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市场发展历程主要内容1.地方政府债务概况,原因分析2.地方政府债市场及其分析3.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措施根据央行的数据,截至2009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的负债已经超过5万亿元,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超过6万亿元,约相当于GDP的16.5%,财政收入的80.2%,地方财政收入174.6%,地方政府负债中85%来源于银行信贷。我国地方政府面临着严重的债务危机。2011年6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在2010年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原因一、支出太多:(1)城市化建设的资金需求是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动因。城镇化的基础设施必须由地方政府所提供支出(2)地方政府政绩以GDP为考核标准,导致的结果就是地方政府短视行为无限制的扩大支出(3)贯彻扩大内需政策的需要。特别是08年四万亿的支出计划释放信号刺激地方政府盲目支出二、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减少(1)由财政包干制改革为分税制,增值税转为国家地方共享税收,但中央政府依然拿走大部分,并且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进程,而房产税又没有开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很难有稳定持续的税收来源(2)随着国家的有意识调控,地方政府原来引以为傲的土地财政也难以为继三、地方财政利用效率太低中央政府对地方有较多的转移支付,但地方财政对资金的利用效率很低,产生的效果不佳一、地方政府债券受到立法禁止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现•Addyourtitleinhere三、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四、财政部推行地方自行发债试点1993年,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能力不足而引发社会经济问题,国务院制止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并开始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4年,《预算法》更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务演进一地方政府债务演进二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由于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地方政府的财力受到直接影响;与此同时,地方政府需要大量资金以支持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却又受到法律限制无法像先前那样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来获得融资。在这种背景下,以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运而生。“城投债”出现---挂着企业债的羊头,实质卖的还是地方政府债券的狗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叫地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其向市场融资,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等活动,借助政府信用,以地方政府优质资源和地产为担保,并以经营收入、公共收费和财政收入等为还款来源和保障的企(事)业法人机构。主要向商业银行借款(85%)地方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发起建立的,主要作用举债融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各地政府融资平台建立后,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筹资作用。地方融资平台主要作用从2008年底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呈现飞速发展的趋势,2009年5月末,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已上升至5.26万亿元(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平均资产负债率约60%,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特别是县级平台几乎没有盈利。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不完善,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形成多头举债,一旦投融资平台的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地方政府将放弃重新开始建立新的融资平台,导致原来“隐性债务”就必然显性化,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地方政府债务演进三--------中央政府代发代还2009年,作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经济刺激措施,国务院决定,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采取财政部代发并代为办理偿还手续的方式。截至2011年,全国人大每年(2009年、2010年)批准的地方债规模均为2000亿元,正式开启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之门。地方政府债务演进四----自发代还2011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作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总规模为229亿元),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并与2013年准新增江苏和山东试点。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5月21日出台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并确定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十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此举既规范了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又为探索市场化发债迈出了第一步,继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券改革。地方政府债务演进五---自发自还由此我们可以看出:(1)目前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市场才刚刚起步,体制还很不完善,未来我们国家的地方债券市场将继续不断完善;(2)地方政府债券改革沿着“代发代还、自发代还、自发自还”的路径不断深化。利弊分析:一.优点1.缓解地方债务还债压力巨大的问题2.调节政府经济增长结构,减少对土地财政房地产产业的过度依赖3.发债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化的设计,避免了政府以前通过城投债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资金,一定程度上是限制了政府债务扩张规模二.缺点1.缺乏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对发债限度的规定,在唯GDP论的政绩考核观下,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会刺激盲目的发债,出现相应的债务违约2.存在刚性兑付,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兜底,这样无形中加大了地方政府的依赖性,可能更加存在更大的道德风险3.地方政府的发债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以新债还旧债,这是一个短视行为,而并非真正用在新的促进经济增长,无疑在长期中增大了债务危机4.可行性有待研究,地方政府信息披露不充分,又缺少相应的债务和信用评级,银行和其他人均不敢轻易的放钱那么面对如此庞大的地方债务,还有其他方法解决:开源节流1.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2.地方政府必须有稳定的税源(房产税)3.增加货币供给,以通货膨胀作为隐形税收4.改变政府的政绩观,提高政府对资金的利用率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Theend谢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