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体育场所实施体育服务认证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9668体育馆卫生标准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7093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17498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22185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JGJ3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153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HAUC003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3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3.1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的,能满足人们进行体育运动健身休闲、训练、竞赛等活动需要的体育场所。4卫生、环境和建筑要求4.1体育场所内和体育场所周边环境噪音应符合GB3096要求。4.2体育场所环境卫生应符合GB9668要求。4.3体育场所室内空气应符合GB/T17093要求。4.4体育场所内外公共信息符号应符合CB/T10001.1要求,指示用标志应清晰、实用、美观。4.5体育场所如采用网架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017要求。4.6体育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设计应符合JGJ31要求,且应考虑节能要求。4.7室内体育场馆照明应符合JGJ153要求。5安全保障要求5.1体育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应达到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标准。5.2体育场所应有安全保卫监视系统(包括摄像头和监控室)。5.3体育场所应有覆盖全场的中、英文双语应急广播系统。5.4体育场所体育器材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公安、消防安全规定。5.5体育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及附属设施、防火封堵及其他消防设施应保持使用状态良好。5.6体育场所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要求5.6.1各种电器、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随时启用;5.6.2体育场所开放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5.6.3体育场所变配电室要求5.6.3.1体育场所变配电室为10KV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KVA及其以上的,应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工作记录;5.6.3.2体育场所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mm的挡板;5.6.3.3体育场所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不应存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5.6.3.4体育场所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5.7体育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求5.7.1体育场所应有场所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5.7.2体育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应小于1.4m,两侧1m范围内不应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并不应设置门槛;5.7.3体育场所开放区域内应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2.4m,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5.7.4体育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或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5.7.5体育场所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应小于0.5lx,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应少于20min;5.7.6体育场所在开放期间如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施工区应与开放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5.8体育场所安全警示要求5.8.1体育场所应悬挂关于场地、器材和设备的使用说明,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器材和设备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8.2体育场所入口处、各体育场地的醒目位置,应设置体育活动人员安全须知。安全须知除应包括体育活动人员进入体育活动场地的运动安全、场地安全须知外,还应强调关于儿童安全、老年人及残疾人安全方面的内容,以及对过度疲劳、酒后及有疾病症状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进行劝阻等方面的内容;5.8.3体育场所应有禁烟标志。5.9体育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5.9.1举办方、体育场所经营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5.9.2应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5.10体育场所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和器械,并摆放于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5.11体育场所应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责任人,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5.12应为前来锻炼者赠送包含人身意外伤害的公共责任保险。5.13每天在对外开放前,应对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非开放时间应安排专职的值班人员。5.14体育场所实际容纳的锻炼者人数不应超过最大容纳人数,当接近最大容纳人数或高峰期人员相对聚集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最大容纳人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应小于5m2;—人工游泳场、馆人均水域面积不应低于2.5m2,天然游泳场不应低于4m2;—其它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应小于4m2;—滑雪、滑板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得小于20m2。