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认定办法(试行)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满足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要求,应当在实验课程中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了使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合理,过程规范,并结合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实验教学的要求,需要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进行规范,明确界定开设的课程范围,对实验的开设条件、内容和完成标准提出具体的要求,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质量,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开设范围界定学校本科培养计划中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对于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学分相差1学分及以上的,可视为2门课程。第二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界定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多个知识点的实验。该类实验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和方法的综合训练。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它一般是在学生经过了常规的基本实验训练以后,开设的高层次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的要求提出实验目的和实验要求,并给出实验室所能够提供的实验仪器设备、器件、药品、试剂等实验条件,由学生运用已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实验技能,提出实验的具体方案、拟定实验步骤、选定仪器设备(或器件、试剂、材料等)、独立完成操作、记录实验数据、绘制图表、分析实验结果等。实验的过程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创新性思维,体现科学精神。第三条开设的基本要求根据我校本科实验教学基本条件,全校专业主干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开设比例,应达到100%,即每门课中至少应有一个实验为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其它课程的开设比例应不低于80%。同时,要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质量。第四条组织与实施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建设工作在学校主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规划、组织、管理。2.各院系应重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建设与管理,将此项工作作为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合理规划、统筹实施。实验室及相关教研室、研究所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研究、认真规划和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具有先进性、可行性。3.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条件,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4.各实验室及相关教研室、研究所要做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组织实施、成果收集、效果分析、总结等工作,有关材料如实验记录、实验数据处理、学生实验报告、总结等要存档。5.学校将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开设跨学科、跨课程的大型综合性实验。第五条认定程序1.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及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可申请某门课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首先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表一),经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审核后,交院系进行汇总。2.各院系在每学期初,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本学期新增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附表二),交教务处备案。3.教务处在每学期末,组织专家组对已在教务处备案并已实施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教务处汇编成册。第六条验收标准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必须在至少一届学生中实施,才能进行完成验收。应提供和保存的相关资料有: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任务书(包括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专业班级等);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书;3.教学任务书(包括学生班级、实验时间、实验地点等);4.批改过的学生实验报告;5.其它能够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等)。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表一:河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学院年月日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实验项目实验时数实验要求必修□选修□实验类别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立论依据:【该实验项目总体情况介绍、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以及确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主要理论依据】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实验室、(教研室或研究所)审核意见(主要从实验条件、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说明):实验室(教研室或研究所)主任签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实验室(教研室或研究所)留存,一份交学院附表二河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学院(盖章)年月日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实验项目实验时数实验内容简介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鉴定意见主管院长:年月日专家验收意见专家组长: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实验室(教研室或研究所)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