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珠科工信〔2018〕742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19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申报,网上注册后,点击“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各区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申报单位提交一式5份申报材料至我局。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书、辅助材料的顺序,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加盖公章并签名,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三)申报和推荐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9月22日23:00。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3:00。市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为避免网络问题,请各单位预留足够的申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二、支持范围根据今年项目征集情况,本年度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七大方向: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能源与新材料领域、开放性课题以及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项目。(一)高端电子信息1、新型电子信息技术支持面向5G通信、射频测试和物联网身份安全的嵌入式电子SIM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星光级高清网络智能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面向5G通信及NB-IOT的关键技术,支持激光测风雷达关键部件研发,支持5G高频挠性、非对称混压高可靠印制电路技术研发,支持高性能工业控制触摸屏,支持无线快充技术应用研究,形成自主新型技术,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突破卡脖子问题或者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执行期内完成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2项,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2、软件与集成电路支持纳米级蓝牙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兼容RISC-V指令集架构的芯片、处理器及工具链研发,支持高密度电路cJTAG测试研究,支持变频空调用IPM研发,支持高性能数模转换芯片产业化,支持手持式喷码机研发,支持基于国产CPU的蓝牙音频芯片、电力物联网无线通信芯片、可信计算SOC芯片、新一代NOR闪存芯片、5G光波导通信芯片研发和测试,开发自主核心芯片和软件,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形成系统级应用,突破卡脖子问题。支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产业相关核心软件、关键元器件的研发。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实现芯片量产100万片或销售收入2000万元。(二)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1、人工智能支持人机自然交互与协作、多元环境感知等技术研究,支持图像、视频和自然语言智能处理技术研发,面向工业、医疗和民生等领域开展应用;支持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研发;支持大数据智能挖掘、可视化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典型示范应用或批量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草案,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相关产品在两家以上企业实现示范应用或形成年产销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规模。2、智能制造支持高性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专用传感器、软件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型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特种机器人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全三维数字化产品设计、智能制造应用与服务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需开发出不少于5个种类或系列关键零部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3、智能家电电气支持基于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智能家电电气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研发,并实现产品的智能制造。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需开发出不少于5个种类或系列关键零部件。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三)高端装备制造1、海洋工程装备支持围绕珠海市海洋工程领域急需解决的装备技术难题,开展海洋工程装备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支持海水淡化核心装备、深海油气资源底通信、检测装备和关键部件等的研发和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具体指标可检验;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并实审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开采装备、水下作业机器人、海提交行业或企业标准不少于1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不低于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2、航空航天装备支持围绕珠海市航空航天领域急需解决的装备技术难题,开展航空航天装备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优先支持通用航空、无人机、飞行器等装备技术及关键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具体指标可检验;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并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提交技术标准不少于1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不低于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3、环保交通装备支持围绕珠海市环保交通产业急需解决的装备技术难题,开展环保交通装备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和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具体指标可检验;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并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3件以上,提交技术标准不少于1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不低于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四)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1、生物医药(技术)(1)生物医药支持治疗恶性肿瘤、传染性和代谢性等重大疾病的抗体生物药物、化学药物以及新型药物给药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有明确疗效的中药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获得临床批文及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2)生物技术支持开展基础医疗相关的技术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或原料的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发明专利3件以上,转化获得相关产品或建成产品生产线1条以上,制定行业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实现销售1000万元以上。2、医疗器械支持对心血管、呼吸道、消化道、肿瘤、生殖遗传及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相关基础医疗的医用设备和材料研究与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有具体可检验的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批准进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五)新能源与新材料1、新能源支持储能电池关键材料技术研发,支持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系统及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支持退役动力电池再利用、电动汽车高效充电技术研发,支持其他新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应有可检验的具体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授权2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1-2项,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35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2、新材料(1)先进结构材料与专用材料支持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及轻量化复合材料、节能材料和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应有可检验的具体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授权1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1-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2)先进打印材料与关键精细化工材料支持高性能与环保型打印材料以及关键精细化工材料的技术研发。项目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业化。指标要求:项目应有可检验的具体技术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需要申请核心技术发明专利5件以上,授权1件以上,形成关键设备与技术标准1-2项,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六)开放性课题本专项开放性课题立足珠海市优势产业“重大、急用、急需”的需求,主要针对解决当前国际形势对我市高科技企业带来的影响,对受其他国家断供影响禁止获得的关键技术、零部件和核心装备组织“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可行,项目考核指标及成果形态明确,预期成果可有效落地珠海市。开放性课题专项拟立项不超过5项。(七)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项目本专项为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对我市获得国家(省)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配套支持。三、有关要求(一)申报条件1.申报专题(一)至(六)的项目及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珠海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市外引进的“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承诺于资金拨付前整体搬迁至珠海并开展正常经营。(2)项目领域列入本申报通知,且每个企业类型的承担单位限申报(参与)一个项目。已承担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且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其中专题(六)开放性课题除外。(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原则上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为鼓励创新创业,科创板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等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4)项目承担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5)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能填补国内空白,或能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6)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能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7)项目实施后能形成产业集群或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8)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领军人才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生产、研发和管理条件。(10)本项目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不支持已完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产业化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2.申报专题(七)的项目及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配套项目基本要求:2017年(含2017年)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我市获得国家(省)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多部门联合专题,立项下达文件牵头单位必须为对应科技部门。(2)申请单位要求:申请配套的单位为国家(省)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牵头单位(国家、省财政资金直接下达单位),具体以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资金到账等资料为准。(二)申报材料1.申报专题(一)至(六)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1)《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2)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立项的内外部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如涉及政府主管单位备案、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4)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确保项目实施的其他相关许可证明材料。(5)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财税证明材料。(6)引入科技投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资金到账证明。(7)项目承担人及课题组研发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8)项目承担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9)有关技术先进性的证明、证书(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专利、科技奖励等)。(10)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等负责的声明,加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具体详见申报书《项目申报承诺函》。(11)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申报相关单位出具项目情况说明以及佐证材料。(12)根据产业发展特点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2.申报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