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009年年度考核评分表窗口单位:被考核人姓名:考核内容基础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自评分测评分考评分备注一、思想品德10分(一)政治思想1.品行不端正,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扣3分。2.本位主义严重,大局意识、团结合作意识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扣3分。(二)职业道德1.具有填报虚假数据、提供虚假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每次每项扣5分2.政务中心网站上发布虚假或违法等不良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3分。二、行政效能20分(一)服务质量1.因工作不慎,将申请人的文件资料遗失,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2.申请人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扣2分。(二)业务技能窗口单位未按政务中心要求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导致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次扣5分。(三)行为规范1.因工作服务态度问题被申请人投诉,或者与申请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2.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申请事项(接受预约服务申请)或无故拖延办件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5分。三、工作纪律25分(一)严格遵守政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半天)扣2分。2.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扣2分。3.个人请假未按政务中心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1分;借口送件或回单位办事为由请假办私事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2分。4.工作时间在大厅内有吃东西、吸烟、嬉戏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5.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登陆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电影电视、在网上进行私事聊天、查阅股市的,每次扣2分。6.未按规定着装和佩带证件上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7.私自乱接或使用电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申请人感谢或表扬的,每发现1次扣10分(二)自觉维护工作区秩序未经窗口负责人或首席代表同意,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区内的,每次扣1分。四、工作实绩30分(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岗位工作任务1.对申请人的咨询推诿,或向申请人解答问题含糊,不能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而被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2.无正当理由不在窗口受理业务,而将申请人推到所在部门和单位办理的,被申请人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3.对行政审查事项确定为不予受理或办理,未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和依据而被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4.未完成窗口首席代表交办的工作任务,每件扣2分。(二)落实三项责任制度办结政务服务事项超时,按超时件数和天数扣分,每件超时1天的,扣3分。五、廉洁自律15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1.在受理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5分。2.以任何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指定)业务,从中谋取私利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六、附加分30分(一)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工作热情高、服务态度好,积极主动为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特事特办事例典型,经自治区政务办核实确认后,每件加2分。(二)积极献言献策为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积极献言献策的,被自治区政务办采纳的,每件加2分。(三)受到嘉奖和表扬1.代表政务中心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受到表彰嘉奖,获得最高等次奖励的,加3分;获得第二等次奖励的,加2分;获得第三等次及以下奖励的,加1分。2.在非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为申请人实行预约服务受到申请人书面感谢或表扬的,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3.因窗口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受到申请人书面感谢或表扬的,每次加2分;向政务中心或该窗口赠送锦旗的,每件次加2分,最多加10分。4.获得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国家级部门表扬的,加10分,自治区级部门表扬的,加5分。5.受到新闻媒体对其典型事迹等正面报道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的,加5分,自治区级新闻媒体报道的,加3分。6.按同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个人撰写与工作有联系的体会、调研文章或信息稿件,在政务中心网上发表或被政务中心简报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自治区、国家级新闻媒体或专业期刊采用的,每篇分别加2、3分。总评分注:1.自评分、测评分按照扣分进行评分,附加分按照实际加分进行评分。2.窗口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测评分由本窗口单位首席代表填写,考评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填写。3.窗口单位首席代表考核无须填写测评分,考评分由考核委员会填写。4.总评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填写。5.总评分为基础分扣分后分值与实际加分分值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