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代理销售商品合作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根据甲、乙双方的合作意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特定授权范围内销售乙方商品事宜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1.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如双方同意,应在期满天前续签本协议;如双方未能就继续合作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不再受其约束。2.合作商品本协议所称的商品或产品,系指乙方提供商品,由甲方代销,关于商品等的名称、式样、单价、数量、交货期等代销往来业务的具体协议条件以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销售的商品、赠品、退换货商品或其他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商品或产品等。2.1名词定义2.1.1商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2.1.2不入库代销: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列明的型号和数量,直接发货给甲方消费者,甲方按照订单的数量及事先约定的代销供货价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交易过程。本合同中的代销均指不入库代销模式。代销过程中,代销商品的所有权自甲方消费者签收时起转移至甲方消费者。3.代理销售的权利与义务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互联网销售平台不入库代销一般贸易商品事宜订立本合同。3.2代理销售范围:乙方授权甲方在其经营的销售平台代理销售双方约定的商品。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3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的复印件。4.双方责任4.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4.1.1甲方应当真实展示乙方的商品及其零售价格。4.1.2甲方应当保证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保证代销产品的安全性,如在流量、物流单、拍单以及支付方面的安全性,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定期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的性能和交易效率。4.1.3甲方如举办促销活动,由乙方选择是否参加,活动的价格可在零售价基础上,按双方的协议予以调整。促销活动结束后,产品需调整回原价。4.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甲方商品、售后服务等相关的信息,以便于客户直接向其进行咨询时予以回复。4.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4.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商品以供甲方销售。乙方保证其为代销商品的合法所有者,并同意所有商品于甲方客户(以下简称买方)收到货后7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享有法律所规定之退货保障。4.2.2乙方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符合地方标准。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问题负完全责任,保证不销售水货、假货、旧货及其他有问题的商品,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商品质量应符合其在广告、包装上的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一经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广告、包装上的商品说明,亦或不符合实物样品质量或存在其他缺陷或瑕疵,乙方需赔付该笔订单总金额100%作为罚款,且甲方有权直接自当期应付货款中扣除。如因此导致甲方被客户投诉或索偿的,乙方应协助解决并最终承担所有赔偿款。4.2.3买方通过甲方平台对乙方商品完成下单预定后,乙方将自动通过甲方平台获取买方的地址、通讯等信息。乙方保证对买方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护,不得非法使用、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乙方须在买方下单后(2)个工作日内对订单进行处理,且反馈相关快递物流信息,遇法定节假日顺延。4.2.4乙方在收到买方退回的货物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验收货物,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将货款退给买方。4.2.5乙方保证其拥有与代销商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等。如因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须由乙方承担。4.2.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所有者同意销售的授权书复印件,如果产品有商标登陆证,乙方也应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如因产品授权的问题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2.7由乙方向购买产品的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必须与客户所购商品相符。客户自购买之日起1个月内可申请开发票,在购买同时提出开发票的,发票运费由乙方承担,客人购买之后提出开发票的,运费由客人承担。发票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4.2.8如乙方产品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规格,产品状态,库存),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原价格来结算当期款项。4.2.9乙方需确保产品交付收件人签收时,产品的保鲜日期应达到总保险期限的2/3以上(含),而对于食品类产品,则要求产品的保鲜日期达到总保鲜期限的3/4以上(含)。如因产品保鲜日期不符合导致的质量问题,收件人要求退换货或者赔偿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直接自当期结算账单中扣除。4.2.10乙方须提供的证照,除企业证照之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a)食品类:生产许可证号(加工食品的生产商必须)、食品流通许可证(乙方是委托方则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生产协议(乙方是委托方则必须提供)注意:酒类需额外提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b)电子数码/家电类:3C认证证书(家电、音响、音箱、灯具、电话机、医疗器械、安防产品等必须,根据CCC认证目录)c)化妆品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必须)、卫准字号(必须)、委托生产协议(乙方为委托方则必须提供)d)服装类、家纺类、鞋靴类、家具类、饰品类:质检报告(必须)e)旅游类: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必须)f)家居/器物类:质检报告(可提供)4.2.11乙方应确保产品标签(产品包装、产品吊牌、水洗标等)符合国家规定,产品标签应含有: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材质/原料/成分表、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和联系方式、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下产品还必须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电子数码/家电类:电压、功率等化妆品类:卫妆字号、保质期、等服装/鞋靴类:执行标准、安全技术类别等饰品类:材质等级、贵金属含量等书籍类:ISBN号等如因产品标签问题引起的纠纷和赔偿由乙方承担。