还要通过银行卡这一现代支付结算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减少财务部门工作量,并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有利于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绝大部分预算单位的支付行为都纳入了财政部门的有效监控。但是预算单位小额支出中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仍然没有解决。推行预算单位以公务卡结算方式取代现金结算方式,实现支付信息的电子化,不仅方便了公务小额支付,而且财政部门能够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的范围,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推进使用公务卡有利于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3建立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有机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这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卡报销还款系统直接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对接,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后,持卡人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将全程处于财政监管状态:一方面,财务人员报销审核时可以通过支付结算系统能够查到每一笔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项目、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并与发票及刷卡凭证一一核对审核,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漏洞,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不予报销;另一方面,还款时银行作为“第三方”对透支额度、用途等实施监管,对不符合公务支出范围的项目可以不予还款。这种透明的支付方式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在当前“推进政务公开”的大背景和公布“三公”经费的强呼声下显得尤为必要。(三)推进使用公务卡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改革主要解决的是财务核算中的现金支付结算和报销问题。作为一种落后的支付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报销不仅效率低,财务人员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再进行支付,大量携带使用现金还会带来很大风险。利用公务卡这种现代支付结算方式,能够规避现金结算的弊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我们知道大量现金的使用不仅影响资金流动效率,而且现钞的印制、运输、保管、清分、销毁、防假,消耗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大量现金的使用,为偷税漏税、贪污腐败、行贿受贿、金融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便利,不利于改善经济社会秩序,建立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所以,减少现金流通,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的重要任务。(四)推进使用公务卡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快金融国际化进程一个国家商品零售额中现金支付比例的高低反映其银行卡产业发展程度和金融国际化水平。据统计2006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80%的交易使用现金结算,而在发达国家现金结算比例很低。公务卡作为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载体,不但免去持卡人大量携带现金的烦恼和风险,同时有助于延伸国内银行卡业务,加快支付结算方式向国际化转变的进程。(五)推进使用公务卡改革将有效封住“小金库”,遏制腐败公务卡传统公务消费“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程序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一些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规避监管。公务卡通过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将有效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从制度上封杀“小金库”,遏制腐败。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采用公务卡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以总结为“三个基本不变”和“三项新要求”。一是用款申请程序不变。公务卡持卡人的公务消费事项仍需按原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二是报销流程基本不变。持卡人发生的消费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均属于个人消费行为,与单位无关。只有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这项消费才属于公务消费,予以报销。4公务卡报销审批程序与目前职工垫付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的报销程序相同。对不符合规定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还款。三是现行会计核算办法不变。改革后,职工仍凭发票报销,单位财务将报销发票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同时公务卡改革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出新要求:一是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二是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公务卡账户。三是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和下一步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务卡有“免息还款期”的特点,报销还款业务原则上要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六、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包括: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单笔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以及预算单位符合现金支付规定的公务性支出费用。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根据通知,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共计十六项。(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三)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七、公务卡的特点(一)公务卡及操作环节公务卡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从本质上讲就是信用卡,是贷记卡。因其使用便捷、透明度高、利于财政资金监管而倍受财政管理部门推崇。作为一种新型支付结算方式,公务卡管理可以概括为“单位组织办卡,个人刷卡消费,财务审核报销,财政动态监控”四个操作环节。5“单位组织办卡”,是指公务卡应当由预算单位组织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个人不允许向银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发卡行根据预算单位性质、持卡人职务以及持卡人信用记录等信息确定相应的授信额度,持卡人在授信额度内以透支方式进行公务支付结算。“个人刷卡消费”,是指进行公务消费时,持卡人先行刷卡支付,同时取得银行卡刷卡凭证和发票,这些单据是证明公务卡消费信息和有关发票真实性的必要凭证。“财务审核报销”,是指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刷卡凭证和发票到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财政动态监控”,公务卡在卡种选择、组织申办、授信额度确定、支付还款等程序上都与普通信用卡不同,全程处于财政监督管理范围内,实时向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反馈,以满足国库动态监控管理需要。(二)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第一步,预算单位在职职工根据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第二步,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持合规的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