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公司现场核查自查报告外汇局×××局: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年月日现场核查企业自查情况简表企业代码:单位名称:核对依据:单位:万美元类型序号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差额备注申报单号收付款日期金额交易方式报关单号报关日期金额贸易方式数据匹配信息合计货物无对应资金的合计资金无对应货物的合计