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目的第一条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担负着全市气象业务和公文信息的传输任务,传输信息量大,时效性要求高,为加强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第三条加入本系统的各单位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范围第四条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由市局及各县站的通信网和资源网两部分构成。通信网由路由器、交换机、电信部门的通信设施(如光端机、SDH网、Internet宽带网等)、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卫星接收站等组成;资源网由所有连接在通信网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服务器、业务系统等组成。第五条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等。第六条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Linux等)软件。第七条业务系统包括:地面测报系统、高空探测系统、micaps系统以及相关的应用系统。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本市气象信息网络的设置分为市县两级(各县区具体负责人详见附表)。系统建设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技术标准和规程。系统运行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九条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系统硬件的统一规划、购置、调配、报废,并登记备档。市气象信息网络保障中心负责对全市的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和安装维护。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系统的监控和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清理。第四章网络管理第十条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卫星接收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通信设备原则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不得无故关机。第十一条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按计划每日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清除各种设备的灰尘。遇有大风、暴雨、雷电和降雪等天气时,应密切注意卫星接收天线和室外单元(ODU)的状态,及时清理天线表面的堆积物,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必要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保证设备安全。在保障系统运行和系统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保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处理。第十二条语音系统中运行的硬件的配置和相关参数的调整、应用,应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统一分配使用,并登记存档。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更改。第十三条投入业务应用的软件的安装、升级与维护,应严格按照技术手册进行操作,并记录存档。自行研发的业务应用软件,必须遵照《气象软件设计规范》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投入业务应用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业务用机严禁上INTERNET网、安装游戏软件。第十四条网络数据库是系统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每周进行一次备份操作。数据库的备份由各数据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备份介质应加注标签,并由专人妥善保管。第五章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市局气象信息系统的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统一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负责。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市网络保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电气设备、防雷设施的安装和检修维护由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第十六条硬件维护遵循“预检为主,临修为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定期进行硬件设备的维护、维修制度。系统应有详细的结构示意图,建立设备的配置、维护维修等的管理档案。第十七条系统和业务应用软件都必须做双备份,软件及其载体(包括系统发行包、生成系统的拷贝、技术资料和详细说明等)加有标签由专人妥善保管。第十八条凡故障设备均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及时传往上一级维护部门,以保障整个系统的通畅运行。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维护,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输出配电柜各单相交流电分别由接线排各分路火、零、地三线一组给设备供电。电源插座三孔当面向插座时:上地、左零右火。电源插座上的零、地之间的交流电压值不应大于2伏,地线结点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2欧姆。定期对接地电阻和电器连接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故障及时修复排除,并记录归档。第六章机房(工作室)管理第二十条机房(工作室)是气象信息系统设备摆放和业务操作的重要场地,各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应建立和完善机房(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管理细则,凡进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第二十一条应考虑机房(工作室)和设备布局要有足够空间。各类缆线要有进出通道,信号、电源布线要严格分开,并要有适度余量。配电柜必须做三相五线制安排:即火、零、地各一排,并配有明显标志,不得使用插入式熔短器,空调等重负荷用电器和检查维修要单独供电。第二十二条机房(工作室)的装修要采用阻燃、防静电材料;要有防鼠、防火、防尘、防盗、防水等措施。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烘干等装置,不得使用、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严禁吸烟。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全市七县区网络安全管理负责人xxx,责任人xxx,各县区分管责任人见附表1。第二十四条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全市的主、辅节点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气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第二十五条计算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重要设备应由网络管理人员专人进行管理,注意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重要仪器设备进行核查,并随时登记设备使用状态和维修纪录。第二十六条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网络中心动用机器设备,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经网络管理人员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操作。第二十七条对网络及用户的安全管理由网络运行单位具体负责。为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定期对系统中应用软件进行维护清理,消除隐患,清除垃圾。严禁非业务软件的安装、运行和拷贝。第二十八条对分配的用户名、口令等应注意保密,不得借用和泄密。加强对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所在目录的管理,不得随意完全共享。对合法用户的存取权限,由管理人员按用户需求及有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并登记备案。非网络管理人员严禁使用各种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扫描和测试。不得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扫描端口导致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诸如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未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第二十九条上网机器应加装防火墙或安装防毒卡、防毒软件,定期对硬盘进行防毒查毒。用户不得使用未经查毒或带毒软件。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和蔓延,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第三十条对于气象信息专网以及重大服务器(数据库,dvbs,micaps等系统)和业务软件系统(地面测报软件,高空探测软件,财务软件等)要做好及时备份,并且要定期检查备份线路和设备,确保备份线路和设备运行正常。当主线路或主设备出现问题,要立刻启动备份线路或设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卫工作。第八章事件处置及应急方案第三十二条通信网络故障:首先启动备份线路,然后由各县区网络管理人员自行排除,如果1小时之内没有排除,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向当地县(支)电信局申告故障,并通知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电信局解决。如果在2个小时没有解决的,县站业务人员或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向地(市)州电信部门申告,同时向省气象局信息中心申告,并及时督促排除故障。3个小时内未排除的,由省气象信息中心申告至省数据局运维部主任协调解决。第三十三条业务系统故障:立即启用备份系统,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然后,本局网络管理人员要对问题系统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若遇技术问题可与市局信息网络中心或厂家联系配合解决。第九章罚则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赔偿损失。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应及时提出警告。严重时,可采取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确保网络安全。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或严重损坏通信、网络设施,对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应予以处罚并调离原岗位。如同时触犯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 / 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