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代理的概念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代他人为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代替行为并自己直接承担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或者本人。二、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第二节代理的类型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授权代理。委托代理产生的依据,是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的效力。2、法定代理: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进行的代理。3、指定代理:按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二、本代理与复代理1、本代理:由本人选任代理人的代理。2、复代理:由代理人基于复任代理人的代理。复代理特征:A、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任,而非由被代理人选任。B、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C、复代理权是代理人转托的,而非由代理人直接授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