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站基本职能与主要职责一、负责什邡市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客观地评价其质量状况,科学地分析被污染的原因;二、负责对我市噪声等污染因素的监测和调查工作,掌握其自然本底水平,分析其污染程度,调查其污染原因,提出防治对策;三、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什邡市排污单位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的数据,并对各申报单位的排放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以检查其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并编制什邡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四、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五、建立和健全环境监测档案及动态数据库,及时向上级监测站报送本辖区各种环境质量数据,环境统计数据以及突发性事故等;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监测;八、及时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九、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了解污染因子在环境中的运动规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对所有用户送检的样品和委托性的环境监测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保证质量,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损坏检测工作的信誉和公正性。对送检单位提供的资料,样品及有关监测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更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技术开发。监测人员以科学为依据,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监测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全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方公正性的规定,遵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