6设施设备要求6.1总要求6.1.1体育场所各功能区应布局合理,应设置接待区、休息区、更衣室、卫生间等辅助设施区域,场地区、辅助设施区域应有明显的功能分区布局图;6.1.2室内体育馆应有空调或通风排气装置,通风良好,各区域温度适宜;6.1.3体育场所专用设施设备应养护良好,有年检合格标识,确保安全有效;6.1.4体育场所场地面层应采用环保、先进材料,且平整无破损,无杂物,并应定期维护与保养;6.1.5室外体育场所应备有遮阳、防雨设备;6.1.6体育场所设施设备在使用、维护过程应实施环境保护、节能等有效措施。6.2体育场地与器材要求6.2.1体育场所场地设施性能应与其使用功能相一致,并应按照场地使用功能要求对应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的要求(相关标准见附录);6.2.2体育场所应配备与所开展体育项目配套的体育器材,并应有产品安全检验出厂合格标识;6.2.3体育场所体育器材应使用状态良好,整洁卫生,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6.2.4体育场所体育器材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体育器材存放室(区),摆放整齐,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6.3辅助设施要求6.3.1接待区6.3.1.1接待处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装饰典雅,光线充足;6.3.1.2应提供接待、问询、预定、电脑结账等服务;6.3.1.3应至少能用1种外语提供接待服务;6.3.1.4应有体育场所简介及服务项目宣传品、服务项目价目表、服务规范条例、顾客须知和意见箱;6.3.1.5应有体育专业指导人员简介、培训项目课程表;6.3.1.6应配有标准日期、时间显示装置;6.3.1.7应提供体育器材的租赁服务;6.3.1.8有会员制形式的体育场所应建立会员电子信息管理系统;6.3.1.9应有数量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会员柜;6.3.1.10应有为残障人员提供便利的服务;6.3.2休息区6.3.2.1应提供沙发、桌椅等;6.3.2.2应有电视机、报刊、杂志、体育运动技术资料服务;6.3.2.3应有水吧,供应饮料、食品等;6.3.2.4应有体育用品销售;6.3.3更衣室6.3.3.1应有男女分设的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6.3.3.2室内通风应良好,地面及所有设施应清洁、无污渍,并配有废物箱;6.3.3.3应有休息座椅(或条凳)、镜子,如镜面超过1/2墙面大小,边缘应有防护材料包裹;6.3.3.4应有更衣柜,宜为隔层式,结构牢固,整洁卫生;更衣柜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应按高峰期同时接待人数1/3的数量配备;6.3.4公共卫生间6.3.4.1应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布局合理,方便使用;6.3.4.2应配有洗手池、梳妆镜、洗手液、擦手纸巾或自动干手器;6.3.4.3应有废物桶;6.3.5淋浴室6.3.5.1开设综合项目性质的体育场所应有男女分设的淋浴室;6.3.5.2地面应铺设防滑材料;6.3.5.3应有良好的无明显噪音的排风系统,整洁卫生;6.3.5.4喷头数量应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6.3.5.5应有洗手池和面镜,并配有感应式水龙头;6.3.5.6开放时间内应持续供应冷热水;6.3.5.7应有洗浴用品搁物架(台);6.3.6公共区域6.3.6.1公共交通便利,交通工具出入方便;6.3.6.2应有方便的停车条件,且有充足的停车位;6.3.6.3室内场所走廊地面、墙面应整洁,无障碍物;6.3.6.4体育场所四周应环境优美、有绿化带;6.3.7选择项目6.3.7.1体育场所在以下部分地点设有无障碍的基建、设施(共10项,至少具备4项)a)体育场所出入口;b)公共走道;c)电梯;d)楼梯;e)公共卫生间;f)看台预留轮椅席位;g)沐浴室;h)更衣室;i)标示;j)盲道;6.3.7.2体育场所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共5项,至少具备2项)a)有保健按摩理疗服务;b)有体质测试服务;c)可使用银行信用卡进行消费结算服务;d)提供打印、复印服务。7服务质量要求7.1从业人员资质与管理要求7.1.1特有工种的从业人员7.1.1.1包括体育场地工、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经纪人、电工等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应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7.1.1.2社会体育指导员应能为顾客设计培训方案,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7.1.1.3体育场所应定期组织特有工种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进修教育等活动。7.1.2服务人员应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7.2服务基本原则7.2.1对宾客一视同仁;7.2.2对宾客礼貌、热情、友好;7.2.3对宾客诚实,公平交易;7.2.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7.2.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7.2.6密切关注并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对顾客的服务;7.2.7能够迅速、妥善处理顾客的投诉。7.3服务礼仪要求7.3.1仪容仪表要求7.3.1.1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7.3.1.2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7.3.1.3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谐、亲切,提倡微笑服务;7.3.2举止姿态要求7.3.2.1举止文明;7.3.2.2姿态端庄;7.3.2.3主动服务;7.3.2.4符合岗位规范;7.3.3语言要求7.3.3.1语言应文明、礼貌、简明、清晰;7.3.3.2应使用普通话;7.3.3.3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7.4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7.4.1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8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要求8.1运营管理机制要求8.1.1体育场所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8.1.2应识别服务人员的岗位要求、工作流程、任职条件、主要职责,并形成文件下达并实施有效;8.1.3对体育专业指导人员及其他特有工种人员应有相应技术标准的书面工作说明,并实施有效;8.1.4应有体育场所卫生标准及检查制度并实施有效;8.1.5应有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有效;8.1.6应有体育器材采购、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