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施工现场监理会议纪要及监理工作交底地点:工地会议室时间:2016年3月7日参加人员:建设单位:豆怀义施工单位:高建革、刘振山、曹坤坤、豆进现、高硕、郝保力、郝亮、梁卫革、孙培旭、王双全、张海涛、张钱龙、高相泽、王成、王克军、张占强监理单位:张志平、谢玉琴、张进良、吴景新、刘志杰、赵星罡、武振国、郭春德会议主持:豆怀义、张志平会议主要内容: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二、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三、施工单位介绍施工的准备情况四、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五、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内容六、确定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1、每周二下午2:00召开监理例会、地点:工地会议室2、会议主持有监理公司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3、监理例会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改进情况;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七、监理工作交底监理工作交底监理单位的基本工作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一、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2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5、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关系: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唯一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至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三、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进行合同管理;进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2、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相关制度健全,组织管理框架合理,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3、具备以下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动工报审表》同意动工,相关主要资料如下: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批准;场地清理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4、监理部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监督落实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的标准:内容齐全、层次分明;必须有针对性、有指导性、可操作性;有完备的审批手续。现场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可以修正、补充,但不得遗漏。施工方案有审批手续,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有签字。5、承包单位质保体系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督促承包单位其质保体系的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6、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检验制度和见证取样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准在本工程上使用。各类进场物资(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3程》(DB11/T695-2009)按有关规定具备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批量符合要求。原材料所有技术资料要真实、齐全,符合手续,达到进场物资合格标准。进场施工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例如:防水材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施工用原材料。7、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分项(检验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预验收管理,没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报验执行提前24小时预约制度。承包单位要在验收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预约。9、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管理问题、质量、安全等问题,监理单位书面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整改,承包单位要及时填《监理通知回复单》进行回复。对监理通知提出的问题承包单位回复内容应包括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对策、防范再次发生的措施。前述内容要获得监理工程师认可。10、监理单位有权依据北京市监理规程或国家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下达局部《工程暂停令》。(如: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事故时。)《工程暂停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要求总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非涉及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停工令,在下达前应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包单位拒不执行暂停工令时,监理单位有责任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11、监理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旁站监理的施工项目,以及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的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四、监理工作重点1、核查开工条件。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4、对工程进度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进度控制。5、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6、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遵从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7、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总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4五、工程建设资料要求:1、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执行。2、报验收资料要与工程报验收过程同步进行。3、每月25日前,承包单位报送工程(月)《工、料、机动态表》、月进度计划,每周监理例会前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及本周施工总结,以便监理部进行动态分析和管理。4、报送的工程建设资料要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整洁。六、施工人员中: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承包单位要将其有效岗位证书报监理单位检查,复印件存档。七、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与要求1、工程监理例会:工程监理例会每周举行一次。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承包单位参加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安全员。根据需要建设单位代表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会议地点:施工单位会议室会议时间:每周,要求准时到会。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要求改进问题的落实情况;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就可能影响下一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需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要求;上周施工完成情况及下周施工进度安排情况进行报告;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工程情况提出问题或要求,解答承包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例会纪要由监理部进行整理、打印,参会各方在确认纪要内容后签字,由监理部分发。2、专题会议:根据现场需要监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遇有急需解决的问题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安全监理交底一、总则明确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有关法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和权限,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细则去实施。5安全监理:监理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抽查,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2、安全检查(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4、安全专题会议(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有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5、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6(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2).工作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部日志中记录。(3).监理通知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4).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6、监理报告(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7(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四、组织机构要求施工队伍进驻工地,首先要强化安全管理,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由工地一把手亲自负责,每个栋号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选用必须对安全工作有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