4.3.12凡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包含本合同已有约定及未约定的情形,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甲方已经确认造成的损失或已经明确数额的损失,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5.发货、包装及退换货5.1乙方应保证产品实施了妥善的包装,确保产品的包装适合产品的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防雨、防热、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静电,确保产品在运输和搬运中不会损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商品包装外增加适当的外包装,由甲方所指定的包装箱、标签、胶带等包装材料由甲方提前提供并寄送至乙方仓库。5.2乙方依据甲方平台提供的订单向终端客户发货。若乙方不能正常发货,乙方应于订单产生前72小时(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方式向甲方说明,以便甲方及时通知顾客。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产品价格向乙方索取赔偿。5.3乙方负责将产品从乙方仓库采用快递方式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物流费用计算在产品供货价内,便于财务结算。5.4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乙方需配合完成售后,并承担相应退货运费。5.5交货时间:甲方向乙方下单。单笔订单成交金额按乙方提供的代理销售价,在接收到下单信息后(2)个工作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以内发货,并反馈物流单号给甲方,配送时间发货后约为(3-7)天(除收件人信息不正确的情况),以快递物流实际情况为准。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货操作,无法提供真实物流单号,且没有按照本协议5.2项向甲方说明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每超过一天,按照订单金额__50__%赔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于当期应付货款中扣除。5.6虚假发货:是指乙方提供的物流单号自提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仍无物流轨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所造成的延迟除外)或者(3)个工作日后更改物流单号且乙方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发货证明,即视为虚假发货。乙方一旦被甲方认定为虚假发货,需要立即补发,并且赔付订单总金额50%作为罚款,且甲方有权直接自当期应付货款中扣除。5.7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承诺提供采购原包装正品,如遇商品质量纠纷,乙方需提供第三方部门出具的权威质检报告。5.8甲方顾客收到货物后,如有破损、质量问题,产品漏发等异常情况,甲方需明确要求顾客提供证据并拍照,并在(7)工作日内反馈给乙方,经乙方确认属实后,需补发商品或者赔偿甲方顾客相应少货商品的货款。收到货物反映产品有破损的情况,甲方顾客需明确要求顾客并提供外箱,破损产品和快递单号的照片,再反馈给乙方进行处理。5.9商品可七天无理由退货,甲方顾客原因造成的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甲方顾客全额承担。如乙方原因或物流原因造成的退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顾客完成退货流程,乙方(3)个工作日内将退款退还甲方。5.10乙方国内仓库退货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5.11工作日期间,乙方需要每天/周以书面形式把有效库存发送给甲方,如因乙方问题导致订单缺货,乙方须在12小时内反馈给甲方,否则需按订单销售金额30%赔付给甲方。如因乙方缺货造成未能发货的订单超过10单或超过乙方当日订单量的10%时,无论乙方在12小时内是否有进行反馈,均需要按订单销售金额的50%赔付给甲方作为缺货补偿。乙方的上述赔付金额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5.12关于乙方停止供应的商品,乙方需要在停止销售日,提前至少1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便甲方合理安排商品销售计划。5.13关于预定库存条款,对于甲方全款锁定库存的产品如果出现缺货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货,乙方需退还双倍的货款。6.价格与协助6.1产品和销售价格:见双方盖章确认的附件或双方确认的邮件。6.2服务费:为建议销售价减去供货价的部分。6.3调价通知: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对商品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乙方应至少在调价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4宣传: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与资料,甲方除在其销售网站上使用外,不得于其他平台、渠道上使用或转交、转售于第三人。甲方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责任,不得将前述的信息与资料做恶意或错误的使用。同理,甲方创作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与资料,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其他平台、渠道或者转交、转售于第三人。7.付款和交易方式7.1甲方以代理销售的方式经销乙方商品,结算依以下方式进行: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前一月的销售明细报表,5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对账工作,双方确认对账后,甲方应获取的佣金分成或服务费直接在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后,甲方最晚在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将前一个月代销款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向乙方开具相应佣金分成的服务费发票。乙方汇款信息: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收款信息及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8.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一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他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请求所受到损失的赔偿。9.合同终止合同结束或解除后,甲方同意在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有商品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自其销售与宣传平台、管道中撤除下架。如因未能及时撤除下架者,甲方应负担上述商品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害赔偿责任。10.一般条款10.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力所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