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其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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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编号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其启示系别文法系届别2016届专业历史学学号1220161131姓名许俊亮指导老师李云彪完成日期2014年11月20日目录内容摘要·····························1关键词······························1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化进程················2(一)原始社会——选举贤能制度·················2(二)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度················2(三)春秋战国时期——客卿制··················2(四)两汉时期——察举与征辟制·················3(五)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4(六)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5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启示····················6(一)考选··························6(二)多途选拔························6(三)回避··························7(四)保密··························7结语·······························8参考文献·····························91内容摘要:自上古三代至明清,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选拔官吏的途径很多,从原始社会的“选举贤能制”到夏商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度”再到战国时代的“客卿制”、两汉的“察举”和“征辟”、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各有其历史发展的过程和时代特征。通过对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历史沿革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获得启示。这对于当今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关键词: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启示2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化进程选官制度也称仕进制度,是一个国家选拔官吏程序个规则。繁荣以人才为本,“得人者昌,失贤者亡”,因此历代对官吏的选拔考核极为重视。选官自有国家始,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①概述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在后代不断得到发展。可分为六个阶段,即“选举贤能制”、“世卿世禄制度”、“客卿制”、“察举”与“征辟”、“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一)原始社会——选举贤能制度人才的选拔是为政之源。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才的选拔就已经存在。当时,推选氏族首领的条件就是贤与能。贤,即品德优良;能,即才能出众。原始社会末期,被推举为联盟首领的人,除了才能出众,其道德高尚也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如大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②这种带有原始民主色彩的人才选拔才制度在氏族社会曾长期存在,与当时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二)夏商周时期——世卿世禄制度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这一时期“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卿世禄制,又名世官制。夏商两代,以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方式进行人才选拔,西周时期,该制度与分封制紧密联系,由分封而形成的王、诸侯、卿大夫、士的阶梯序列,与宗法血缘关系下的各大家族的地位互为表里,即族权与政权相结合,所以森严的等级制与宗法血缘的世袭制是相辅相成的。分封、授土、授民都是世袭的,采邑与官职互为表里,前者就是“世禄”,后者就是“世卿”或称“世官”,即所谓“仕者世禄”。因此,“官”无所谓“选”,也无所谓“举”,更无所谓“考”。这种通过血缘来选拔人才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然而,这种选官制度比较难得到真正的有用之才,也不利于社会的有效管理,因而颇受后人诟病,因此在后世不再作为官员选拔的主要形式。(三)春秋战国时期——客卿制春秋战国时期。这是一个历史大变革的时代。这一时期,铁制工具的大规模使用,社会生产力得以极大提高,生产关系亟需变革。经济基础的变动,导致旧的上层建筑开始崩溃,社会政治、思想、文化也呈多元化的变化趋势。当时,孔子首创私学,打破了“官学”的一统局面,社会上逐渐形成了“士”这个知识分子阶层,私学兴盛,官学衰微,士人阶层兴起,部分雄心勃勃的诸侯国君为了在争霸战争中称雄,逐步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士”称“家臣”或“门客”。至战国已是“大争之世”,各诸侯国激烈争斗,都想“辟土地,莅中国而抚四夷”。对人才非常重视,各诸侯国大多采用了“军功授爵”和“以客出仕”两①苏轼:《志林十三首》,《苏东坡全集(上)》中国书店,1994年版②房列曙:《中国历史上的选官制度》,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3种选官办法。养士即是豢养人才,当时著名的四君子赵国平原君、楚国春申君、齐国孟尝君和魏国信陵君仁义忠厚,礼贤下士,门客众多,养士蔚然成风。军功授爵即按作战功劳大小授给爵位、官职,它体现了“爵禄生于功”的官僚政治的特点,是对过去那种“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世袭政治的否定。商鞅在秦国变法首先推行这种办法,它对驱民重战、提高军队战斗力起了很大的作用。“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秦孝公求贤图强,“宾客”被置于首位,商鞅闻讯而入,领导了变法运动。商鞅相秦的经过,便是秦以客出仕的一个缩影。之后自秦惠王十年(前338年)由张仪任相至秦王赢政时期,形成秦国以客出仕的高潮。粗略计,在此期间先后共有22人担任秦相,其中八成以上的人都具有客的身份。所以罗大经说“秦固以客兴”①,所言极是。另外,申不害辅佐韩昭侯“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②;淳于髡建议齐威王赏即墨大夫,烹阿大夫,“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③,邹忌又助齐威王“谨修法律而督奸吏”④,使齐国一度振兴;乐毅、邹衍、居辛等人,辅佐燕昭王“与百姓同其苦”等等,都是宾客出仕、出谋献策、富国强兵的适例。客卿制,实际上是在“以客出仕”与“军功授爵”之间增加了一个储才环节——客卿。国君与客交谈中意后,第一步先由客拜为“客卿”。“客卿”也是一种官职名称,《通鉴》胡三省注:“云客卿之官,以待诸侯来者,其位为卿,而以客礼待之。”拜客卿之后便进入了储才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一般须按军功授爵制度的要求,经过严峻的战争考验,立下军功为主的功劳,才能实现第二步升迁——拜相,当时叫“正卿”。著名的游士张仪、范雎都是这样由客卿而拜相的。有了这个“客卿”的储才环节,以客出仕和军功授爵的选官制度充分发挥了它的优越性,既能荟萃大量人才,又可杜绝假冒,防止浸滥,有效地选拔出具有经国医世本领的真正人才。当时秦国拜为客卿的共9人,其中有5人被再拜为相。⑤即便如此,春秋战国的历史也因此而变得光丽多彩,涌现了一大批闪耀千古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和军事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百花齐放家争鸣”局面。春秋战国的历史生动地表明: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变革,社会变革呼唤有用之才,有用之才推动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四)两汉时期——察举与征辟制两汉时期,官吏的选拔方式主要是察举制和征辟制。西汉初年,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巩固统治,汉高祖刘邦首创察举制,至汉武帝时,察举制度基本上定型。。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就两汉来看,察举有两大类:一是定期常举,一般每年一次,在年终随着“上计”进行,具体科目有孝廉、茂才等;一是不定期特举,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下诏指定科目和人选要求,具体科目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两汉之察举,以孝廉最多,故亦有以“举孝廉”指代①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三,中华书局2005年版②司马迁:《史记·韩世家》卷四十五,中华书局版③司马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卷四十六,中华书局版④司马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卷四十六,中华书局版⑤任怀国:《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江海学刊》2001年第4期,第120页4整个察举制之说。①举孝廉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征辟包括征召和辟除。征召即指最高统治者皇帝直接特选官吏,而辟除则是指高级官吏任用随员。征辟的对象都是社会之精英或名流,即博学多才的能人和品德高尚的贤者,无需考核即为官吏。例如杰出的科学家张衡因为具有非凡才能,在安帝时期被征聘为郎中。但除王莽时期外,征召都是个例,在选官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察举也有缺陷,其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而且它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进行“乡举里选”。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被官僚家族所支配。累世三公的豪门名族和盘踞一方的州郡牧守“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此外,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严重。汉末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②就是这一弊端的写照。此外,汉朝任用地方官也有些特殊规定,例如地方官要回避本籍;罪犯及其子弟不得为官;任职时间没有规定,管理能否久任关键在于政绩等。察举征辟制度的种种弊端在东汉末年暴露无遗,与吏治的腐败、社会的黑暗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在较大程度上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加快了东汉王朝的灭亡。在选官制度上,察举制先察后考,以考试成绩定优劣的初衷逐步无法得到切实的贯彻,反而开启了世家大族把持察举,主要以门第高低来判优劣定取舍的重要依据,这一方式以后发展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的主旋律③。此外,两汉时期,除了察举征辟制度外,选官制度还有任子、赀选(以财入选为官)、学校教育等多种方式。④(五)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分裂时代,长达近四百年时间。较之于大一统的两汉,期间南北对峙,政权林立,割据称雄,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纳陈群之谏实行九品中正制。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又称为九品官人法,其主要内容有:朝廷在各州设立大中正,在各郡设立小中正,而这些职务由在朝廷任职而又贤能兼备的本地官吏担任。中正官访察民情,充分了解本地人士的家谱、家世、官位、言行、品德、才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并以此做出简要的评语,确定等第。等第共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初期中正官只有定品级之责,无定官职之权。他们将定品级的有关材料造成表格逐级上报,小中正品第的人才报大中正,大中正核实后上送到中央的司徒,司徒再进行审核,然后送吏部尚书,以供备用。通常是官位尊卑与品级高低必须符合,即上品者任高官,下品者人卑职,升官要同时升品,而降品即等于免官。值得注意的是,中正评定人物优劣的九品,与表示官品高下的九品,并非一回事。前者指的是人品,后者指的①李静:《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检讨与启示》,《宁夏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8年10月,第54页。②葛洪:《抱朴子·审举篇》,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③邓中平:《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其启示》,第4页④邓中平:《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其启示》,第5页5是官品。①九品中正制在实施之初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一制度重品德而不重家世,缓解了东汉后期以来地方豪门主宰人才选拔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浮华虚假之风。尤其是中央加强了对选举大权的控制,在朝廷吏部和各地中正之间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选举网络,使得选举工作步入专门化轨道。但自曹魏末年之后,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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